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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防护措施基坑防护安全措施

2024-07-12 阅读 3016

“水岸世家”三标段7#.8#.9#.11#.12#楼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新市委片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基础挖土属满堂机械基础开挖,从实际定位、放线、标高测量,从自然土往下4.6米。为防止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和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而造成滑坡,所以我公司

确定采取斜柱、支撑施工方案。具体基坑防护施工方案如下:

一.临边防护

1.当基坑施工机械挖土深度达到2米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围搭设防护栏杆,从选料到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特别是道路和通道要封闭和加设明显标志。

二.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进场应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不能同时进行,一个方向同时操作,如需在同一方向操作,必须停机或人员离开,基底清土人员必须在挖土机作业半径以外。

挖土机司机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三.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2.施工人员在基坑作业时,必须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上下通道。

四.斜支撑施工要求

1.每道挡板水平钉在桩的内侧,柱撑外侧由斜撑支牢,斜撑的底端只顶在撑桩上,然后在挡土板内侧施工,如发现比较多的土质变形、裂缝,以加密为主,基坑上边向外不小于1.2米处严禁堆放任何东西。

2.选用坑壁斜柱支撑的木材要监坚实、无枯节、无裂纹的木材,斜撑搭钉要牢固,方法要正确。

五.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邻近建筑物稳定与变形情况,如发现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现场安全员巡查,并作好记录。

六.作业环境

1.施工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夜间作业事先安排照明工具,确保安全无事故。

篇2:地下室边坡防护监测基坑排水措施

地下室边坡防护监测及基坑排水措施

一、边坡防护监测措施

本工程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至关重要。施工中我方将密切注意边坡的防护及监测,具体措施如下:

1)在开始施工之前,对整个地下室边坡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有裂缝或坍塌等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修整、加固补牢并记录在案,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重点观察。

2)在边坡上设立栏杆,并涂刷醒目油漆,悬挂明显标志。

3)边坡上下均沿基坑边设排水沟,使坡面及基坑内排水畅通,无积水。

4)我方进场后对现场永久性测量点每周测量一次,记录下标高及相对位置,看有无变化;测量记录作为施工文件存档,以备查阅。

5)沿坡边的道路、场地禁止重型车辆经过,禁止堆放重物。

二、基坑排水措施

施工现场、基坑内已存在以集水井、排水沟、潜水泵为主的排水系统。我方将利用场地内的排水系统,做到排水及时、有力。排水系统现状如下:

1)在基坑边坡顶沿着边坡上沿、现场道路边已做好排水沟,基坑四个角布置一个集水井。排水沟每段长不大于60m,从中间向两端8‰找坡,集水井位置布置满足要求。

2)排水沟断面尺寸为300mm×300mm,集水井截面尺寸为500mm×1000mm,深度为1500mm。排水沟、集水井沟、井壁采用红砖砌筑,沟、井底填100厚石子做滤水层。(大样见下图)

3)现场场地内排水系统由经理部派专人负责管理、维修、清理,做到排水畅通,场地内无明显积水,场地整洁。

三、地下室施工应急措施

地下室开挖过程及开挖后,由于地质的不可预见性和围护受外界的多重影响,施工期间需制定必要的应急措施,基坑围护可能出现如下情况:

1)开挖时发现局部有塌方现象。

2)开挖中发现位移较大。

3)基坑边或中间部位土体上抬,造成坑内土无法开挖到位。

4)放坡部分出现土体滑移,以及坑底土无法挖至标高。主要原因是坑底土隆起和粉质粘土扰动液化产生。

5)根据以上四种可能出现的险情,在围护施工过程中和土方开挖过程中及地下室暴露阶段,必须做到:

a.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设计要求,挖土机械应铺设路基箱板,避免设备和护坡直接接触。

b.坑底侧向位移出现,停止坑边的挖土,护坡外侧取载并视情况坑底堆土或抛石,待稳定后,采取对坑底被动土压力进行叠放等加固措施。

c.开挖时发现有塌方,可临时补打木桩,长度、密度具体情况而定,发现位移较大,可加长、加密土钉进行补强加固。

d.放坡部分土体产生整体滑移,地表面出现裂缝,则采取坑外侧卸土办法解决,若坑底无法开挖到位,粘质粉土有液化现象,则可增加部分集水井进行加密解决。

6)对于该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险情,首先在思想上有准备,组织上予以保证,由公司、项目班子、协作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有项目指挥部,对可能出现的险情作统一部署,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程的任何异常能及时通报指挥部各有关人员,从而做出最快决策补救措施。

