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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1189

工程名称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交底范围及部位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交底内容: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0米,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组面不应小于6㎡,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开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挖空塌土方法挖土。2、开挖基坑深度在1.5米以上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开挖深度适当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坡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3、当基坑槽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撑,各种支撑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当不设支撑,其允许直立壁高度或人工边坡可按相关规范计算。4、地面沟坑应设防护,过沟、坑、槽通道应设渡桥和栏杆,深沟坑、槽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制成靠梯,或开斜坡道,并采取防滑措施,严禁踩踏支撑上下。5、机械挖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半径范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卸土影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部越过。6、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严禁切割坡脚,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覆、掩埋等事故。7、基坑槽边堆放工程或施工用材,应距坑槽边沿1米以上的距离。8、重物距土坡的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米,起重机不小于4米,土方堆放不小于2米,堆土高度不超过1.5米。9、当基坑较深或晒槽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涮、浸润影响边坡稳定性,应采用薄膜或抹砂浆覆盖,或砌石、水泥编织袋装土堆压,或挂铁丝网、抹水泥砂浆等方法保护。10、作好坡脚和坡顶排水措施,以栏阻地表面水冲刷坡面和地下水冲刷坡脚造成边坡失稳塌方。11、基坑槽回填土时,支护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不得全部拆除后再回填,以防边坡失稳,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篇2: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分项工程概况

(由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监理规划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

8、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

?基坑工程正向大,单层建筑面积大。土方开挖工程通常实行劳务分包,技术管理薄弱,总包方以包代管,承包人往往注重进度,经常违规操作,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极易酿成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因而土方开挖工程已经成为比较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分项工程。为此,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实施过程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观测,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

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

?(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

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

(8)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理跟综结果。

五、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台、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

六、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承包单位的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核土方工程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5)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6)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

(7)监督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

2、土方开挖阶段

(1)土方开挖的原则

①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②先降水后挖土的原则。

③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注意开挖方式,应按“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进行控制。

(2)基坑开挖时,先降水,一般地下水位挖制在坑底面以下50cm,并加强对降水效果的监测以及地面、坑底排水畅通,以免基坑积水,使土质软化,产生安全隐患。

(3)严格按“挖土原则”施工。当一旦发现偏离,应及时纠偏,直致恢复正常状态时方可继续施工。

(4)进行信息化施工管理。依靠基坑监测资料,对数据认真审核,结合现场观测进行分析,当发现地面沉降、位移,产生裂缝等,应及时磋商,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警戒值时,应下发工程暂停令,监理召集现场有关单位与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后,方可恢复挖土,以免造成基坑坍塌、人员伤亡事故。

(5)开挖出的土方,若暂时堆放在地面,应保持与坑边的距离及堆土高度均需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违反。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要求亦同。

(6)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

①基坑挖深2m时,坑边四周应设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及安全网,防护栏底部15cm高设挡板,防止重物坠落坑内伤人,并在坑内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扶梯,工人上下应走扶梯,禁止爬坡攀登。

②坑内支撑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支撑上不得堆积物体。

③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行守。

④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注砼加固;车辆过内支撑,应铺厚钢板,下面垫土不小于500mm。

⑤挖土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前后间距不应小于2-3m。

⑥每日尤其是大雨过后,必须检查坑壁及支撑稳定情况,无异常情况时可继续工作。

(7)土方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①严格监管承包单位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土石方机械强制性条文。

②防止机械故障翻车,物体、人员高空坠落、机械作业面伤人等事故的措施落实到位。

(8)基坑回填

①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②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③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既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七、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八、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

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

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

九、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

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6、在监理月报表中,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篇3:土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施工现场各种土方开挖作业活动的HSE控制要求,以确保土方开挖作业施工安全,避免开挖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承接管理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地面开挖、钻孔、打桩等土方开挖作业活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1]87号)

4?职责

项目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土方开挖作业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HSE管理部门对土方开挖作业的行为实施监督。

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许可证办理、安全措施的编制和HSE措施落实工作。

承包商负责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按照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土方开挖作业HSE措施的落实工作。

5?管理内容

凡是在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区域的现有地面以下,采用机械、人工等方式进行的开挖、钻孔、打桩等作业活动,都属土方开挖作业。

承包商要针对土方开挖作业的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报批;当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时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除按规定进行审查、报批外,还要报项目HSE管理部门备案。

土方开挖作业开始以前,承包商必须按《现场施工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动土安全作业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土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商应对包括机械操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土方开挖可能涉及到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时,必须在现场设专人监护人,确保在作业过程中使这些设施不被破坏。

所有超过1.2米深的沟、坑土方开挖作业,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按照规范要求放坡;在必要时要采取支护措施。

当开挖深度较深时,如有人在沟、坑底部或周边作业,要根据土质情况,安排专人监护。

所有土方开挖产生的弃土应将弃土直接运至弃土场,需回填的土应堆放在距离开挖边沿至少3米以外的地方,避免开挖时土方边沿受压塌方。

土方开挖完成一段或一面时,沟或坑的周围要用脚手架杆等材料按照临边防护的要求进行硬围护,不允许仅拉设警戒绳。

每个基坑和沟槽都要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爬梯必须做到牢固可靠、易于攀登,出入口要高出地面1米便于进出。所有跨越坑道的走道、连接桥、斜坡都要有标准的栏杆,确保人员安全。禁止跳跃或跨越基坑和沟槽,在适当距离设置通道以满足通行要求。

当土方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要设置溢流槽和集水坑,及时进行排水。为避免开挖边坡发生塌方,在地下水特别丰富的区域或深基坑开挖,要采取合适的降水措施;同时要采取一定的护坡固定措施。

为防止地表水进入沟、坑,在其周围要建挡水坝和排水沟;要避免沟、坑的底部有积水。

外载荷、混凝土、运输车辆等,要远离土方开挖处以保持边坡稳定,在其周围要设置围栏和禁止标识以阻止机动车进入,防止由于过于靠近开挖边沿或沟、坑边沿而危及其斜坡的稳定。围栏和沟渠边沿之间不能堆放多余的材料和设备。

当在道路上或道路两侧开挖时,夜间要设置闪光标识灯,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围栏离沟边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

在雨季和解冻期进行土方作业,应在作业前和作业中经常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有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隐患后方可再施工。

各管理单位与责任主体土方作业日常检查执行“土方作业日常安全检查表”内容。

基坑作业一旦完成,支撑被拆除以后,边坡有可能坍塌,要从底部至上逐层拆松横撑,缓慢小心地拆除支撑工具。在地层不稳定时,使用绳子把工具移出沟、坑底。

桩基孔以及各类敞口井的周围必须设置可靠的硬围护,防止人员坠入和车辆的安全。

土方开挖中遇到特殊地质条件或不明物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经动土作业批准人员确认并排除问题后方可再施工。

6?记录要求

6.1?记录控制

实施本规定项目HSE管理部发生的记录控制,执行《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及本规定的要求。

6.2?记录编号

执行本规定发生的记录不要求编号。

6.3?记录保存

“土方作业日常检查表”由进行检查的人员保存至项目结束后销毁。

7?附表

“土方作业日常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