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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旅游工作奖励办法

2024-07-12 阅读 5681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发展旅游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旅游品牌建设,有效开拓旅游客源市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发[20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奖励。特制定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各镇(街道)、旅*业单位、向我市输送团队游客的外地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一)达标创建奖励:

景区创建为3A、4A、5A级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创建为省旅游强镇、特色村、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饭店通过改造升级被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被评定三星、四星、五星级旅游餐馆的,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创建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农家乐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旅游商品研发,在省级以上旅游局举办活动中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旅行社创建为3A、4A、5A级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4万元、5万元。

(二)景区奖励:

1、凡我市A级景区,年度经营收入(注:经营收入为景区门票、餐饮、住宿、会务、游乐项目、旅游商品销售收入之和)高于500万元的,奖励该景区2万元;年度经营收入高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3万元;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5万元;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10万元。年度经营收入不足500万元,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1万元;同比增长5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2万元;同比增长10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3万元。

2、凡我市A级景区根据市旅游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媒体投放形象广告,经市旅游局审核,按实际宣传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万元。

(三)旅行社奖励:

1、对旅行社实施地接奖励,奖励标准为:年地接游客2000人次(含)以内的,奖励0.5元/人次;年地接游客20**人次―5000人次(含)的,奖励1元/人次;年地接游客5001人次―10000人次(含)的,奖励1.5元/人次;年地接游客10000人次以上的,奖励2元/人次。

2、学生团、老年团、军人团奖励标准减半。

3、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为5万元/旅行社。

4、外地送团与地接不重复奖励。

(四)财税贡献突出单位奖励:

对税收贡献达到100万元的旅游企业,奖励1万元。

(五)市以外旅行社向我市输送团队游客奖励:

1、年送游客1000人次(含)以内的,奖励0.5元/人次;年送游客1001人次―3000人次(含)的,奖励1元/人次;年送游客3001人次―5000人次(含)的,奖励1.5元/人次;年送游客5000人次以上的,奖励2元/人次。

2、学生团、老年团、军人团奖励标准减半。

3、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为2万元/旅行社。

4、外地送团与地接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请奖励的单位必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内向市旅游局申报2013年度奖励,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原件审核后退回),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因同一事实申请多项奖励的,以最高奖励为准,不予重复奖励。

(二)旅游景区申请奖励所需材料:

1、经营收入奖励:

(1)旅游景区月报表(每月10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

(2)景区提供由市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出具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经营收入、税收证明,不能提供的一律不予认可。

2、媒体宣传奖励:

(1)媒体宣传合作协议书;

(2)宣传费用发票。

(三)旅行社申请奖励所需材料:

1、计划单;

2、行程单;

3、地接社名称;

4、租车合同;

5、发票(注明游览景区名称和游览时间)。

本地旅行社申请地接奖励材料一团一档,每月10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

(四)审核:

市旅游局、财政局成立专门审核小组对奖励单位和奖励金额进行共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四、奖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凡当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的旅*业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奖励申请资格。

2、奖励申请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地填写和上报有关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奖励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对申请单位撤销荣誉称号,追回奖励资金,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篇2:驾驶员安全行驶百万公里评审奖励实施办法

为了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牢固树立全体驾驶员争先创优、爱他人、爱自己、爱岗位、以人为本的思想,公司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百万公里评比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与评审的范围及条件

1、范围

凡驾驶本公司机械设备的员工均属考评范围。

2、条件

(1)、参评驾驶员、操作手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达到100万公里以上。

(2)、参评周期内无任何事故。

(3)、参评周期内无任何违章记录。

(4)、参评周期内,能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学习和活动,认真执行“三交”制度,无任何被处罚记录。

(5)、遵纪守法,未参与过群体*和非法宗教及“法*”等非法活动,参评周期内未受纪律和法律的处罚。

二、评审程序与奖项设置

1、评审程序

(1)、对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的评审、奖励工作,每2年开展1次,于年初进行。届时,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各分公司按季度上报的驾驶员、操作手安全行驶里程累计数进行统计、初选。

(2)、对安全行驶里程累计数达到评选标准的驾驶员、操作手,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依据参评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驾驶员、操作手,所在单位须按照相应的受奖等级,整理、填报相关材料上报生产安全技术办,提请公司安委会审核。

2、奖项设置

(1)、“安全行驶百万公里标兵”,奖金3000元。

(2)、“安全行驶百万公里驾驶员”,奖金1500元。

3、奖项设置说明

(1)、“安全行驶百万公里标兵”,评比条件:

①、安全行驶里程累计100万公里(包括100万公里)以上;

②、在安全行驶100万公里(包括100万公里)以上的参评驾驶员中,在评选周期内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红旗设备”评审,在评选周期内的“红旗设备”评审中,能连续2次获得“红旗设备”奖励,且评审得分累计最高。

(2)、“安全行驶100万公里”奖条件:

安全行驶里程累计100万公里(包括100万公里)及以上。

(3)、参评驾驶员1次只能接受1个奖项的奖励,不得重复受奖。

三、运行要求

1、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百万公里评比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无论是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数据的收集统计,还是初选、资格审查,都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标准规定和制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准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对不在评审范围和达不到规定条件的驾驶员,不能降低标准、放宽尺度,要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对在评审中的舞弊行为,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在一个评审周期的各年度内不得参与安全环保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并给予通报批评。

3、公司各单位要认真稽核、折算、填写驾驶员的公里或路单小时数,并按季度向公司生产安全技术办上报驾驶员的安全公里累计报表。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公司生产安全技术办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料,为每一位驾驶员、操作手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并对其进行维护。

篇3:员工提案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企业员工的创新能力,培养员工的创新精神,规范公司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原则

员工提案包括公司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标准化、材料节约、设备故障、五小成果等方面,提案的效果考核由队委会评审,以决定所应受到的奖励。

三、提案的奖励等级,按其重要性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分为四级:

1)A级:重要的、创新性的,有科学依据,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2)B级: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3)C级: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4)D级:对现有正常管理或经营有所改善,作用和效益较小。

四、奖励办法。

1)?评定为A级的提案,每项提案发给500元奖金。

2)评定为B级的提案,每项提案发给100元奖金。

3)评定为C级的提案,每项提案发给50元奖金。

4)评定为D级的提案,每项提案发给20元奖金。

5)每月被采纳提案最多的人就被评为提案之星,再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