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作业中安全措施
木工作业涉及到制模、支模、拆模、运料、现场堆放、机械使用及清理工作..。并且与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高空落物及防止火灾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和企业及个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木工作业场必须保持清洁,木材堆放整齐归方。在支模作业中,不得在摸板支撑系统构架和摸板安装作业层上集中堆放摸板及支撑材料。要分散堆放并码平放稳,不得过高堆放。
二、木工作业场按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警示标牌。
三、使用木工机械必须按规范操作,设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并做牌悬挂明示。
四、使用机械前,要先检查机械的各个部位(例如;皮带、链条、防护罩、齿轮、锯片及各传动、电动等)是否完好,未经检查不得使用。机械电气部分必须由电工来完成检查、检测和维修工作。电气线路不得裸露,不得随地托拉。漏电保护器要按规定参数配备完好。达到机械的正常进行。
五、在使用机械中严禁戴手套。不得穿戴松散的外衣和套袖。应戴防护境。任何人不准站在所使用的电锯正前方。木料锯到终端时应由下手拉料锯开。锯料时,不准将木料摆动和抬高。带钉子或有损于机械及对人身安全有危险的木料,不许上料。
六、锯片要平整、无裂痕。锯齿完好无损。操作时,手距离锯口要保持在15厘米以外。严禁用手清理截锯周围的杂物和木屑等。
七、使用木工机械必须及时清理机械周围及作业场的废物、碎片、刨花等。
八、木工作业人员不许私自接电。
九、木工场地严禁有明火或吸烟。不得在木工场地进行电焊、焊割作业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木工在支、拆模作业中,必须按有关支、拆模的施工方案和防范要求执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防止任何物品坠落。禁止站在柱模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水平杆件上作业。
十一、禁止上下方作业人员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拆摸时作业人员禁止大面积撬落模板。要及时清理地面上的钢模及杂物,防止拌倒、摔伤、砸伤。作业人员不得在模板正下方作业。
十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模板拆除作业。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敲拆底模。拆除临边外的柱、梁、墙板模时,禁止使用撬杠向外用力,防止由于用力过猛,造成人员坠落事故发生。
十三、在使用吊盘运料时,必须保证材料摆放整齐,不超高、不超重、不超边。人员严禁乘吊盘上下送料。各种材料严禁在屋面边、楼板边、楼梯口边等边口地段上堆放。
十四、使用吊车运料,必须与吊车司机及吊车指挥人员配合,保证被吊物品、材料平稳。强调不超重、不挂偏、捆绑牢固,稳升稳落。当吊运的材料落于离地面1米处时,人员方可靠近扶牢所吊运的物品,并选择适当位置放好。
十五、木工使用各种机械必须对所使用的机械进行日常保养,在作业中,如发生抖动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进行检查维修。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了施工安全,制定此措施,望切实遵守。、
篇2:木工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一、?通用规定及要求
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1、操作人员工作前,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须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1.2、操作人员开机前需加润滑的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1.3、检查机床各运动部位有无故障和损害设备的其他物件。
1.4、检查机床各操作手柄开关是否在规定位置,操作是否敏感可靠。
1.5、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有油。
1.6、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1.7、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各部位是否牢靠、有效。
1.8、开动机床前、应检查刀具、锯片是否良好、锯片松紧是否适宜,回转的方向是否正确。
1.9、先开吸尘器后开车,保证工作区域的环境良好,视线清晰后方可开始操作。
?1.10、平刨机刨料前应将所刨的木料上的钉子、灰垢和冰雪等杂物清除后,在进行操作。
1.11、操作人员在操作手电钻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戴好绝缘手套,船上胶靴或脚踏在模板上进行操作。
1.12、开机后先空转1-2分钟,不得有震动和异声。
1.13、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机床上开始工作。
2、作业与操作要求
2.1、注意机床各部位工作情况,如有异状,应停车检查,消除异状。
2.2、机床在开动时不得做任何矫正工作,在调整规格、清扫机床、清洁机件、调整工具时必须停车进行。
2.3、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要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2.4、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木料尺寸。
2.5、加工大料时,多人配合,必须制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一致。
2.6、装卸木料时注意别碰坏机床导轨与工作台面。
2.7、作业中如遇见停电,应将电闸关闭,防止来电后机械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3、作业后要求
3.1、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3.2、作业完毕后应给机械设备转动部位涂上润滑油,保养好机械设备。
3.3、作业完后应将所有电动设备的电源断开,检查所有的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好,以便下次正常工作。
3.4、作业完后将剩余的余料分类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二、各种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范
