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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控防止事故规程

2024-07-13 阅读 9039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危险性较大,如果使用、管理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主要包括电梯、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生产、生活诸方面,是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广泛接触且不可缺少的设备设施。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十分重视,制定了一些法规、标准,加强了监察管理,有效地降低了事故损失。但由于各类特种设备的数量急剧增长,在生产制造和使用运营中安全问题很严峻,重大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伤亡事故与设备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一、全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特种设备维修和管理上存在严重的片面性,侧重于追究人员的操作责任,只抓“违章”而忽视了创造本质安全。没有开展预测工作,没有进行事前的系统安全评价,工作重点是处理已发生的事故,而忽略了从使用、维修阶段就开始抓安全。

2.没有明确的目标。凭经验处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心中无数,盲目性大。

3.必须尽快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

4.企业对特种设备监控、预防事故及减少事故损失的措施不够完善。

二、企业安全监控工作的程序

1.强化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首先,实现特种设备的普查登记。特种设备较多、管理状况较好的大型企业,由各单位主管设备的领导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特种设备的申报和登记工作。普查中,应坚持普查登记和检验工作相结合;普查登记与隐患治理相结合;普查登记与人员培训相结合。

(1)制定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实际,制定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明确特种设备档案收集归档的基本内容;设备全套图样,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省或市劳动部门签发的使用证、检验报告和审批意见等收集齐全。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还应按照相关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装总体竣工验收。验收前,档案管理人员深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设备安装及设备实际分布情况,向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讲解档案归档要求。为保证档案资料搜集齐全、及时、完整,企业应坚持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如果不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不予其验收决算。通过制度规范和经济约束,确保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2)明确管理职责,督导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企业应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管理的直接领导责任,并把特种设备的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内容,明确规定,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有协助档案管理人员搞好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登记和保管好档案资料的责任。使用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注意将每台在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及时记录反馈设备运行情况。档案管理部门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每年的检验鉴定记录等,以不断充实特种设备档案内容,实现档案资料与运转设备的真实对应,真正使特种设备档案为设备使用、检修提供准确依据。

(3)实施特殊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特种设备的档案在企业的管理经营中利用率很高。为方便利用,可将特种设备档案单独组卷、分类、编号,形成条目,系统排列。亦可将特种设备档案资料汇编《特种设备档案专题目录》,包含设备名称、安装地点、制造单位、出场编号、使用证号、保管地址等内容,并将目录下发给有关单位,供档案管理人员熟悉管理范围,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使广大技术人员利用档案资料,及时处理潜在隐患,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事故率,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2.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的措施

(1)加强设计、制造与安装环节的控制。首先设计上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目前国家对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己实行设计审查制度,审查由国家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审查通过后,方可投人正式的制造和安装。

生产制造特种设备的单位,在人员素质、加工设备、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必须达到应有的条件。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制度,只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对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出具制造质量证明,对其质量和安全负责。

此外,对试制特种设备,或者制造标准(或技术规程)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部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用户使用。

篇2: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行使用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2、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指派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分类逐台负责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该工作的经验。

6、每年组织一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篇3:高层特种脚手架工程安全方案(预防监控措施)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层或特种扣件式脚手架工程施工的监控管理。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脚手架材料要求

钢管

(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脚手架钢管的尺寸φ48×3.5mm,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扶手一般选用6500mm长度,小横杆一般选用2000mm的长度,其余杆视具体情况而定。

扣件

(1)、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2)、用力矩扳手进行检查,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架手板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2)、采用冲压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尺寸偏差应符合:板面挠曲L≤4m,△≤12mm,L>4m,△≤16mm,板面扭曲,△≤5mm。

(3)、采用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Ⅱ级材质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两道。

四、脚手架设计与计算

1、高层或特种脚手架以及水平砼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施工前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130-20**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的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核、审批。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五、脚手架施工

1、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向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保留技术交底的相关记录。

2、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验收合格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应分类分品种堆放整齐,并作好标识。

4、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员、测量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测量放线定位。

5、脚手架纵、横立柱应拉通线,准确在定位线上,保持横平竖直,架子的宽度、高度、柱距、步距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搭设。

6、架设人员应在坚实地基上铺设底座、垫板,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7、河中搭设脚手架,可由岸上已搭设的架子上悬挑钢管,铺设脚手板,循环推进,也可采用橡皮船或木船辅助搭设。

8、搭设于河中或软弱地基上的脚手架立柱,采用18镑铁锤人工打击,直至打入基岩,打入深度用贯入度确定,即用最后10锤击打其深度不大于10mm,然后用3吨手动葫芦逐根反压,通过弹簧称上的读数确认已达到设计值,并做好每根立柱的详细记录。

9、水下纵、横杆的搭设:在水面处搭设纵、横向水平杆,将水平纵、横杆与立柱的连续扣件略松动,用人工同时打入水中,步距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为保证水中脚手架足够的稳定和刚度,在水中脚手架立柱周围抛片石、砂袋包裹或潜到水中紧固纵、横水平与立杆连结的扣件。

10、脚手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到顶连续设置,高于4m的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柱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11、剪刀撑之间净距不应大于15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

12、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六、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由公司质安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并留下检查与验收的记录。

2、构配件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购置的钢管

A、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抽检报告,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B、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C、钢管外径不大于-0.5mm,壁厚不大于-0.5mm,两端面切斜偏差不大于1.7mm。

D、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2)、旧钢管

A、表面锈蚀深度≤0.5mm。每年应对锈蚀检查一次,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B、钢管弯曲变形:立杆3m≤L≤4m,△≤12mm,4m≤L≤6.5m,△≤20mm;水平杆L≤6.5m,A≤30mm。

(3)、扣件

A、新扣件就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B、旧扣件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脚手板

A、冲压钢管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尺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B、新、旧冲压钢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C、木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Ⅱ级材质的规定,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3、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应按规范要求在下列阶段进行: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作业层上预压或施加荷载前;

、每搭设完10-13米高度后;

、达到设计高度后;

、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停用超过一个月;

4、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应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及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内的相关内容进行。

5、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公司质安部每月、项目部每周,视施工进度等具体情况,应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定期检查的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接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的偏差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第8.2.4条的规定;

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施工荷载,不超载。

七、脚手架拆除

1、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已批准的脚手架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

2、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3、应全面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用于承载支架的脚手架,必须待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方能进行拆除作业。

5、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6、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应对称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

7、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8、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均必须设置的道数和构造要求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相关要求进行加固。

9、各构配件应按规范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堆码存放标识。

八、脚手架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必须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搭设,不得变动,如需变动,应将变动的要求书面报审批后,方能实施。

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GB5036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7、脚手架为承重支架,预压和卸载,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要求和预压卸载程序实施。事前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8、设专人负责指挥预压和卸载。预压前,按照策划要求设置沉降、侧向位移观测点,用水准仪、经伟仪、线锤观测控制,全天候持续监控。

9、组织抢险救护队和车辆、医务人员及相关物资,对突发性事件进行抢救。

10、对特种脚手架,如钢筋混凝土大桥,石拱桥脚手架的预压和卸载,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公司生产技术、质安部门应来临现场指导和监控,督促项目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贯彻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11、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件。

12、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13、临街面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15、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进行。

16、搭拆脚手架时,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护,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