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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2024-07-13 阅读 7207

装饰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安装漏电保安器;各种机电设备,都要接好地线或接零保护;施工照明用电电压不大于36V。

二、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三、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四、电焊机外壳做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篇2: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用电处罚办法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用电处罚规定:

①在建工程与临近线路安全操作距离小于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给予100元处罚。

②支线架设应沿墙或电杆空敷设,不得随地拖拉,电线破皮漏电或接头包扎不符合规定,电线绑扎严禁用金属裸线,过道电线应采用硬质护套管理保护,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5元。

③电线不设在箱体底面,每发现一处罚款3元。

④导线随地拖拉或绑在机具、树上每发现一处罚款2元。

⑤施工机具未设电箱,或电箱无采用铁壳,电箱内无设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处罚款5元。

⑥电箱内电器未标明用途、分路标志,电器操作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电箱无门无锁,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⑦熔丝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不相匹配,用金属代替熔丝,用多股小号熔丝代替大号熔丝,每发现一次罚款3元。

⑧电器或设备金属外壳未做接地(零)保护,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篇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系统措施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依据有关规范要求,对现场施工配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机具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保证施工安全。

现场设主电箱,接驳位置按设备安装承包商在业主单位提供的电源接口,引入主配电箱接至各楼层配电箱最后引入各分配电箱,施工机具用电再从分箱接出。根据施工要求,照明系统覆盖分布大部分施工区域,个别区域(较小)临时拉线照明。

1、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1)用电器具特征:

1)动力负荷电以II类手持式及移动式小型电动工具为主。

2)照明:以白炽灯作为临时施工现场的照明光源。

(2)临时施工配电原则

采用总配电箱(px)和分配电箱(Fpx)二级配电。配电系统为TN-S制。专用PE保护接地线。

动力配电采用一机一闸,并加配自动脱扣漏电保护开关。照明由专用回路供电。

(3)临时用电总量约为25KW(包括照明及施工机具用量)

2、安全技术措施

(1)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线段采用双重聚氯乙烯绝缘型(BVV)铜芯导线穿PVC保护管架空敷设。对地高度不小于2.5M。

(2)总箱px外壳及零线应重复接地(与现有的接地干线网可靠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3)配电箱底边距地1.5M。周边不得堆放足以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4)进出箱体的电气线路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5)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线采用YZ-1000V橡套软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