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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3986

和平新建村一号地工程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一号路东侧,南侧为金泉里住宅小区,北侧为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侧为药研里住宅小区。基坑占地约为2250m2,基础底板底标高为-8.88m,基础承台及下返地梁底标高为-9.38m、电梯井坑底标高为-11.28m。总挖土方量为2万m3。基坑支撑用截面为600×600mm钢梁构筑。

由于本工程场地狭小,且仅西侧能开门出入,而水平钢支撑梁分布又很密集,承台、承台梁、集水坑多,整个基坑挖土都比较深,造成挖土施工难度较大。同时,挖土期间很可能正值雨季,更给予施工带来困难。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做到:

1、管理人员通讯保持通畅且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现场情况,协调各方面工作,使土方开挖时碰到具体情况能得到解决,保障挖土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施工的工人都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中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操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技术状态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规定要求,操作机构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不得带病作业。

4、开挖时,基坑围护桩及帽梁的砼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地下降水必须降到开挖面0.5m以下,基坑支护监测系统必须正常运行,及时对基坑四周建筑物、基坑冠梁水平位移及地下水位进行测量,确保施工安全。

5、对施工现场地上、地下进行勘查,及时清除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在挖土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6、基坑四周(除车辆上下道外)搭设防护栏杆,材料用Φ48×3.5mm钢管搭设,立杆高1.2m,间距2m,架设两道横杆,上横杆高1~1.1m,下横杆高0.2~0.3m,下横杆下设0.2m高踢脚板,横杆间用密目安全网围护。

7、机械施工时,机械的任何部位与临电线路或其它建筑物的最近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挖土机履带不得与挖空的基坑≤2m处平行停、驶,运土汽车不得靠近基坑平行行驶。

8、挖土机在装土时,挖斗不得从汽车驾驶室上面越过。多台挖土机作业其间距应大于10m,挖土施工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得进行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9、现场安排值班人员跟踪把关,如遇超高严重的桩头,应提前安排人员将其截断至超高1m以内,严禁使用挖机截断桩头,并杜绝因机械导致断桩的现象发生。

10、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现场大门出入口挂上示警牌,保证路上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供汽车运输出基坑的道路的坡度不得过大,并采用三合土铺填,用挖机碾压、夯实,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11、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或其它埋设物时,应停止挖掘,并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在钢支撑下方挖土时,要指定专人看护,防止挖机碰撞钢支撑,对整个钢支撑结构造成不利。

12、人工挖土时,人员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配合挖机铲土及清坡的操作人员不得在机械回转范围内工作。

13、挖土时必须随时注意土壁的稳定性,特别是每日开工前及雨后,还应及时清除基坑围护桩、工程桩及帽梁上的浮土,不使其落下砸人,保证土工作业安全。

14、塔吊配合吊土时,指挥必须在现场,并不得超负荷作业。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并有专人负责。

15、在基坑四周开挖好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坑底布置排水沟与基坑内降水井相连,作为雨季排水、抽水之用,并及时处理坑壁渗水漏水,防止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16、搭设好专用扶梯,供上下作业人员使用。

篇2: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安全因素,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会造成生产被动或发生各种事故。为了预防或消除对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影响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的综合叫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措施也称劳动保护措施,是为研究解决生产中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它针对生产劳动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予以控制和消除。其范围包括物理、化学、机械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突发性的人身伤亡事故。物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有:强磁、放射性、声、光引起的急性伤害;火焰、热液、热气等引起的灼伤;储电量引起的电击和伤害;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等。化学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有:火药、瓦斯、粉尘及化学物质的爆炸;石油化工产品的火灾;以及氰化物、一氧化碳、苯胺、汽油、沥青、强酸、强碱、磷、砷、汞、铅等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机械性的伤害有:机件转动和运行部件引起的绞、辗、冲压和工件引起的砸、割等伤害,以及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伤害等。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厂房、设备的合理布局,尤其是科学地规定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选择安全无害的生产工艺,变危险、笨重的生产流程为安全、轻便;改造有事故隐患的设备;鉴定新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电气产品是否有防触电的安全装置;设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系统等。

以上是消除危险因素的基本措施。实现这些措施还应具备一定的手段。如预防性试验,它是及早发现机械强度不足,灵敏度不够,防爆性能不良,电气绝缘不好等潜在危险的有效方法。检测技术是识别不安全因素,改造环境,防患于未然的科学手段。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安全技术

a.机械、机床、提升设备、机车、拖拉机、农业机械及电气设备等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在吊台、廊道上安设的防护装置及各种快速自动开关等;

b.电刨、电锯、砂轮、剪床、冲床及锻压机器上的防护装置;有碎片、清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护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上下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c.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如安全阀、自动空转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d.各种联动机械和机器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农业机器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e.为避免工作中发生危险而设置的自动加油装置;

f.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g.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h.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i.在各种机床、机器旁,为减少危险和保证工人安全操作而安设的附属起重设备,以及用机械化操纵代替危险的手动操作等。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施;

j.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k.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l.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通道及便桥;

m.在高空作业时,为避免铆钉、铁片、工具等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及防护网;

(2)工业卫生

a.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b.为采用合理的自然通风和改善自然采光而开设天窗和侧窗;

c.增设窗子的启闭和清洁擦拭装置。增强或合理安装车间、通道及厂院的人工照明;

d.产生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

e.为消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f.防止辐射热危害的装置及隔热防暑设施;

g.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计;

h.为改善劳动条件而铺设各种垫板(如防潮的站足垫板等),在工作地点为孕妇所设的座位;

i.在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增设或者改善防寒取暖设施;

j.为实行劳动保护而设置对原料或加工材料的消毒设备;

k.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置清凉饮料或解毒饮料的设备;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l.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及振动的设施;

(3)辅助房屋及设置

a.在有高温或粉尘的工作、脏污的工作和有害化学物品或毒物的工作中,为工人设置的淋浴设备和盥洗设备;

b.增设或改善车间或车间附近的厕所;

c.更衣室或存衣箱;工作服的洗涤、干燥或消毒设备;

d.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e.寒冷季节露天作业的取暖室;

f.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4)宣传教育

a.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准、幻灯及电影片等;

b.以举行安全技术安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c.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d.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e.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5)安全技术措施

a.安全技术的措施与改进生产的措施应根据措施的目的和效果加以划分。凡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但从改进生产的观点来看,又是直接需要的措施(即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而需要的措施),不得列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而应列入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的其他有关计划。

b.企业在新建、改建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列入工程项目内,在投入生产前加以解决,由基本建设的经费开支。

c.制造新机器设备时,必须包括该项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由制造单位负责,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d.企业采取新的技术措施或采用新设备时,其相应必须解决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视为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解决,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e.安全技术措施中“辅助房屋及设施”所规定的项目,应严格区别与集体福利事项,如公共食堂、公共浴室、托儿所、休养所等均应列为集体福利项目,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f.个人防护用品及专用肥皂、药品、饮料等属于劳动保护的日常开支,按企业所订制度编人经费预算,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安全技术所列各项设备的一般维护检修和燃料、电力消耗,应与企业中其他设备同样处理,亦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篇3:公路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项目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㈢、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安全部执行。

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工长安全员对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②目部应建立实施措施计划目标考核制度。

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成温邛快速路(崇州段)C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