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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高层建筑物坠物安全措施

2024-07-13 阅读 8233

预防高层建筑物坠物安全措施

1、地面“四防”检查小组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对高层建筑物顶、侧部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2、高层建筑物顶、侧部有附属设备、设施的单位,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牢固性,做好检查记录。

3、高层建筑顶、侧部施工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高空防坠条款,作业地点的下方要设置隔离警戒线,并在各路口、出入口设警戒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各单位二层以上的窗台外侧严禁放置物品,打扫窗部卫生要安排专人在下部设好警戒。

5、在主副井塔、办公楼、选煤楼等高层建筑附近地面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包括行政科园艺工、打扫卫生人员)。

6、各建筑物窗户打开或关闭状态时必须锁固,风力超过6级窗户必须关严。

7、各单位或部门对所负责建筑物的外墙皮必须定期检查,有脱落危险的必须设好警戒线及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或处理。

篇2:预防井筒坠物措施

预防井筒坠物措施

1、井口必须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井底与各水平的连接处不得行人,安全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

2、副井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设置的阻车器必须灵活可靠。

3、在井口边缘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围栏,并且派专人放好警戒。

4、在井筒、高空及提升容器上方作业人员,必须戴牢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所用工具系好安全绳,传递工具、材料、物件时,要拿稳拿牢,并派专人放好警戒,严禁坠物。

5、副井推车人员必须及时清理罐笼底层杂物,装卸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的划帮情况,确保牢固可靠后,方可装卸车。

6、井筒或高空作业需搭设作业平台时,所用跳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且必须平整,搭设的作业平台必须平衡,严禁设置探头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