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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8950

1、进洞作业规定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作业,所有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施工;必须严格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严禁穿拖鞋上班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2、出渣、运输作业规定

机械装渣作业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损坏已有的支护及临时设备,在台阶或棚架上向下扒土时,土堆应稳定,防止滑坍伤人;卸渣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渣、平整,并且在弃土场的边沿处有明显的标志,现在指挥人员必须有明显的指示手势或警示信号。

运输道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护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平整、畅通。行车速度,在施工作业地段和错车时不应大于10km/h;成洞地段不宜大于20km/h。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除。运输车辆的性能必须良好,操作时应符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弃土车内严禁拉人,并且严禁酒后驾车,而且司机不得随意调换或借让车辆。

3、隧道通风与除尘的安全规定

通风系统应有足够的能力并保证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物质的浓度不超标;洞内通风系统应设有专职人员管理,风机管路吊挂必须牢固,漏风处要及时修补,保证通风效果良好;做好施工防尘措施,喷雾洒水并密封尘源,使粉尘与操作人员隔离,搞好个人防护。

通风工作人员必须设置专人开启,严禁其他人随意开启,通风机的配电柜要求上锁,专人负责。在开启通风机之前,要先在洞内进行查看、警示。确保风筒下没有人员时,方可开启进行通风。

4、喷锚作业施工措施

喷混凝土机检修时必须停机、锁定电源开关并悬挂相关指示牌;喷混凝土时禁止施工人员站在料管接头附近;接触速凝剂时必须戴橡胶手套;检修泵及管路时必须停泵、关上闸阀,停止后进行检修工作;严禁将喷嘴对准施工人员。

5、监控量测措施

(1)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应成立专门量测小组。

(2)量测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量测、数据处理和仪器保养维修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施工队。

(3)现场监控量测应按量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与其他施工环节紧密配合,不得中断工作。

(4)各埋设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

(5)每天测量完毕,对所测数据认真分析,针对所分析的问题进行动态化调整设计参数,将新奥法原理完全应运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初期支护安全。

6、洞口段施工技术措施

(1)洞口段施工时,应将洞口上方有崩塌之虑的表土、树木等尽量清除。在不能完全清掉的场合,有必要采取加固基础、挡墙、防坍塌等措施。

(2)洞口周围的地表水和渗透水要尽量排除,洞口周围的水沟要事先进行迂回改道,还必须采取限制洞口斜坡上的雨水渗透或流下的措施。

?(3)洞口段施工时,应进行洞口周围土层的移动、下沉的观察和量测,尽量做到早期发现异常情况。

(4)洞口周围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发生的事故与预计相同时,应立即中止开挖,进行掌子面支撑及加强支撑,强化观察、量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隧道用电措施

经常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防漏电与短路事故;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操作高压电气回路;低压电气设备应加装触电、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式防护装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带电工作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在专职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此外还需使用绝缘可靠的保护工具;带电作业时,应启动应急停电装置或启动主断路器,并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8、喷射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仔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土;进行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时,应检查其是否有异常变化、是否有裂缝,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开始喷射作业前,应由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在喷射时发生因软管破损、接头断开等引起的事故;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带防护用具(胶皮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眼镜等)。

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辅助喷射支架,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的危害。当转移喷射地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

为避免供料、拌合、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干扰,建立各工序之间联络信号和联络方法。喷射作业应由班组长按规定的信号、方法进行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纵人员联络不佳造成事故。

9、型钢及格栅钢架施工安全

(1)在进行型钢及格栅钢架的顶部连结作业时,高处作业较多,作业人员应配带安全带。所采用的升降设备(作业工人站立的台车等)应备有扶手或栏杆。

(2)在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扎牢固,以防发生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等事故。

(3)对型钢拱架经常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使其他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的伤亡事故。

10、混凝土衬砌施工安全

根据通过衬砌台车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衬砌台阶的净空尺寸。大型车辆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过衬砌台车,此时,在衬砌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回避,不得站在衬砌台车内部。

衬砌支撑架地段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衬砌混凝土作业人员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配带安全带;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入料斗中时,首先使机械停止运转,然后方可取出异物。

当泵送混凝土的管路、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

篇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范本

?瓦斯隧道

1?瓦斯隧道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

2?瓦斯隧道施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瓦斯危害的安全教育。

3?瓦斯隧道的施工单位应建立救护队伍。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其他工作。

4?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5?瓦斯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斯监测人员,每60min检测一次。