1、压刨机操作注意事项
1.1、在大压刨机上刨制的木料不得小于500mm长、10mm厚,在小压刨机上刨制的木料不得小于300mm长、10mm厚。
1.2、厚度不同的木料,不得在压刨机上同时推进,吃刀量应按机床规定选定。
1.3、压制两米以上的木料时,出口一边必须放妥活动支架,保持木料与刨机台面平行,并必须有人接料。
1.4、送料时,发生阻滞等不正常情况,不可硬推加工木料,应立即停车检修。
1.5、送进木料时,要选择木料较平的一面靠近台面,木料必须正直地通过刨刀。
1.6、对压制的木料,事先要清除铁钉等金属杂物。
2、木工铣床操作注意事项
2.1、加工件必须调直和卡紧,加工硬木料或者有节疤的木料时,应放慢进刀。
2.2、操作中如铣刀将木料带出,应立即停车调整刀具,然后方可继续工作。
3、木工平刨操作注意事项
3.1、大平刨机刨平面时,吃刀量不得超过5mm,在大平刨机上不准加工400mm长、50mm宽、20mm厚以内的木料;在小平刨机上不准加工300mm长、40mm宽、20mm厚以内的木料,且均不得刨变形不规则的木料。
3.2、短木料加工必须使用推料压板,手推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
3.3、接木料时,要站在侧面,手距离刨刀应在200mm以上,推料速度要慢、稳、推力要均匀。
3.4、操作时要随时注意木料节疤和硬板弹跳碎裂伤人,铁钉等金属杂物一定要事先清除。
3.5、调整靠山和清理刨花是必须停车后进行。
4、木工车床操作注意事项
4.1、加工的木料不得有裂缝和铁钉,胶合的木料必须干燥、牢固、紧固后才能车削。
4.2、木料上车时,必须用手转动卡盘校正
4.3、车盘的大笑应与木料直径大小相适应,木料应装夹紧固,刀架要装牢,接大小不同的木料适当调整刀深和车速。
4.4、车削时,床面上不得放其他物件,人应该站在木料侧面,车好后应缓慢停车,不得猛刹停车。
4.5、车削较大的木料时,要用顶针座顶住,松紧要适宜,顶针伸出部分不可超过100mm,并将刹车刹紧。
4.6、小的木料带有节疤时,不可车削;大的木料带有节疤时,不准开快车。
4.7、木料上有其他硬性杂物时,必须事先清除否则不准加工。
4.8、车削毛坯木料时,应先清除毛坯的棱角,尽量使其成为圆形后切削,且切削的吃刀量不要过大,过猛。
4.9、车床转速应根据木料外型尺寸和结构而定,车速不要过高,以防木料飞出伤人。
4.10、木料磨光时刀架要退出,用砂皮打光,用力要均匀,并且禁止手指顶着砂皮打磨木料内孔,需要测量内圆尺寸时,必须停车。
5、木工带锯机操作注意事项
5.1、锯料的范围应按照各类机械性能和技术规范进行加工,严禁超负荷使用。
5.2、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宽度的1/4,否则不能使用。
5.3、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机械发出异声时,要立即停车检查,防止锯条断裂伤人。
5.4、加工木料要事先检查,如有铁钉等技术杂物时,应清除后再加工木料。
5.5、操作时,推送木料的速度应该根据木料的软硬和厚薄来定否则应用木跳板顶出锯条或调头锯。
5.6、操作者和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
5.7、两人以上一起操作时,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快慢要是适当,不得猛推、猛拉和斜拉、倒退。
5.8、凡方料300mm、园料直径100mm以下的木料不准加工。
5.9、应经常检查和清除飞轮以及锯条上粘结的木屑,防止锯条膨胀断裂,玩意锯条发生断裂而飞轮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6、万能圆锯机操作注意事项
6.1圆锯机应装有楔片。保护罩,锯片应紧固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空转一分钟后再工作。
6.2、检查锯片的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应及时更换。
6.3、锯料时,吃刀量不宜过大,手不能靠近锯片,人不要站在锯片的直线方向。
6.4、锯小料或者薄的木料将要锯完时,要用小木条轻轻推进。
6.5、不得在圆锯机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木料,已经锯开的木料,不得再反方向退位。
6.6、两人操作时必须密切配合,互相协调,锯片未完全停机前,禁止调整,禁用木棒和其他东西刹住。
7、开榫机、刨榫机、凿眼机操作注意事项
7.1、装在同一刀头上相对的刀片重量应相等。
7.2、木料上车后,必须放平压紧,短料开榫严禁用手握料。
7.3、操作中,操作人员不要面对刀具,要避开木屑飞溅的方向
7.4、加工剩下的木屑要用刷子随时清理。禁止用手拨弄木屑。
7.5、对过长的加工木料,应在尾端放妥支架支住。
8、木工冷压机操作注意事项
8.1、加工件应放在下压板中部,不宜靠一边或一端。
8.2、加工件应经过预加工,板厚应一致,涂胶要均匀
8.3、同时加工两垛零件时,应在丝杆下方对称放置,两垛的垛高应一致,否则,不仅有损机床精度,而且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8.4、放板后,如不连续生产时,应将上压板落下,用等高垫块支撑于下压板上,不宜长时间吊于空中。
8.5、工作时,当压板接近加工件后,应点动加压,直到压力适当为止,不可一直按下下降按钮,防止电机长时间过载。
9、台钻操作注意事项
9.1、工作前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齐全,要把钻头夹牢,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巾。
9.2、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削压力和速度。
9.3、换钻头是,必须停车,不得用手和棉纱等物摩擦转动部位。
9.4、钻下的木屑,不得用嘴吹,以防飞入眼内。
9.5、换取木料时,应该停车。
10、木工封边机操作注意事项
10.1、封边之前必须将板材上的灰尘吹除,防止出现粘贴不牢的情况。
10.2、检查加热设备无障碍后合闸,并等待加热装置升温。
10.3、在封边板材之前,先根据板材的厚度调整封边机的封边规格,事先用余料试验,合格后方可对需加工的板材进行封边。
10.4、防止溢胶,应该勤查看,出现异状后应立即停机调整。
10.5、封边机的加热部位禁止用手触碰,加工完毕后关机,清理胶屑。
三、保养规程
1、各润滑装置必须清洁、完整、可靠、润滑系统畅通。
2、每班按润滑图标之规定,对机床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3、按例行保养、一级保养内容擦拭、保养机床。
四、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木工机械。
2、当发现现场设备存在影响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时,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3、工作时不得离开开动着的机床。
4、随时检查加工木料有无钉子等伤刃物品。
