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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间安全要求

2024-07-13 阅读 4202

配电室

▲首先注意里面的桥架安装横平竖直,附件按标准设置。

▲配电柜布置成排成列,配电柜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要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高低压柜立面、背面平整,水平度、垂直度好,操作通道宽敞。正面要有盘面编号,背面也应注明编号。内部接线整齐,表识正确。接线端子要有编号;

▲决不允许任何给排水管通过;

▲变压器低压侧的中性点直接与接地干线连接,基础型钢接地;

▲电缆终端头、接头、拐弯处及竖井的两端要设标志牌;

▲配电柜应有公共型钢底座,整体布局整齐,柜内接线正确、可靠。地沟电缆走在支架上排列整齐,分段捆扎,有挂牌,接地排布置规范标识清晰,绝缘档鼠板合理设置。

电桥架设置规范,接地保护可靠,电缆进柜合理受力均匀,外保护好。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配电室与隔墙或楼板的所有空洞均应做防火密闭封堵。

▲配电柜长度大于6米,背后要有两个出口,且最小宽度为1米

▲门口必须安装挡鼠板。

▲配电柜前工作区要铺橡胶板

▲柜箱盘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馈电线路大于0.5兆欧,二次回路大于1兆欧。线缆整齐。

配电室要悬挂一次系统模拟图→

挡鼠板的做法:一般30cm一块,共两块,采用绝缘电木或是塑料硬胶板。

1、配电室铁制防火门及框要用铜编织线与接地干线连接

2、配电室内要预留不少于两处的接地备用点,上好螺栓螺帽、平垫、弹簧垫。

接地主干线一般明敷设,具体做法:

1、距地面高度250-300mm,与墙壁间隙10-15mm。

2、每段15-100mm,黄绿相间。

3、水平支架0.5-1.5米,垂直支持件1.5-3米,弯曲部分0.3-0.5米。

4、弯头专门加工。

主接地小做法→

强调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本条是为使零序电流互感器正确反映电缆运行情况,并防止离散电流的影响而使零序保护错误发出讯号或动作而作出的规定。)

▲电缆与空气开关等设备连接时,线芯及拧紧螺栓要上护套,确保操作安全。

控制柜前标识→

电缆沟

▲最下端支架不小于5-10cm;最上端不小于15-20cm。

▲电缆上架,里面干燥、整洁、有序,支架接地良好。支架一般采用热镀锌的。电缆沟要有防水排水措施。

▲电缆出入要进行封闭处理。

无负压设备机房:

型钢接地,设备接地;型钢钻孔排水;表识清楚;采用不锈钢螺栓;朝向一致。

设备及控制柜要有主接地→

不锈钢法兰与螺栓连接,注意电化腐蚀(电绝缘片或板)。型钢要钻孔→

简单的做法:

给水设备的机座处理欠妥;设备安装与土建之间欠协调;没有减震装置;注意了接地与跨接;法兰长短不一。

精美的给水设备间:地面处理与设备;互相辉映,整洁大方

消防泵房

a、接地跨接:设备、伸缩节、电源线;

b、滴水弯、金属卡普利管不超0.8米;

c、减震措施:出水管弯头、设备;

d、金属软管不能做持续导体。

1、设备及支架防腐台;

2、螺栓上油戴塑帽;

3、排水沟及警示带;

4、表识清楚;

5、高度朝向一致;

6、油漆鲜艳,分色明确。

报警组阀

1、距地面高度宜为1.2米,两侧距墙不小于0.5米,正面距墙不小于1.2米;

2、每个湿式报警阀与预做用阀控制的喷头数量不宜超过800个;

3、报警阀处的地面应有相应的排水设施;

4、供水总控制阀应处于开启状态,并采用信号碟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5、因雨淋阀组背面需接管,中心与背面墙距离不小于250㎜。

水流指示器:

1、方向指示正确,且有永久性标记;

2、与信号阀距离应大于300㎜。

3、安装前先测试。

阀门支架设置合理,压力表读数一致→

设备接地要有专门的端子压接,不能用设备螺栓→

设备机房的接地

关于减震的做法

▲减振器安装前要适当地对基础进行处理,使减振器能本体水平,并能使同一机组的各减振器保持在同一标高位置。

▲减振器希能选择与基础直接固定的并与动设备成一体,这样就能防止动设备的水平位移。同时也可采取动设备公共地座的防位移措施。

▲在与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软接补偿器。补偿器应就近水平安装,并在补偿器外就近短管处设置固定支架。如补偿器位置距动设备位置较远,应在软接与设备的接管处设托架,同时在托架下应设有同步于弹簧减振的弹性材料或装置。

