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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柱放顶工作业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4984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和用品。

2.检查与处理

(1)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质量要求;

(2)顶板是否有冒顶危险或窜矸现象;

(3)放顶区域内的材料、浮煤、矸、移溜器等,是否安放整齐和清理干净;

(4)各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碍物,高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放顶前检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规定移设牢固可靠;

(6)顶板冒落情况及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

(7)回柱放顶用的支护材料、挡矸帘等是否备齐;

(8)使用绞车回柱时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信号工应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信号电线是否有损坏或挤压现象;

②看滑轮工应检查滑轮戗柱、绳套和滑轮是否符合要求;

③绞车司机应检查绞车,绞车压、戗柱、钢丝绳、绳钩和电缆、按钮等是否符合要求;

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3.人工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

(2)在分段开口处的中间打上半排收尾柱;

(3)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4)在需回梁的煤帮侧梁上从下往上插好扁销,并要打紧;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时,用锤打松水平楔;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取出支柱后支设在规定位置;

(6)回梁时,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锤打脱扁销后再将梁的圆销打脱,使该梁脱离连接后取出;

(7)回收出各种背板材料,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继续放顶。

4.工作面分段回柱放顶的要求

(1)分段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但不得小于15米;

(2)分段开口应选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

(3)分段开口处必须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面倾角较大,放顶前必须在下方设好挡板,以防伤人。

5.绞车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3)信号工发出松绳信号,回柱工从上往下拖拽主绳,下放到位后,发出停止信号;

(4)用小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时,用锤打松水平楔;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回木支护时,还应用另一个绳套拴好梁并用锤、撬棍使支柱与梁错口。拴好绳后退到安全地点,发出紧绳信号,将支柱和梁拖至适当位置,发出停车信号,停止紧绳,取出支柱和

梁码放到指定地点;

(6)回梁时,用锤敲打梁的圆销,使该梁脱离连接;往外拖梁时与回柱操作相同;

(7)用铁钩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并放到指定位置后,方可继续回收。

6.回柱放顶工要做到“三勤、两高”。即勤拴、勤拉、勤拣,回收率高、复用率高。

7.回不动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后,拉断回收出来,工作面无法复用的木料要及时运出,不得堆在工作面或扔入采空区。

8.当采高大于顶梁长度时,先回柱后回梁,即回收完支柱后,再打掉扁销和梁的圆销,使顶梁落下并拖出。

9.当采高小于顶梁长度时,应先退出顶梁圆销,后回柱,落柱时同时落下顶梁并一起拖出。

10.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压入底板,可用锹、镐将煤矸清理干净,并顺回收方向从柱脚挖沟取出或用绞车拉出。

11.遇难回、难取的支柱和梁时,处理之前,首先要打好临时护身柱或替柱,最后将替柱回出。

12.难回支柱子的处理

(1)顶板压力大,支柱一松马上压下时,要打上临时支柱以控制顶板,然后采用挑顶卧底的方法进行回撤,严禁放炮进行回撤;

(2)当支柱顶着岩块不能下缩,岩块又不好处理时,待顶板稳定后,将柱腿用镐刨开,用撬棍来回转动直到将柱回出。金属摩擦支柱可用锤轻打柱筒使之下缩而取出。

13.拴柱或拴梁前要详细检查顶板周围情况,判断安全后,方可近前拴柱梁,并迅速将小绳套挂在大钩上,严禁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

14.回柱时回柱工应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好处,使用长柄工具,卸载或打松水平楔。

15.使用回柱绞车回收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绞车回收,至少由三人进行操作,一人监视,一人拴绳回收,一人发信号。解绳时,应严密监视周围顶板、采空区及支架情况;

(2)绳道要直,不能蹩支柱;

(3)不准拉大网回柱,应采用多绳套按顺序少拉和慢拉细放的操作方法,但严禁绞车超负荷运转;

(4)联系信号要及时准确,分工要明确。信号联系规定:“一声停,二声开,三声倒车松绳”。传送信号不准用喊声代替,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准操作;

(5)将要开动绞车时,所有人员都必须撤离绳道,距钩头不少于5米,信号工才可发出开车信号。

16.不准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手柄卸载,更不准用锤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阀。若活柱下不来时,也可用螺丝刀将注油孔螺丝取下,降柱后再将注油孔螺丝拧紧。

17.如支柱三用阀损坏或活柱被压不能卸载时,不准生拉硬拽,必须采用挑顶、卧底或打临时木柱支撑顶板将单体液压支柱回出。

18.回收的支柱,必须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并全部承载。

19.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20.移回柱绞车必须两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要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动的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21.绞车移好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两根压柱要打在绞车尾部两侧,与顶、底板垂直;两极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75°角。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复合顶时,应加柱帽。若戗柱支在顶梁上,梁与梁间必须加撑木。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22.绞车要安装平、正、牢。经试车主绳拴柱带足劲,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方可使用。

23.回收上、下顺槽支护至少有二人进行操作。回收顺序由采空区向煤壁,先柱后梁依次进行。最大滞后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4.严禁使用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回收支柱。

25.按规定补齐新切顶线一排应支设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种材料,应当班清理、码放至指定地点。

26.回收的柱、梁和背顶材料都要按规定支设或码放整齐,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27.若有推棚、倒柱、片帮等现象发生,在下班前必须处理好后,方可收工。

28.清点回收柱梁的数量,如有丢失、损坏的应如实汇报出具体编号,并及时补充。

29.将回收出的折梁断柱,废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时运出工作面并码放整齐。

30.对放顶区域内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窜矸处,必须用背顶材料背好。

31.向接班人或班长交待工作情况及柱、梁数量。

篇2:采煤队放顶工岗位职责

1、放顶前先检查工作地点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如有隐患及时处理,排除隐患后再开始作业。

2、根据情况准备放顶工具和备用材料。

3、对放顶地段支柱要进行二次注液,并打抬棚加固。

4、对舍帮进行间隔打眼,根据舍帮顶板情况控制眼深和装药量,装药前必须检查舍帮瓦斯浓度情况,是否可以装药放炮,如有不安全因素,先处理后开始工作。

5、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放炮后及时对放顶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观察舍帮是否来实,是否有其它异常(歪旋、柱子窜口、窜矸等),若有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把舍帮打严。

篇3:采煤监区回柱放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监区回柱放顶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采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学习贯彻“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第2条熟悉工作面顶板管理及支护特性,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条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措施,掌握回柱放顶各工序的操作方法、顺序及要求,确保回柱放顶的安全。

第4条工作面初次放顶、顶板大面积不冒落等情况下,必须在监区长,监区技术人员和矿安监员现场监督指导下操作;工作面局部压力大、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必须在当班队长的监督指导下操作,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5条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支护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质量要求等,及时将工作面不合格的支架处理、整修达到合格,确认隐患排除,安全可靠后,方可回柱放顶。

第6条回柱放顶必须二人以上配合作业,回柱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7条杜绝“三违”,搞好自主保安。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监区回柱放顶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他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监区回柱放顶工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第10条采煤监区回柱放顶工对本工段的回柱放顶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执行工作面初次放顶、工作面悬顶的放顶措施的,采煤监区回柱放顶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作业地点发现顶板情况、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的,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回柱放顶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伤害或损失的,回柱放顶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