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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3659

施工单位:编号:工程名称爆破作业分项工程名称爆破员施工队(组)施工人数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事故:1、危险源、危险因素:火药爆炸、爆破飞石、民爆物品遗失、高处坠落、高处落物、物体打击、坍塌、挤压、机械伤害等;2、如不注意有可能发生相应事故。二、应对措施和操作规程要点:(一)一般安全规定1、爆破员、爆破安全员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爆破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及考核,并通过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2、爆破员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佩戴防尘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及带钉易滑的鞋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3、爆破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工作服,严禁吸烟及携带火种;作业现场严禁烟火。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严禁脱岗、睡岗、串岗及酒后上岗;在生产现场严禁打闹嬉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将小孩、无关人员带到施工生产现场。5、爆破作业及爆破器材的领取、加工、使用、管理、清退、运输、销毁等必须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6、如遇浓雾、闪电、雷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及夜间,严禁进行露天爆破作业。7、作业面存在坍落风险时,未排险完毕严禁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危险区域有设备或建(构)筑物,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前,严禁进行爆破作业。(二)爆破器材管理安全措施1、爆破器材配送至施工现场,必须存放于经批准的指定临时存放点,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看守,建立民爆物品台账。2、存放爆破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并能防止雨水侵入、阳光曝晒,禁止在草房及其它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破器材。3、存放爆破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草、树木、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临时存放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安装避雷装置。4、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火索、导爆管等禁止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5、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破器材,总重量不得超过1箱(24kg),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火索、导爆管等严禁一人同时携带,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器材。6、装卸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不准投掷,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或滚动。7、禁止未经允许或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破器材。8、爆破器材现场使用必须由专人做好记录和台账,按实记录,必须账实相符,严禁做假账。9、当班爆破器材未使用完,班后必须由爆破员进行退库保存,严禁私藏、乱放或挪做他用,严防民爆器材丢失或引发意外爆炸事故。10、严禁作业过程中私藏爆破器材,发现爆破器材丢失、遗失、被盗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或报案处理。(三)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措施1、爆破作业必须根据经批准的设计图纸、文件及爆破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控制好用药量,以松动爆破为主,严禁放大炮。2、爆破作业时,由爆破安全员负责爆破安全警戒工作的统一部署、指挥;同一地区有多个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应统一指挥、部署。3、爆破作业前,爆破员、爆破安全员、警戒人员间必须明确预警、起爆、解除警戒等联络信号,并应同时使用声音和视觉信号;同时,应将爆破预警、起爆、解除警戒信号进行通告,使所有爆破从业人员、现场相关作业人员和附近有关人员能准确识别信号。4、爆破作业前,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必须对作业路段的地形地势进行充分的了解,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可行的爆破方案,经计算掌握控制好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爆破飞石安全距离等,并落实好安全防范、信号联络、警戒措施,设立安全警戒标识牌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5、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对于失效、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作业条件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6、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专人负责领取、保管。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及导爆索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火雷管及导火索严禁与可自燃物品一起携带运送。7、制作起爆药包,必须在爆破现场专用的加工棚内进行,加工棚内严禁烟火、电气及金属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起爆药包必须于爆破前,根据当次爆破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8、制作起爆药包过程中,切割导火索应使用锋利小刀,严禁使用剪刀或石器、铁器敲断;安装雷管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投掷、摩擦、震动、撞击;雷管不得露在药包外,应用胶布包扎严密。9、凡在爆破危险区域范围内有通讯、电力线路及房屋、道路等设施的爆破区域,爆破作业时应进行爆破体表面覆盖,并正确选择炮位朝向,避免炮眼正对电线、道路和建(构)筑物。10、凿打炮眼时,应将作业点周围的浮石、危石和松动土石清除干净;凿眼所用工具、机械必须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完好;严禁于残眼上继续进行凿眼。11、凿打炮眼时,凿岩机支架要支撑稳固,严禁使用胸部或肩头抵住凿岩机把手。风动凿岩机风管必须顺直,接头连接稳固、紧密,气压不宜过高;空压机必须空载启动,开启送气阀时,气管必须连接稳固、顺直,凿岩机出气口前方严禁人员停留或作业;贮气瓶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备必须灵敏有效,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电动凿岩机电缆线必须悬空挂设,电流值必须保持稳定。12、爆破作业前,爆破员、爆破安全员、警戒人员间必须根据计算在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爆破飞石安全距离外围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和警戒哨岗、设立安全警戒标识牌后,方可进行爆破装药作业。13、爆破装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凿打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再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2)装药作业过程中,爆破作业区域无关人员必须撤离现场;作业现场严禁烟火。(3)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制工具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包前,可采用木制长杆处理。(4)装好的起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5)严禁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类炸药。(6)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7)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作业量为限,严禁超装。