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煤矿入井侦察方案措施

煤矿入井侦察方案措施

2024-07-13 阅读 6380

2015年7月3日我炳德挑水箐煤矿开工建设后,由于攀西煤监在7月29日检查中查出”矿井设计和安全专篇中涉及增加开采24-1、24-2、24-3、24-4、25号煤层,未按川煤监审批【2012】236号文要求开工前取得新范围采矿许可证”的要求,责令我矿停止建设。从7月29日开始至今我矿已全面停止了井下所有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煤炭【2013】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文件),,复工前需由专业救护队对井下各系统进行侦察。为了入井侦察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入井侦察方案和安全应急措施。

一、侦察方案

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煤炭【2013】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文件),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侦察方案。

为了本次入井侦察安全有序进行,矿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胡俊林(矿长)

副组长:李安全(技术负责人)

成员:攀煤救护队成员

入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开好入井前的会议,布置好入井侦察的相关工作和具体安全注意事项,每条侦察线路指定具体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主要任务

1、侦察矿井各用风地点通风状况、风量、各种气体情况。

2、各主要大巷及煤巷断面及顶板支护情况。

3、工作面及巷道积水情况。

4、工作面及各巷道和密闭有无自燃发火。

三、入井侦察路线

1、侦察路线:主斜井→井底车场→主运输大巷→轨道下山→1700平巷→行人上山→1605副平硐→1605副井→地面。

2、1750回风井→东掘进工作面→西掘进工作面→地面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员入井前。必须认真了解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通风系统图,熟悉井下巷道布置和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分布情况及通风、瓦斯监控、排水、消防等情况。并学习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2、下井准备工作,必须带齐小队装备(呼吸器工具一套、多功能测定仪一台、测温仪一支、记录本1本、笔一支。对使用的矿灯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侦察人员都严禁穿化纤衣服,统一着战斗服,穿戴整齐。

3、每组人数不得少于6人,必须要按规定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佩戴的氧气呼吸器压力不得低于18mp。并对呼吸器作好战前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有:呼吸器的气密性、自动肺供氧、手动补给供氧、排气阀动作、呼吸两用阀的灵活性、气密性、氧气压力、呼吸器附件等,要确保这些主要部件完好正常,严禁佩戴不完好的呼吸器入井。

4、参加侦察工作人员,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5、每组侦察矿安排一名熟悉矿井系统副矿长随侦察小组侦察。随侦察小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并向侦察小组人员讲清各巷道关系及路线等情况。

6、在井下行进时,救护队员要检测井下各种气体情况并评估现场条件。并做好详细记录。

7、侦察中遇到局部顶板冒落造成巷道堵塞时,首先对冒落点前后气体进行检测。是否有气体超限情况。如果冒落不严重,可以能通过时,但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保证安全情况下方可进行。若冒落严重,严禁强行通过冒落区,应采取原路返回或通过其他巷道进入检查。

8、侦察过程中,利用井下通讯系统随时向矿调度室联系,及时汇报井下侦察情况。地面调度人员要做好汇报详细记录。

9、侦察中遇到有高温火点时,必须根据矿山救护队行动的一般原则:主要是判定火灾的性质、火源位置、范围、火势大小、温度高低、烟雾弥漫程度、火灾蔓延方向以及通往火源的路线、火区巷道情况、现场消火器材、通风设备和电话通讯设备等的配备状况。根据现场情况,当火势不大时,尽可能利用现场供水管路或者干粉灭火器直接灭火,防止火灾扩大。若火势较大时,立即向地面指挥小组汇报。启动《矿井火灾应急预案》。救护小队侦察时,若灾区内的瓦斯浓度达到2%,且继续上升时,又无法确定灾区内无火源,救护队必须立即退出灾区,并向地面调度室报告,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方可进入。

10、参加侦察工作人员,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11、全面侦察:在侦察前进时,尽量不要进入被破坏的巷道或停留在回采压力大的区域。在侦察时进行“全面侦察”。要做到有巷必查,并签字留名。

12、前进的顺序:当救护队在井下侦察时,队长总在最前面,救护队其他队员在其后,救护队长要比其他队员先进入未侦察的区域,检查顶板和巷帮的情况。在队长没有进入的未侦察区域,不允许其他队员进入。副队长居后,观察行进中所有队员的情况,如果有人有问题时,队长应该马上命令救护队侦察停止。分析原因后,采取其他措施进行。

13、返回:当遇有队员装备仪器出现故障、有可能爆炸的气体、不能扑火的火情、或突水、遇到无法绕过的但又非常危险的顶板巷道等特殊情况时,队长可命令立即返回。救护侦察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护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14、标记侦察过的区域:在前进时,队长还要标记侦察的区域,在以下要点标记日期:工作面、入口、联络横巷和有垮落物而不通的路、障碍物、风墙以及其他阻止救护队前进的要点。

15、在侦察中,应尽力查清现场情况,巷道、支架、设备的破坏情况等。为下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16、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护操作规程》执行。