2?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

1)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和两侧拱脚,墙脚各距坑道周边20cm处;

2)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20m内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

3)局部风机前后10m内的风流中;

4)电动机及其开关20m以内的风流中。

6?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电钻钻孔;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5?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低瓦斯工区洞内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加强通风监测。

7?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2?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3?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4?洞内爆破时,人员应撤至洞外。当隧道太长时,单线必须撤至300m以外,双线上半断面必须撤至400m以外,双线全断面必须撤至500m以外。

5?炮孔的装药及填塞:

1)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0m,相邻炮孔间距不得小于0.4m。

2)在煤层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孔深度的1/2。

3)在岩层中爆破时:当炮孔深度在0.9m及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孔深的1/2;孔深在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孔深的2/3。

4)炮孔堵塞材料可用水炮泥或不燃性、可塑性的松散材料(黏土或黏土与砂子的混合物等)。使用水炮泥时,其后部必须用不小于0.15m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无填塞或填塞长度不足的炮孔严禁爆破。

5)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

6)严禁反向装药。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装药爆破:

1)装药和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

2)爆破地点20m内堆放的机具设备、石碴、材料等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7?爆破母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接触。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坑道的两侧。当必需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应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悬挂距离。

3)严禁用轨道、金属管、大地等作回路。

4)爆破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8?瓦斯隧道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调节、迁移、拆除通风设施的工作,应由通风管理人员担任。

2?瓦斯隧道通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处理措施:

1)主要风机停转;

2)通风系统遭受破坏;

3)推进开挖面停风;

4)打开封闭区。

3?洞内供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且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m3。

4?瓦斯隧道的主风机应有两条独立的供电线路。

5?临时停工地段不宜停风,停风时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与警告牌,人员不得进入。

9?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隧道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

2)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3)严重瓦斯隧道和煤与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在进风道或洞口。

2?矿灯充电房应离洞口50m以外。

3?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

4?竖井、斜井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应直接接在供电线路上,不应分接其他负荷。

5?隧道内的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10?瓦斯隧道的防火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2?洞内严禁产生高温和发生火花的作业。洞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等作业;确需用焊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在有自然倾向的煤层中施工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的安全措施,预防煤层自燃。

洞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暖风道、压入式通风的风洞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装设两道防火门。

4?洞内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状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5?当洞内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必须封闭火区,直到经过取样分析,确认火区已经熄灭后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应逐段恢复通风。当测出风流中含一氧化碳或有其他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和火区初期恢复通风的工作必须由专业的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内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启封火区完毕后3d内,每班由救护队员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气温和空气成分,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方可恢复施工。

11?瓦斯隧道的救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斯隧道应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急救和抢救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2?高瓦斯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

3?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

4?事故处理救护基地,应设在安全区附近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带。

12?揭煤防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加揭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2?有瓦斯突出的煤层揭煤,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洞外;

3?应加强通风管理,开挖面应有足够新鲜空气;

4?石门揭煤当瓦斯压力为0.6~1.0Mpa时,可采用振动爆破法;

5?揭煤前应清除洞口和通风机房周围50m范围内一切火源。

篇3:隧道防坍施工专项管理制度

防止隧道围岩坍塌,综合因素很多,本规定侧重于技术措施,并不再重复技术规范、规则、规定等所规定的具体内容,未提及的规范、规则、规定等内容,当然应当认真执行。

1.总则

一、隧道围岩坍塌,一般可以防止。防塌的关键,一是对隧道的客观条件,特别是地质条件,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有充分的认识,并根据认识,精心编制和及时修订隧道设计、施工方案;二是施工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杜绝施工纪律的“自由化”。只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可以防止围岩坍塌。

二、防止围岩坍塌的重要环节:一是加强施工中与设计配合,发现围岩与设计不符,及时提出设计变更;二是选定正确的施工方法,特别是开挖方法,减少对围岩的扰动、最大限度发挥围岩自稳能力;三是认真搞好爆破施工,特别是光爆技术;四是保质保量、及时搞好支护,保证围岩稳定。抓住以上环节,围岩坍塌一般不会发生。

三、发生围岩坍塌的技术原因与管理原因并存,但管理原因大于技术原因。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而言,应在管理上下更大的功夫。