14、爆破作业过程中,严禁同一工作面同时进行打炮眼、装药、放炮作业;装药作业时,只允许使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材料制成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制工具;装有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的起爆药包严禁冲击和挤压,禁止从起爆药包中拔出或拉动电雷管脚线、导火索及导爆索。15、堵塞炮孔作业前,必须组织爆破员、爆破安全员、警戒人员自爆破作业点呈放射状逐步向警戒区外清场,疏散无关人员、畜、过往车辆和设备等。16、警戒区域边界处各路口必须设置警告、封锁标识标牌,并指派警戒人员专人警戒守候,待警戒区域清场完毕后立即对警戒区域进行封锁,严禁任何人员、畜、车辆及设备进入警戒区域。17、起爆作业前,爆破员必须发出起爆信号,待得到各警戒点警戒人员经安全检查完毕反馈警戒确认信号,确认无任何人员、畜、车辆及设备进入爆破区域内,方可进行起爆作业。18、已装填炸药的炮孔,必须当班进行爆破,严禁隔班或隔夜起爆。19、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得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20、采用火花起爆时,应注意爆破(炮响)数与装炮数是否相符,必须指定专人计数响炮数量。确认炮响完后,按规定时间进入爆破作业点,检查爆破效果,解除安全警戒。对于出现盲炮的,要在盲炮处理完毕后方能解除警戒。21、导火索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导火索的长度必须保证点炮人员能撤至安全区域,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低于1.2m。(2)在一次爆破中,不得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3)点炮时必须使用专用香棒,严禁使用香烟、明火进行点炮,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4)采用导火索起爆,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是否点完,点炮人员必须立即撤离。(5)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爆破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6)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数量不得超过10根;多人同时点火时,每人点火数量应大致相等,每人点火位置应相对集中。(7)超过5m的深孔爆破不得使用导火索进行起爆。22、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源应由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由爆破员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2)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接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振。(4)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分开敷设。(5)爆破网路联接前,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通断及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必须保持短路。(6)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7)联线时,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及用电设备,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8)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应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9)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由爆破员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交给他人。(10)电力起爆,炮响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11)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如爆破作业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网路主线、区域线、端线等两端联成短路。23、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爆破区域时,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24、起爆作业时,爆破员的掩蔽所必须设置于安全地点,掩蔽所必须坚固可靠。25、爆破后,必须及时对爆破效果、盲炮残炮情况及危岩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安全警戒。炮响完后进入爆破作业点的最短时间规定如下:火花起爆最后一炮响后不小于20分钟;延期电雷管起爆不小于15分钟;即发电雷管起爆不小于5分钟。26、爆破作业后,作业面上的危石及盲炮残炮必须安排爆破员或爆破安全员专人进行检查、清除。待险情排除后,方可解除安全警戒,人员、车辆及机械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27、排险作业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对危石、悬石进行清理,严禁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不得将下层危石、悬石清除,使其上层危石、悬石自然坍落。28、爆破后,无论爆破残眼的眼底是否有残余炸药,严禁在残眼、盲炮上继续进行打眼。(四)盲炮处理方法及措施1、盲炮处理安全防范措施:①发现盲炮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爆破区域的警戒和封锁,设立明显标识标牌,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及设备进入危险区域或从事其他作业。②严禁在盲炮、残眼上进行打眼。③电力爆破通电后未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联接成短路后方可进行盲炮处理。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使用延期电雷管起爆,不得早于短路后15分钟;如使用即发电雷管起爆,不得早于短路后5分钟。④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盲炮,可在检查爆破网路后重新联接起爆。⑤盲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⑥在盲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爆破区域进行其他作业。2、裸露爆破盲炮处理: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3、浅眼爆破盲炮处理:①检查确认导爆管、雷管脚线及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的,可重新起爆。②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米。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③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④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4、拆除盲炮处理:①严禁从盲炮中拉出电雷管脚线、导爆管,或掏出起爆药包。②采取措施消除由于爆破条件变化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在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后,方可按常规起爆要求进行第二次起爆。③从盲炮中收集的未爆炸药和残留雷管,应上报公安管理部门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销毁,并将每个盲炮的位置、药量及当时的状况一一记录、存档。5、深孔爆破盲炮处理:①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联线起爆。②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员、爆破安全员根据验算确定。③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炮孔孔壁完好的情况,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三、应急措施:1、如发生安全事故马上通知上级领导,启动经理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2、如有人受伤,可就地进行急救和包扎、止血;如呼吸停止,要马上进行人工呼吸,坚持不懈,稍醒后急送医院。交底人签字交底时间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字现场施工管理员签字附:《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签认单》