挑水箐煤矿

技术科

2016年3月1日

篇2:煤矿入井侦察方案措施

2015年7月3日我炳德挑水箐煤矿开工建设后,由于攀西煤监在7月29日检查中查出”矿井设计和安全专篇中涉及增加开采24-1、24-2、24-3、24-4、25号煤层,未按川煤监审批【2012】236号文要求开工前取得新范围采矿许可证”的要求,责令我矿停止建设。从7月29日开始至今我矿已全面停止了井下所有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煤炭【2013】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文件),,复工前需由专业救护队对井下各系统进行侦察。为了入井侦察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入井侦察方案和安全应急措施。

一、侦察方案

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煤炭【2013】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文件),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侦察方案。

为了本次入井侦察安全有序进行,矿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胡俊林(矿长)

副组长:李安全(技术负责人)

成员:攀煤救护队成员

入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开好入井前的会议,布置好入井侦察的相关工作和具体安全注意事项,每条侦察线路指定具体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主要任务

1、侦察矿井各用风地点通风状况、风量、各种气体情况。

2、各主要大巷及煤巷断面及顶板支护情况。

3、工作面及巷道积水情况。

4、工作面及各巷道和密闭有无自燃发火。

三、入井侦察路线

1、侦察路线:主斜井→井底车场→主运输大巷→轨道下山→1700平巷→行人上山→1605副平硐→1605副井→地面。

2、1750回风井→东掘进工作面→西掘进工作面→地面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员入井前。必须认真了解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通风系统图,熟悉井下巷道布置和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分布情况及通风、瓦斯监控、排水、消防等情况。并学习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2、下井准备工作,必须带齐小队装备(呼吸器工具一套、多功能测定仪一台、测温仪一支、记录本1本、笔一支。对使用的矿灯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侦察人员都严禁穿化纤衣服,统一着战斗服,穿戴整齐。

3、每组人数不得少于6人,必须要按规定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佩戴的氧气呼吸器压力不得低于18mp。并对呼吸器作好战前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有:呼吸器的气密性、自动肺供氧、手动补给供氧、排气阀动作、呼吸两用阀的灵活性、气密性、氧气压力、呼吸器附件等,要确保这些主要部件完好正常,严禁佩戴不完好的呼吸器入井。

4、参加侦察工作人员,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5、每组侦察矿安排一名熟悉矿井系统副矿长随侦察小组侦察。随侦察小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并向侦察小组人员讲清各巷道关系及路线等情况。

6、在井下行进时,救护队员要检测井下各种气体情况并评估现场条件。并做好详细记录。

7、侦察中遇到局部顶板冒落造成巷道堵塞时,首先对冒落点前后气体进行检测。是否有气体超限情况。如果冒落不严重,可以能通过时,但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保证安全情况下方可进行。若冒落严重,严禁强行通过冒落区,应采取原路返回或通过其他巷道进入检查。

8、侦察过程中,利用井下通讯系统随时向矿调度室联系,及时汇报井下侦察情况。地面调度人员要做好汇报详细记录。

9、侦察中遇到有高温火点时,必须根据矿山救护队行动的一般原则:主要是判定火灾的性质、火源位置、范围、火势大小、温度高低、烟雾弥漫程度、火灾蔓延方向以及通往火源的路线、火区巷道情况、现场消火器材、通风设备和电话通讯设备等的配备状况。根据现场情况,当火势不大时,尽可能利用现场供水管路或者干粉灭火器直接灭火,防止火灾扩大。若火势较大时,立即向地面指挥小组汇报。启动《矿井火灾应急预案》。救护小队侦察时,若灾区内的瓦斯浓度达到2%,且继续上升时,又无法确定灾区内无火源,救护队必须立即退出灾区,并向地面调度室报告,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方可进入。

10、参加侦察工作人员,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11、全面侦察:在侦察前进时,尽量不要进入被破坏的巷道或停留在回采压力大的区域。在侦察时进行“全面侦察”。要做到有巷必查,并签字留名。

12、前进的顺序:当救护队在井下侦察时,队长总在最前面,救护队其他队员在其后,救护队长要比其他队员先进入未侦察的区域,检查顶板和巷帮的情况。在队长没有进入的未侦察区域,不允许其他队员进入。副队长居后,观察行进中所有队员的情况,如果有人有问题时,队长应该马上命令救护队侦察停止。分析原因后,采取其他措施进行。

13、返回:当遇有队员装备仪器出现故障、有可能爆炸的气体、不能扑火的火情、或突水、遇到无法绕过的但又非常危险的顶板巷道等特殊情况时,队长可命令立即返回。救护侦察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护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14、标记侦察过的区域:在前进时,队长还要标记侦察的区域,在以下要点标记日期:工作面、入口、联络横巷和有垮落物而不通的路、障碍物、风墙以及其他阻止救护队前进的要点。

15、在侦察中,应尽力查清现场情况,巷道、支架、设备的破坏情况等。为下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16、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护操作规程》执行。