2.防坍管理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二、健全内部安全质量检查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技术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安检或质检工程师有权监督工区是否按设计、按标准施工,对违反规定进行施工的有权责令停工。

三、完善经济责任承包制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管理体制,经济承包必须和安全质量挂钩。凡采用偷工减料、降低标准、减少数量等手段而获取承包效益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和处罚。

四、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方面的作用,凡技术干部发出的关于防止坍塌、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等方面的指令,必须认真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应先执行而后上报裁决。拒绝执行指令的人员,要负安全责任并给予处分。

五、加强技术培训。各单位均应举办光爆、锚喷、不良地质和特殊条件下的加强支护等方面的培训班,培训班应注重培训效果,不能搞形式主义,根据不同对象明确培训重点。

六、加强同工地设计配合组协调配合。遇到特殊疑难问题时积极主动与设计配合组沟通,做好技术方案研究和设计变更工作。

七、长大隧道,不良地质、特殊地质隧道,应建立安全技术小组,专门组织、定期分析研究施工安全对策,加强量测监控,并且编制应急预案,当有坍塌预兆时迅速作出决策。

八、明确防坍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应负贯彻防坍技术措施的责任,项目总工应负编制防坍措施的责任并指导实施的责任,质检人员应负监督防坍技术措施实施的责任。

3.防坍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一)、施工前应对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详细的了解,认真分析,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核实。落实有无偏压、煤层、含水大的黄土、断层、陷穴、膨胀岩(土)等特殊地段。

(二)、根据地形、地貌及地质资料,分析设计的洞口位置是否恰当,洞口和洞身的支护、衬砌设计是否适应现场实际条件,洞口仰边坡是否稳定等。

(三)、分析设计的施工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实际。

(四)、选择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的选择原则:

1、应以地质条件为主要依据,结合工期、隧道长度、断面、结构类型、机具设备、技术能力、经济效益等综合考虑。

2、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但应有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

3、尽量采用大断面或分部少的开挖方法。?

4、地质多变的隧道,选择的施工方法要有较多的适应性。

(五)、制定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安排,拟定防坍措施,准备必要的料具。提出主要工序网络,及时调控,力求均?施工,避免盲止冒进。

(六)、技术干部要对施工人员(含行政领导,下同)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含新技术培训)。

二、隧道开挖

(一)、地质描述:在开挖过程中应对地质作进一步的核对和描述,发现与设计不符,特别是围岩类别低于设计所提供的类别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上报或会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研究处理,马上会发生坍方的,应先采取措施制止坍方,然后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补充调查处理,只要通过地质描述并加上适应的地质预报技术配合隧道施工,地质变化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坍方是可以防止发生的,在施工中进行地质描述,应作为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来安排。

(二)、洞口工程:正洞开挖前,应先做好仰坡,对山坡危石应及时进行处理或进行必要的锚喷加固,不留后患。洞口挖方,不得采用大爆破开挖,并宜全部做完,洞顶排水系统应尽早完成,使地表水不致冲刷坡面,浸入洞口岩体造成洞口坍塌。

(三)、洞身开挖

1、选择正确的开挖方法,一般情况为:Ⅱ、Ⅲ级围岩采用全断面法开挖,Ⅳ、Ⅴ级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对破碎、软弱围岩或大断面施工,要采取以下一些辅助措施配合开挖:上半断面采用环形开挖、留核心土,喷射混凝土支护中设钢架支撑;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超前锚杆,管棚、插板;预注浆加固,设临时仰拱封底。

2、钻爆: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并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爆破进尺,特别是软弱破碎围岩地段,Ⅳ级围岩不准超过1.5m,Ⅴ级不超过1.0m,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器材,不得直接使用火雷管,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结果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仰拱开挖:一般情况同开挖一次到位,当必须二次开挖时,应采用分段跳跃法进行,不允许长距离开挖和使用铲运机等大型机械敞开开挖,以免导致隧道坍方。

4、分部开挖法(台阶法、侧壁导坑法、CD法、CRD法)施工适应特别注意防止坍塌,开挖中层或落底,为确保拱部稳定,必须在公交边原料由0.5m~1.0m宽度的平台。

5、开挖应尽量一次开挖到位,对于个别部位应产生瞎炮或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局部欠挖,应及时处理后再做初期支护。

