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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业务员工作制度

2024-07-13 阅读 6796

建筑装饰公司业务员工作制度

1、每天开晨会(工作报告)制度,全部业务员在下班前须将每天的工作写成总结(每天的工作内容和业绩)以便备查。

2、每周最后一天业务部门需进行一周工作总结。

3、量房,有设计师的时候和设计师一起前往,在没有设计师的情况下,要学会自己量房以及和业主进行沟通,并将业主要求/想法详细记录,回公司一同将资料交业务主管,转设计部门设计。

4、每个业务员都必须要将自己联系的客户资料,整理成档案。及时进行跟踪,并随时供公司检查和调阅,认真做好跟单工作。

5、业务员联系的每个客户,每次的联系都必须有记录,并和设计师/工程部做好内部沟通/衔接工作,绝对不允许自己清楚客户要求,而别的部门不知道。

5、联系客户,接听/拨打电话时必须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一般先主动问候,“您好、**装饰公司“而后开始交谈,通常客户在电话中问到设计报价、材料、施工等方面的问题,自己应当杨长补短,在回答中将公司的优势以及自己比较懂的地方朴实巧妙的溶入,给客户一种遇到专家的感觉。

6、在和客户交流的时候尽量由被动回答转为主动介绍、主动询问;设法取得想要的对方的资讯;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装修工程的地址、房号、面积以及是否拿到钥匙等情况并记录在客户资料表;其中,与客户联系方式的确定最为重要,最好和客户预约好上门测量或请客户来公司洽谈。

7、约请客户必须明确具体地点和时间,绝对不可以迟到。

8、初次见面时大概了解客户个人、家庭状况、家庭成员、以及对装修的总体要求,不要太多的谈论装修细节,可以谈一些客户感兴趣的东西;测量时,详细询问并且记录客户的各种要求,针对自己比较有把握的地方提出一些建议,切勿过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多听客户的意见。

9、一定要牢记客户最关心的设计项目(每个客户都会有自己最关心的东西),给客户留下你对他极为重视的印象。

10、不要盲目估计总造价,要了解客户的心理的底价,可以告诉客户,我们的报价根据材料、工艺、工人工费等差价较大,我们必须了解您的心底价位,以便最节省时间和精力地设计出更接近客户的想法和承受能力的方案。

11、每次谈方案必须确定一些项目,不要让自己空手而回,如平面方案,材料:面版、地面、家具等,切勿一次次不确定地浪费时间,有时候甚至需要略带强硬的要求客户定下一些方案,因为有的客户对方案会犹豫不决,可以告诉客户如以后再变动,在放进变更单中。

12、当要做预算时,必须转交预算部门以下资料:

(1)设计方案;

(2)客户心理价位或设计师估价;

(3)客户要求用材以及设计方案中所用材料名称及部位;

(4)现场照片,

(5)各部位(如门、窗、顶等)标高,资料不全,预算部可拒绝受理;

13、方案初次谈过后,客户要求细致的方案,这就进入委托设计阶段,此阶段必须收取部分设计订金,尤其要做效果图。

14、细谈方案一般要3-4次的修改,要协助设计师尽量说服客户,但客户坚持不变的话不要反驳客户,因为房子是客户自己来使用。

15、签订合同时,要设计师尽量详细的出工艺说明,因为工艺质量说明不只是给客户看的,也是给自己一份详细的资料,施工工艺不明之处请教工程部,切勿模糊带过。

篇2: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篇3:监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颁布的<>,我监理部将按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并实施监理工作制度:

1.定期学习与交流制度:

1.1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监理细则和及时传达建设单位

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2.监理日记记录制度

2.1各专业组必须填写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2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各专业组的日记;

2.3各专业组在检查安全时,同时要注意文明生产,并将其纳入安全监理日记的内容中。

3.项目安全监理总结制度

3.1各专业组每月在规定日期向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并由其审阅;

3.2资料人员根据各组监理月报编写出综合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4.1安全监理工作每周一次例会(和施工监理例会一并进行),由资料人员负责记录整理、保存;

4.2其他有关文件、设计及变更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安全监理联系单和信函,由有关人员处理后交资料组保存。

5.开工前安全审查制度

5.1营业执照;

5.2安全生产许可证;

5.3安全资质证书;

5.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5.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5.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6.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6.1.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6.1.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6.1.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6.1.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6.1.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6.1.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2土方工程:

6.2.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2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3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4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5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6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6.2.7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脚手架:

6.3.1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6.3.2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6.3.3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4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5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4模板施工:

6.4.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6.4.2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6.4.3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6.4.5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6.5高处作业:

6.5.1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5.2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5.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6交叉作业:

6.6.1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6.2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6.3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6.7塔式起重机:

6.7.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6.7.2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7.3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7.4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6.7.5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6.8临时用电:

6.8.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6.8.2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6.8.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6.8.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6.8.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6.8.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6.8.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9安全文明管理:

6.9.1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7.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7.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7.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7.3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5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7.5.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

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7.5.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7.5.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7.5.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7.5.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7.5.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时;

7.5.7出现安全事故时。

8.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8.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8.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

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