挑水箐煤矿

技术科

2016年3月1日

篇3:煤矿入井侦察方案措施

2015年7月3日我炳德挑水箐煤矿开工建设后,由于攀西煤监在7月29日检查中查出”矿井设计和安全专篇中涉及增加开采24-1、24-2、24-3、24-4、25号煤层,未按川煤监审批【2012】236号文要求开工前取得新范围采矿许可证”的要求,责令我矿停止建设。从7月29日开始至今我矿已全面停止了井下所有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煤炭【2013】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文件),,复工前需由专业救护队对井下各系统进行侦察。为了入井侦察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入井侦察方案和安全应急措施。

一、侦察方案

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煤炭【2013】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3】27号文件),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侦察方案。

为了本次入井侦察安全有序进行,矿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胡俊林(矿长)

副组长:李安全(技术负责人)

成员:攀煤救护队成员

入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开好入井前的会议,布置好入井侦察的相关工作和具体安全注意事项,每条侦察线路指定具体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主要任务

1、侦察矿井各用风地点通风状况、风量、各种气体情况。

2、各主要大巷及煤巷断面及顶板支护情况。

3、工作面及巷道积水情况。

4、工作面及各巷道和密闭有无自燃发火。

三、入井侦察路线

1、侦察路线:主斜井→井底车场→主运输大巷→轨道下山→1700平巷→行人上山→1605副平硐→1605副井→地面。

2、1750回风井→东掘进工作面→西掘进工作面→地面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救护队员入井前。必须认真了解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通风系统图,熟悉井下巷道布置和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分布情况及通风、瓦斯监控、排水、消防等情况。并学习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2、下井准备工作,必须带齐小队装备(呼吸器工具一套、多功能测定仪一台、测温仪一支、记录本1本、笔一支。对使用的矿灯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侦察人员都严禁穿化纤衣服,统一着战斗服,穿戴整齐。

3、每组人数不得少于6人,必须要按规定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佩戴的氧气呼吸器压力不得低于18Mp。并对呼吸器作好战前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有:呼吸器的气密性、自动肺供氧、手动补给供氧、排气阀动作、呼吸两用阀的灵活性、气密性、氧气压力、呼吸器附件等,要确保这些主要部件完好正常,严禁佩戴不完好的呼吸器入井。

4、参加侦察工作人员,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5、每组侦察矿安排一名熟悉矿井系统副矿长随侦察小组侦察。随侦察小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并向侦察小组人员讲清各巷道关系及路线等情况。

6、在井下行进时,救护队员要检测井下各种气体情况并评估现场条件。并做好详细记录。

7、侦察中遇到局部顶板冒落造成巷道堵塞时,首先对冒落点前后气体进行检测。是否有气体超限情况。如果冒落不严重,可以能通过时,但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保证安全情况下方可进行。若冒落严重,严禁强行通过冒落区,应采取原路返回或通过其他巷道进入检查。

8、侦察过程中,利用井下通讯系统随时向矿调度室联系,及时汇报井下侦察情况。地面调度人员要做好汇报详细记录。

9、侦察中遇到有高温火点时,必须根据矿山救护队行动的一般原则:主要是判定火灾的性质、火源位置、范围、火势大小、温度高低、烟雾弥漫程度、火灾蔓延方向以及通往火源的路线、火区巷道情况、现场消火器材、通风设备和电话通讯设备等的配备状况。根据现场情况,当火势不大时,尽可能利用现场供水管路或者干粉灭火器直接灭火,防止火灾扩大。若火势较大时,立即向地面指挥小组汇报。启动《矿井火灾应急预案》。救护小队侦察时,若灾区内的瓦斯浓度达到2%,且继续上升时,又无法确定灾区内无火源,救护队必须立即退出灾区,并向地面调度室报告,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方可进入。

10、参加侦察工作人员,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11、全面侦察:在侦察前进时,尽量不要进入被破坏的巷道或停留在回采压力大的区域。在侦察时进行“全面侦察”。要做到有巷必查,并签字留名。

12、前进的顺序:当救护队在井下侦察时,队长总在最前面,救护队其他队员在其后,救护队长要比其他队员先进入未侦察的区域,检查顶板和巷帮的情况。在队长没有进入的未侦察区域,不允许其他队员进入。副队长居后,观察行进中所有队员的情况,如果有人有问题时,队长应该马上命令救护队侦察停止。分析原因后,采取其他措施进行。

13、返回:当遇有队员装备仪器出现故障、有可能爆炸的气体、不能扑火的火情、或突水、遇到无法绕过的但又非常危险的顶板巷道等特殊情况时,队长可命令立即返回。救护侦察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护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14、标记侦察过的区域:在前进时,队长还要标记侦察的区域,在以下要点标记日期:工作面、入口、联络横巷和有垮落物而不通的路、障碍物、风墙以及其他阻止救护队前进的要点。

15、在侦察中,应尽力查清现场情况,巷道、支架、设备的破坏情况等。为下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16、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护操作规程》执行。

挑水箐煤矿

技术科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