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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网络计划

2024-07-13 阅读 4027

大厦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网络计划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90天工期完成工程项目,经常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若出现偏差,便分析生产的原因及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找出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不断地如此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一、施工进度计划表(详见附表七)

二、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和总体计划,本企业将投入一支专业的装饰施工队伍,负责整个内装饰施工项目;考虑工期相当紧迫,因此室内装修和各系统管线敷设的施工同步进行,以保证90天工期目标的实现。

施工总工期为90天(日历天)。根据使用要求和本公司的施工能力,结合物资供应情况及施工准备工作条件,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由于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都比较大、施工难度比较高、周期较长,因此装饰工程与各系统安装工程的相互协调是施工进度的保证。

施工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对现场进行放线工作,对特殊造型构件进行加工订货。

2、工程开工后,首先组织施工现场实地测量(包括地面水平、轴线位置,结构层高等项内容)机械进场及材料进场等三项工作。

3、测量工作完成后,请业主签署测量报告,同完成机械进场及第一期工程材料进场(此后材料将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逐步进场)工作。第一批工人进场,主要为杂工作业组、木工作业组、云石作业组、泥水工作业组、吊顶作业组、油漆作业组及安装作业组。

4、进行楼层定位放线,由业主签署定位复核审定文件后,杂工作业组分成小队先后在各个楼层同时展开施工,每个楼层由1个施工队伍施工。首先在短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保证施工进度。吊顶工开天花轻钢龙骨及木龙骨安装,安装作业组开始电气、给排水管线的隐蔽工程,同时消防、空调、综合布线、电梯安装等隐蔽工程同步进行,特别注意喷淋、灯具安装高度位置,泥水工进行墙面及地面基层处理,各施工队组交叉施工;与此同时做好与保安监控、大楼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队伍配合。每期材料进场紧跟工程进度提前安排进场。

5、天花龙骨安装完成并验收后,同时要求消防、综合布线、空调、保安监控、信息网络各种管线配装工程同时完成并会同各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部分人员留在各区域进行面板及天花饰面安装,泥水工队组完成地面基层处理及粗抹灰后,部分人员留在各区域进行防水工程,各施工队组流水施工。同时第二批施工人员云石作业组、油漆队组进场,云石工开始墙面石材干挂龙骨安装,油漆工开始刮腻子找平墙面,木工队组分成施工小组开始进行木饰面等的制作。

6、同时,需外加工的项目加紧进行。要求泥水队组同时完成各层墙面抹灰、地面基层处理并做好防水,签署防水验收报告后,集中完成各层卫生间剩余项目。第三批施工人员分别进入各楼层全面作业面,开始天花封面、墙面饰面工程、固定家具制作,胶地板基层处理等项工程,此阶段木工队组以自然间为施工区域划分,墙体工程为流水交叉作业,异型天花工程等项目分队组专项作业。泥水工与云石工施工队组开始墙面石材干挂工程,以每个自然间为施工区域划分,交叉作业,分别完成卫生间墙面。

7、吊顶完成后,油漆工队组开始开花刮腻子。油漆工队组分为若干组在各个区域同时展开施工,依次进行油漆工程等项工程。油漆工施工将以每个自然间为施工区域划分,进行流水交叉作业。木工组开始最后的饰面层安装工程。云石工队组开始地面石材铺贴。在此期间,采取多工种交叉施工。同时,各施工阶级根据施工进度开始逐步撤出施工现场。

8、油漆工程中后期,开始进行地毯,地板铺贴工程,灯具安装工程。同时配合机电安装设备等项目。

9、最后进行局部油漆修补、现场清理、准备竣工文件等工作。

10、随后各段施工进度严格按此进度施工。待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后,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统一验收,签署验收报告。

篇2:防治住宅质量通病装饰工程技术措施

防治住宅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装饰工程

1、抹灰工程必须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砂应选用中粗砂;

2、严格按配合比拌制抹灰砂浆,现场计量由专人严格把关;对石灰膏掺量严格控制;

3、砼梁、柱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甩水泥浆、批水泥浆或喷胶质砂浆并加强养护进行毛化处理: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应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

4、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毕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冬季应避开低温并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5、地坪水泥砂浆标号不得过低,抹灰砂浆标号一般不低于l:3;施工中控制好打抹时间和收光时间:水泥地坪所用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应32.5―42.5之间,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严禁混用,砂必须为中粗砂;

6、在框架填充墙与梁、柱间,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必须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抹灰时应先抹墙面,再抹砼柱面和梁面;

7、小型砌块,加气砼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构造柱及压顶梁、腰梁等,改变墙体性状成为约束墙体,减少膨胀和收缩,从而防止空裂;对轻质填充墙面应增加表面抗裂措施,需粉刷的轻质墙可采用喷胶质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优先选用防裂抗裂砂浆;

8、砼板底最有效的方法是刁;抹灰,严格控制现浇板的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直接在板底层打磨、批腻子,刷白

9、确保垫层与基土之间结合牢固,夯实基土,防止下沉,砼垫层厚一般不得小于lOOmm,并应配筋;垫层施工完后,间歇时间不得过长,对垫层面上的尘土和污垢认真清理后方可进行抹面;

10、水泥地坪收光抹面时不得撒干灰,也不得撒水收光;

1l、地坪面成活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不得在刚完成的水泥面层上行走和施工时进行浇水养护,冬季做防寒保暖工作。

篇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2.0.2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2.0.3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2.0.4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要求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3.3成品保护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4.防火安全4.1一般规定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4.2材料的防火处理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4.3施工现场防火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4.3.4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4.3.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4.3.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4.3.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4.4电气防火4.4.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4.4.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4.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4.4.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4.5消防设施的保护4.5.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4.5.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4.5.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4.5.4当装饰装修重新侵害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4.5.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5.0.1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5.0.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5.0.3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要求。6.防水工程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6.1.2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6.1.3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6.1.4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6.1.5、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6.1.6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以上。6.1.7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6.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6.2.1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6.3施工要点6.3.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6.3.2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6.3.3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6.3.4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②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3.5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②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8.吊顶工程8.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8.1.2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8.1.3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8.1.4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8.1.5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8.1.6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8.1.7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8.1.8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8.1.9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8.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8.2.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8.2.3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8.3施工要点8.3.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②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③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④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⑤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⑥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⑦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8.3.2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8.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8.3.4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②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③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④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8.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②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③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④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⑤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⑥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8.3.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②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8.3.7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②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③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8.3.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①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②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③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④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⑤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