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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2024-07-12 阅读 4699

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做好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牢。制订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深入施工一线,检查、督促施工作业队落实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从自身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做起,根据国家、部、局的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特种机械使用检验制、安全隐患整改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等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去管理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

三、施工单位要积极落实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危险作业内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进行,不走过场,交底内容详尽全面,要层层交至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牌,向施工人员警示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

4、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高空作业要严格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点必须设安全网。

6、从事水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7、大型施工机具必须经过检验或验收:起重机械、冲击钻机等特种设备必须经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后方可使用,大型支架、模板搭设方案须经过专项审查,使用前须经过专项验收。

8、加强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暂停施工,并迅速组织隐患整改,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四、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施工作业队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担负起工程安全的管理职责;对于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经整改后仍不到位的要坚决做停工处理,并报项目部备案。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相关人员、设备及物资,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做到处置及时、有效。

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重大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

2010年8月1日

篇2:炼油厂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本规定用于在炼厂范围从事室外、室内、塔、容器等设备内距坠落高度基准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所从事的作业。

1、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在牢固的位置固定好。

2、从事高空作业必须连俩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护工作。

3、作业时若发生大风6级以上,暴雨等恶劣的天气条件,应停止高空作业,室内与设备内作业除外。

4、高空作业需动火时,应按规定办理火票。

5、高空作业若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区域内,应按炼油厂进入有关区域工作的安全规定佩带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作业票。《

6、若在临时脚手架上从事高空作业,应由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脚手架的安全系数和可承载多少人员后,方可上去作业,一次上去的人数应少于允许上架人数的承重量。

7、从事高空作业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以防止上面作业人员的工具等物体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8、有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等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9、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完《炼油厂高空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并做好上述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否则参加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炼油厂高空安全作业许可证》

篇3:企业选煤厂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11.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12.攀登、悬空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1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