5、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分,应站在安全位置。
6、严禁设备在运行中测量尺寸。
7、清理木屑时,必须停车。
8、禁止机械超负荷使用。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应急措施,保持现场原状,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篇3:木工安全作业守则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木工的作业行为,培养安全作业习惯,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内进行木工作业的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木工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作业指导思想。
第四条作业时严格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她)人,不被他(她)人伤害,保护他(她)人不被伤害。
第五条木工必须经过本公司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学徒工和实习生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带领指导作业,严禁单独作业。
第七条作业时,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一组,严禁单独作业。
第八条作业时,严禁有嬉戏、打闹等不安全行为。
第九条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并严格遵守《高空安全作业守则》。
第十条作业现场应配备有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第十二条禁止使用电源线绝缘胶皮破损的电动设备和工具。
第十三条工具不用时应及时放进工具箱内。
第十四条禁止将铁钉含在嘴中,以免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同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十六条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
第十七条吊运安装作业时,下方危险区域不准有人穿行或停留。
第十八条维修房檐口时,必须站在脚手架、梯子或升降平台上作业,禁止在屋面上探身作业。
第十九条作业现场,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准任意存放,码放高度不超过1.5米。
第二十条作业完毕,应关掉所有电源,现场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三清”,即: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第二十一条发生电气火灾时,能及时切断电源的应立即切断电源,现场无法切断电源的,应立即联系开闭所值班工作人员断电,同时,应当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干黄沙等不导电灭火器材扑救灭火,严禁用水扑救灭火。
第二十二条扑救木材、竹子等物品火灾,选择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扑救灭火时人必须站在上风口。
第二十三条油类着火时,可使用灭火毯、泡沫灭火器等器材灭火。
第二十四条木工必须遵守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要求和木工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附录一: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要求
木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劳保鞋,扣紧衣扣和袖口,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和安全带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上岗。
1.劳保鞋
(1)要有防滑、防砸、防穿刺功能;
(2)鞋底无油污,无严重磨损;
(3)鞋面无破损和裂纹;
(4)作业时应将鞋带系好。
2.防护手套
(1)佩戴前要对手套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开裂、破损、严重发霉等情况时禁止使用;
(2)使用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内;
(3)使用时注意防止尖锐物体刺破手套。
3.安全帽
(1)禁止佩戴有破损、裂痕、无安全防护标识的安全帽;
(2)安全帽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
(3)佩戴时,应调节好后箍,系紧下颚带,安全帽必须戴正、戴牢,不能晃动,预防脱落;
(4)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之间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以保证遭受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缓冲空间,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5)严禁使用只有下颚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即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6)安全帽要定期检查,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或严重磨损等,应立即更换,任何受过重击的安全帽,无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4.安全带
(1)使用安全带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磨损超过五分之一或挂绳出现断股均需更换;
(2)使用时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拴挂点要牢固,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3)保护套要保持完好,防止挂绳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保护套后方可使用;
(4)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米及以上的长挂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准任意拆除或者改装;