设备及管道的排列

安全阀要引至泄水位置,不应直接对外▲设备四周警示带的做法;

▲消防泵房内应有值班室;

▲建议水力警铃引至房外。

把警铃从设备间引进值班室→

把警铃从设备间引进值班室设备及动载管道的减震:固定规范、合理,与基础正确的连接,稳定性好,对有减振要求的设备,减振的设备稳定可靠,接管、补偿都达到工艺要求↓

篇2:库车段机械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篇3: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安全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车辆、船舶、机动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种作业机动车辆、船舶、机动设备。

二、定义

1、项目:***************项目

2、公司:********************公司

3、HSE:健康、安全和环境

4、PMT:**********************公司项目部

5、车辆:指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上路行驶的机动车。

6、船舶:指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可运输、施工的船舶。

7、机动设备:仅允许在限定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如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等。不能自行移动的升降机也作为本规定所述机动设备,按本规定进行管理。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HSE部对各部门的HSE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监理机构按公司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承包商的HSE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承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项目HSE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公司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对车辆、船舶、机动设备的一般要求

1、进入项目现场的车辆/机动设备须状况完好、证照齐全、车容整洁。如:

(1)制动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在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或雨雪天雨刮器发生故障,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2)车辆的座椅须固定结实,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座椅安全带和紧固装置。

2、进入项目现场的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船况完好、证照齐全、船容整洁。

3、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拖航检验,并报主管部门核准。

4、车辆/机动设备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粘贴在驾驶室前窗右上角。

5、车辆、船舶驾驶室前挡风玻璃范围内不准摆、挂或张贴影响操作、妨碍视线的物品;车身、船身喷涂、粘贴标识及车身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6、大巴、中巴车驾驶室两侧喷涂核载人数;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驾驶室两侧喷涂驾驶室核定人数及核定载重量。

7、危险货物运输、停泊、作业必须遵守国家危险货物管理和运输的相关规定;车辆、船舶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喷涂相关标识并配备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

8、车辆/机动设备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9、车辆、船舶载人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严禁超载,货车车箱内不准载人;

(2)所载的乘客只有在车辆(船舶)停稳后方可上、下车(船);

(3)所有车辆的乘客应在座位上就座,系挂好安全带,且不能将头、肢体伸到车外。

10、货运车辆、船舶载货应符合如下规定:

(1)严禁超载;不应超高和超宽,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当车辆、船舶在行进时,所载的货物应加固,不能靠人员扶着;翻斗车应封闭良好,不得漏土。

11、车辆、船舶、机动设备的噪声、废物和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2、船舶均应配有足够的通讯设备,与过往船舶及监督站(艇)保持联系畅通,发现情况及时联系协调。

13、船舶须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并置挂在作业现场,做到可以随时取用。

14、机动设备必须正确使用,禁止将挖掘机、装载机做为吊车使用,进行吊装、吊运作业等。

15、农用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五、车辆、船舶、机动设备现场通行证

1、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机动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均须办理现场通行证,凭证出入。

2、通行证分为正式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正式通行证应张贴在驾驶室左后侧车窗上;临时通行证摆放在驾驶室内显眼处。

3、正式通行证每季度换证并使用不同的颜色,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

01月01日--03月31日?红色

04月01日--06月30日?蓝色

07月01日--09月30日?黄色

10月01日--12月31日?绿色

4、正式通行证的办理所需相关资料包括:

(1)车辆

l?保险证明书

l?年检合格证

l?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和安全合格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等)

l?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l?有效的驾驶证/操作证复印件

l?其他

(2)船舶

l?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l?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l?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复印件

l?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

l?船舶适航证书复印件

l?船舶吨位证书复印件

l?船舶载重线证书复印件

l?船舶无线电安全证书复印件

l?船舶安全证书复印件

l?防止油污染证书复印件

l?施工许可证书

l?船舶保险单

l?其他

5、临时通行证:

