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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6328

外墙保温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科达·天意华苑4#地块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交底内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内容:1、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外保温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2、施工中使用吊篮进行高处作业应经常性检查,发现吊篮及安全绳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3、外保温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大风、大雨、大雾、雷电天气严禁高处作业,严禁在吊篮上进行施工。5、在吊篮上作业,严禁将材料散放在吊篮筐内,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当日施工结束后应将吊篮内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6、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7、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8、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9、吊篮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10、在阳台、窗口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临边位置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无法生根时,必须从楼顶固定安全绳,沿作业位置放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固定在安全绳上。11、在采光井内作业,必须事先通知总包单位和相关单位,作业人员要挂好安全带,作业前应对井道周边进行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施工。12、在网架、屋架等特殊结构上的悬空作业,必须挂设安全平网,并且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双挂钩双吊点安全带。保证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始终有一根吊绳起保护作用。13、保证临边、洞口防护自始至终的完好且满足受力要求。1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作业时严禁打闹、玩笑。15、作业人员发现危险和隐患要及时躲避或向有关人员报告。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篇2:公安部消防局外墙保温防火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

第三章屋顶

第八条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第九条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条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第四章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第十一条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第五章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三)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四)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篇3:外墙保温冬施注意问题规程

外墙保温冬施注意问题

目前天气已逐渐变冷,为确保施工质量,希望各施工队一定要注意气温对施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一些事项:

1、现阶段温度变化非常大,施工时应随时关注天气预报(气温变化),若出现降温和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施工。若白天温度高而早晚温度低时,应避免在低温度时施工,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如:早上九点以后施工,下午三点停工。但当气温连续低于5度时不允许施工。

2、现阶段施工时,还应注意:(1)水灰比、胶灰比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要将材料搅拌过稀,否则会加长凝固时间;(2)网格布禁止用水浸泡,防止出现网格布被冻坏;(3)抹面施工时尽量选取中午时间施工,减少温度波动的影响;(4)因气温降低,发泡胶发泡及固化时间延长,所以施工时打磨板缝的时间也应延长,避免发泡胶尚未固化就打磨;

3、施工项目若年内要求竣工,在施工时按照先施工北立面、山墙,最后进行南立面(冬天光照时间相对长)的施工顺序。

4、注意工地所用材料的贮存条件:所有的液体料或膏状料(如:双组份抹面砂浆的抹面胶料、仿砖饰纹砂浆、真石漆/华彩石等、发泡胶等)贮存温度不应低于5℃,应置于室内并覆盖棉毡等提高贮存温度。所有粉体材料应于干燥处存放。

5、由于温度降低,各工地很快要停工,各经销商应尽量做好材料计划,避免剩余材料过多。工地条件比较差对于贮存材料非常不利;

6、粘结砂浆,防护砂浆以及公司各种配套材料严禁添加任何防冻剂、早强剂等辅助材料。防浆剂、早强剂只对水泥硬化起作用,对于聚合物成膜无作用。

收货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