7)基坑开挖必须按本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精心施工围护及土方开挖等。

8)在整个地下室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测,以便及时获取基坑开挖过程中及开挖后施工过程中围护结构及周围土体的受力和变形情况,掌握对周边建筑的影响。

9)在挖土过程中严格按挖土方案进行机械开挖,并配合监测单位随时注意基坑周围的变化,确保基坑围护的安全。

10)挖土至基础板底标高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素砼垫层的施工,垫层应延伸至围护边。并抓紧施工承台及底板。

篇3: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降水作业

1.1本工程地下水位-5.00m,基坑开挖深度最大为-14.500m,远远低于地下水位,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采用井点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必须监测地下水位,并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1.5m以上。

1.2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1.3在降水期间,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并应经常观测并记录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基坑支护

2.1根据本工程《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方式采用桩锚支护体系,局部与酒店相连处因桩机不能就位,采用钢管桩。

2.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基坑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2.3基坑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2.4采用灌注桩作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按照有关桩基础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灌注桩作挡土墙,宜按间隔跳打(钻)的次序进行施工。

2.5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作桩间护壁,为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其施工安全和防尘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施工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中应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2.5.2施工机具应设置在安全地带,各种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张拉设备应牢靠,张拉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夹具飞出伤人。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2.5.3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为50mm,喷射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土体变化情况。

2.5.4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电器设备应设接地、接零,并由持证人员安装操作,电缆、电线必须架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2.5.5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5.6喷射混凝土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7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向施工设备送电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2.5.8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防止摆动伤人,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0.4MPa。

2.5.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2.5.10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宜采用电动送风防尘口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2.5.11锚喷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2.5.12防尘措施,锚喷支护施工中,宜采取下列方法减少粉尘浓度:①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③在喷射机或混合搅拌处,设置集尘器;④如粉尘浓度较高,应设置除尘水幕;⑤加强作业区的局部通风。

2.6检验锚杆锚固力应遵守下列要求:①拉力计必须固定可靠;②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和下方严禁站人;③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时,应及时卸荷。

2.7预应力锚索的施工安全应遵守下列要求:①张拉锚索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②拱部或边墙进行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其下方严禁进行其他操作;③对穿型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应有联络装置,作业中应密切联系;④封孔水泥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不得在锚索端部悬挂重物或碰撞外锚具。

2.8基坑顶四周地面找坡至雨水排水沟,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必须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土体破坏。

2.9雨后加密对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及位移观测频次,及时分析雨水对它们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分析,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使基坑不发生意外破坏和变形,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3土方开挖作业

3.1基坑开挖上口线东西方向长约166m,南北方向长为101m。槽底标高:与酒店相连处13轴~15轴范围内为从-14.500m至-8.300m渐变阶段,其余部分为-8.300m。基坑开挖面积约为16400m2,坑底面积约为14000m2,土方量约为11.2万方,加上护坡桩施工产生的土方,土方量共计12万方。土方施工特点:开挖面积大,土方量大,基坑深。

3.2采用机械挖土,采用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3.3土方开挖后,按照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在基坑的周围搭设安全保护栏杆,避免人员坠落坑中,造成工伤。施工中禁止向基坑内投掷物品,以免砸伤槽底施工人员。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3.4基坑内局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3.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6坑边开挖线1700mm以外用红白相间的φ48钢管设1.5m高的护身栏,上杆距地1.45m,下杆距地0.6m,立杆间距为3m,和桩顶梁上预埋钢筋焊接,外侧满挂密目网,下口设扫地杆封严。

3.7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检查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8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3.9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3.10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3.11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3.1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

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3.13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抛掷物料工具。

3.14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3.1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3.16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3.17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3.18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