收货或接待单位应确保送货或来访车辆遵守项目现场的各管理规定,并对送货或来访车辆及人员违章及安全负责。故收货或接待单位应在送货或来访车辆入场前,对该相关人员进行简单的入场培训。

6、下列任何一项证明资料如有伪造,车辆和驾驶员将永远不允许进入项目现场:

l?驾驶证

l?行驶证

l?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工程机械)

l?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和安全合格标识。

六、车辆/机动设备通行证分类及编号

1、为便于车辆/机动设备管理,将承包商进场车辆/机动设备分为以下四类:

l?交通车辆类:(指小车、面包车、中巴车、大巴车等);

l?运输车辆类:(指皮卡、轻型货车、泥头车、平板车等);

l?特种车辆类:(指流动式起重机械、履带式起重机械及工程机械等);

l?其它机具类:(指蹦蹦车)。

2、车辆/机动设备现场通行证编号由项目的拼音缩写、车辆/机动设备类型、顺序号构成(如ALPK-T(V/C/O)-0001表示在项目工作、编号为0001号的卡车;另外C代表起重车辆或机动设备、V代表一般车辆、O代表其他机动设备)。

ALPK-C-V(T/C/O)-0001??

?车辆、机动设备编号?(从0001开始)?

?其它机具类(英文“其它”的首字母缩写)?

?起重车辆/机动设备类(英文“吊车”的首字母缩写)?

卡车类(英文“卡车”的首字母缩写)?

?一般车辆类(英文“车辆”的首字母缩写)?

?承包商标识符(承包商英文或拼音缩写)?

?项目标识符(奥林匹克项目拼音缩写)?

七、车辆、船舶、机动设备保养

1、日常车辆检查

(1)操作员每日在使用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前,应进行检查。若发现不良状况,应在随车(船)记录本上记录,及时将不良状况报告机动设备管理人员,并及时处理。

(2)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良状况,应及时排除,否则严禁使用。

2、车辆、船舶、机动设备维护

(1)车辆、船舶、机动设备维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或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只有资质合格人员才能对车辆、船舶、机动设备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八、车辆驾驶员、船舶人员管理

1、所有车辆或船舶驾驶员,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考试合格、获得驾驶证,且有一年以上驾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或作业。

2、承包商须定期对其车辆、船舶、机动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所驾驶的车(船舶)型必须与驾驶证准驾车(船舶)型相符。

4、驾驶人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船舶)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

5、不准赤脚、穿拖鞋、戴耳机或酒后驾驶车辆(船舶);严禁在驾驶途中接、打电话。

6、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系好安全带,行驶前应提醒和监督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

7、严禁驾驶装载违规的车辆、船舶。

8、严禁超速行驶。驾驶员除了应遵守交通法规外,还必须遵守项目现场限速规定。

9、在现场内,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准乱停、乱放;占路施工应提前2天填报《公共区域/道路占用申请单》(详见业主管理规定《现场交通道路管理规定》)并获批准。驾驶员不在时,车辆应熄火,并将车辆置于停车制动状态。

10、在施工现场,如驾驶员或乘坐人员没有穿戴正确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离开驾驶室或车厢。

1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接受必要的安全、交通检查。

12、船舶应当按照标准配备船员;并指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掌握避碰、信号、通信、消防、救生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九、船舶施工管理

1、船舶及海上施工单位应制定专人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发现有恶劣气候及早做好避风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禁止在气候、风浪比较恶劣的条件下航行、作业。

2、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

3、在沿海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划定相应的安全作业区,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安全作业区的范围。

4、船舶按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悬挂作业信号。在作业期间应派专人在首、尾部值班,用旗帜指挥,示意过往船通过方向或远离本船。

5、船舶每天作业结束后,应选择安全、无碍他船航行的地点靠泊。

6、严禁破坏助航标志和导航设施。若发现相关助航标志或导航设施损坏,应当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

7、海上施工作业完成后,都不得遗留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在未妥善处理前,承包商必须负责设置规定的标志,并将碍航物的名称、形状、尺寸、位置和深度准确地报告主管机关。

十、事故处理

1、车辆在现场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现场目击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上报,该单位负责人应按《HSE事故管理程序》及有关规定向监理机构、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车辆牌号、损失情况,特别要讲明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管理按照公司《HSE事故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3、船舶、设施遇难时,除发出呼救信号外,还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本单位、公司PMT及HSE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