(5)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妥善保管。
附录二:木工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羊角锤
(1)手柄有疤节、蛀孔、裂纹的,不准使用;
(2)手柄必须安装牢固,并在使用中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如有松动,需及时装紧,手柄端应加锲子;
(3)使用时禁止戴手套。
2.斧头
(1)手柄有疤节、蛀孔、裂纹的,不准使用;
(2)手柄必须安装牢固,并在使用中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如有松动,需及时装紧,手柄端应加锲子;
(3)使用时禁止戴手套;
(4)使用时注意挥动方向,在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以免斧头脱出伤人
(5)使用完后,斧头不能放在作业台面上,以防跌落伤人。
3.手锯
(1)锯柄应安装牢固无松动;
(2)锯削时不要突然用力过猛,防止作业中锯条折断崩出伤人;
(3)木料将锯断时,压力要小,以免压力过大使木料突然断开发生意外,快要锯断时,要用手扶住断开部分,避免掉下砸伤脚。
4.框锯
(1)使用前先用旋钮把锯条角度调整好,习惯上应与木架的平面成45°,用铰片将绷绳绞紧,使锯条绷直拉紧;
(2)开锯路时,一只手紧握锯把,另一只手按在起锯处,轻轻推拉几下,用力不要过大;
(3)锯时不要左右歪扭,送锯时要重,提锯时要轻,推拉的节奏要均匀,以免发生意外;
(4)快锯完时应要用手扶住断开部分,避免掉下砸伤脚;
(5)用后要放松锯条,并挂在牢固的位置上。
5.平刨机
(1)使用前,必须将刀盘锁紧螺丝拧紧,以免刀片飞出伤人;
(2)刨料前,必须将材料上的钉子、灰垢等杂物清除后,方可刨削;
(3)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避免失去重心发生意外;
(4)不准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准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5)刨木材的大面时,手必须按在木材的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应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准小于3cm,以免发生意外;
(6)每次刨削量不准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7)材料需要调头刨削时,必须双手持料离开刨口;
(8)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操作”的警示牌。
6.圆盘锯
(1)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准混用;
(2)使用前,必须将锯片锁紧螺丝拧紧;
(3)禁止使用有裂纹或连续缺齿的锯片;
(4)锯削时,要戴防护眼镜,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准跨越锯片;
(5)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准用力过猛,遇硬节疤时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准用手硬拉;
(6)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7)严禁锯小于50cm的短料;
(8)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准猛力推进或拉出;
(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用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作业时应喷水冷却;
(10)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11)必须及时清除锯台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12)换锯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操作”的警示牌。
7.手电钻
(1)严禁使用有漏电的手电钻;
(2)使用时,应戴防护眼镜,穿工作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长发应扎入帽内,严禁穿裙子、拖鞋、戴手套;
(3)在潮湿的环境中作业,应站在绝缘垫或干燥木板上;
(4)卸、换钻头时,应先切断电源,待钻头完全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8.射钉枪
(1)作业前,必须对射钉枪做全面检查,射钉枪外壳、手柄无裂缝、破损;防护罩齐全牢固,保护装置可靠;
(2)操作时,要佩戴防护眼镜、手套和耳塞,周围严禁有闲人,以免发生意外;
(3)操作时,必须查看射击方向情况,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4)严禁在能穿透的材料上作业,防止射钉射穿后发生其他设备及人身的伤亡事故;
(5)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作业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射钉弹均不发射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10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以免发生意外;
(6)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准装有射钉弹;
(7)不使用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取出钉子;
(8)严禁在易燃易爆场地射击,不准在大理石、花岗石、铸铁等易碎或坚硬的物体上作业;
9.梯子
(1)使用时梯子斜度以60~70°为宜,顶端与构筑物靠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须设专人扶持或用绳子将梯子与固定物绑牢;
(2)人字梯应有坚固铰链和限制开度拉链,拉绳必须结实可靠;
(3)禁止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梯子不准接长或垫高使用,最高两档严禁站人;
(4)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物件应用绳索传递,工具应用挂绳栓牢,不准从梯上或梯下互相抛递,工作时要面对梯子,背向梯子时则应使用安全带;
(5)禁止站在梯子上移位,在通道门后使用梯子时,应将门锁住或有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