6、加强水的管理,水是造成施工坍方,使围岩丧失稳定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地下水的疏导、堵截以及施工用水的管理,加强洞内施工排水。

三、锚喷支护

隧道开挖后,必须及时进行支护和衬砌,以维持围岩稳定,保证安全。作为防止坍方的有效手段,应优先采用锚喷支护。

(一)、锚喷支护的一般要求:

(1)、严格按设计(含变更设计)要求施工。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应立即上报或会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方案;特别是实际围岩类别低于设计提供的类别时,有可能坍方的,应先采取正确措施制止坍方的发生,然后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补充调查处理。作为临时支护,如设计单位所给锚喷参数不足时,可根据有关规范选定。

(2)、控制爆破(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监控量测会直接影响锚喷衬砌、初期支护的质量和成功与否。因此,必须按有关规定(含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及时分析监测资料:认真搞好控制爆破。

(3)、必须同设计单位紧密配合,共同研究,综合分析各项施工信息,及时反馈,及时修改设计参数或改变施工方法。

(4)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锚喷支护,不允许几茬炮放在一起喷。一般情况为先初喷一层混凝土,然后再架立钢支撑、安设锚杆、挂网,最后把喷射混凝土作到设计厚度。

(5)、锚杆施工应注意锚杆方向应与岩面垂直,锚杆插入深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95%,锚杆孔沿隧道周边径向布设,但孔不宜平行于岩层层面,锚杆孔插入锚杆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将杆体拨出,重新灌浆插杆。锚杆应与钢筋网、钢架支撑焊接成—体。

(6)、钢筋网应随喷面的起伏铺设,与受喷面的间隙一般为3cm。钢筋的保护层不小于2cm,钢筋网与锚杆或其它固定装置连接牢固;成品钢筋网安装时,其搭接长度不少于20cm。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喷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7)、钢架支撑应严格按设计加工,保证质量;钢架支撑必须放在原状土、基岩或特制的基础上;钢架支撑与围岩之间应尽量接近,留2—3cm的间隙,并用喷混凝土充填密实,喷混凝土应将钢架支撑覆盖;同一榀各节钢支撑之间应用等强度螺栓连接或焊接牢固;钢架支撑间距按设计以纵向连接钢筋牢固焊接,连接成整体;地质较差时,视具体情况加密钢支撑。

(8)、锚喷前应清除松动岩和墙(拱)脚松碴,并用风、水冲洗受喷面(当岩面受水易泥化时,只能用高压风吹);岩面的渗漏水应妥善处理。

(9)、锚杆、钢筋网、钢支撑在使用前均应除锈。

(10)、确保锚喷支护质量,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作到锚杆数量够数,位置正确,注浆密实,拉拔力合格,喷层混凝土强度合格,并且保证厚度。

四、模筑砼衬砌

(一)、普通衬砌

1、衬砌工序应尽量紧跟前面的工序,以防止围岩暴露时间过长而发生坍塌。

2、围岩压力较大地段的衬砌,在封顶和封口的砼达到设计强度时,才准拆除支撑的模板。

(二)、复合式衬砌的二次衬砌:

二次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具备下列条件时施作:

(1)、隧道周边位移速率有明显减缓趋势;

(2)、水平收敛(拱脚附近)速度小于0.2mm/d,或拱顶位移度小于0.15mnl/d,位移速度取七天或七天以上的平均值;

(3)、已产生的收敛量达到总收敛量(回归值)的80%以上;

(4)、初期支护表面没有发展的明显裂缝。

当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已发生的收敛总量达到预留变形量的80%,以上围岩变形无收敛趋势时,应立即上报或会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措施;对变形速率有增加趋势、初期支护表面的裂缝在发展,分析认为可能坍塌的地段,应先采取措施,如施作仰拱、加强初期支护、或施作二次衬砌(二次衬砌本身也应加强),同时上报或会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方法。一般来说,开挖后l一2个月内变形就能收敛,否则,就应引起施工人员的注意。

膨胀性围岩,对二次衬砌的施工作时间,不宜限制在0.2mm/d的收敛速率,而应适当提前作二次衬砌,设计参数选定应考虑这个问题。

(三)、二次衬砌的施作

模板台车灌注砼时,必须两侧轮流交替灌注,减少偏压,使台车受力均匀,尽量一次连续灌注完毕,模板台车脱模要保障养护时间,砼未达一定强度禁止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