篇2:消防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种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方能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锁好扣带;配齐劳保用品.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女职工禁止穿高跟鞋);

  4.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6、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种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7、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9、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0、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1、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1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3、在运转材料时绳索等工具必须牢靠,要拿稳放牢,防止滑落伤人。

  14、管道施工与安装

  管道的运输工具一定要符合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把管道捆绑牢固,防止掉下伤人,在卸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1.露天沟槽内管道安装,首先要检查沟槽的深度、宽度是否符合技术交底要求,该放坡的要按比

  例放坡,不得偷工减料,违章作业。对管道进行焊接,电焊工一定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开用火证,设防火设施。电焊机要做到上盖下垫(防雨、防晒、防砸),要有漏电保护节能器,双线到位,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现象。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防止火灾;

  (2)在沟内焊接过程中,地面一定要有旁站人员,如有危险立即通知焊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电焊工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护目镜;

  (4)管道内焊接时,并有旁站人员,做好记录;操作人腰间要有保护绳,一旦有危险时旁站人及时将人拉出管道外;

  2.楼内管道安装(地下室、人防及各层、段):

  (1)在未施工前要检查低压照明是否符合要求(36v、24v),照明线路是否架空(高度2米以上),

  照明灯泡必须有防护罩,照明线必须用符合要求的电缆,不得用其他电源导线代替; (2)电焊机必须安装在干燥的地方,最好垫起来,有漏电保护节能器,双线到位,不得超过30m,

  焊把线不得破损、裸露,不得拖地,必须架起来,防止触电;

  (3)电焊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要带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开用火证(注明部位),设防火设施,必须设旁站人员,做好记录;

  (4)施工高度超过2米(含2米),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高挂低用。使用架子必须验收合格,使用人字梯(最好是木梯),梯腿必须防滑,拉线不得小于8#铅丝强度;

  (5)施工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不得上下抛掷,防止伤人;

  (6)洞口有管道安装,一定要把下方的洞口盖好,防止掉物伤人,或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3.气焊:

  (1)气焊工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上岗,开用火证,配备防火设施,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2)两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混装,做到轻装、轻卸,不得碰撞,夏天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乙炔瓶严禁倒置,两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两瓶距用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氧气表、乙炔表必须灵敏有效。

  4.管工:

  在安装小型管道中,一定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套丝、锯管一定要注意安全。登高作业和电焊工一样系安全带,架子、梯子的安全要求一样。

  剔凿、切割、打磨必须佩戴护目镜。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立交桥挖孔桩挖土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武黄公路2号立交桥

  部位:挖孔桩

  交底内容:挖土施工

  内容: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隔不得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有倾塌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每日及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及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和站立。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的防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的上下楼梯。

  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于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清坡、清底工人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移位、板桩移位或支撑破坏。

  开挖土方必须有开挖令。

  交底人:

  复核人:

  接收人:

  安全交底

  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