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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

2024-07-12 阅读 2423

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物件发生滚落、滑落,防止发生人员坠落、滑倒、物体打击等。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设安全带母线或挂设安全网;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2)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并绑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0cm;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立网、护栏、跳板防护。

(3)脚手架外侧临空(街)面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安全立网、竹跳板、蓬布等完全封闭,临空(街)面视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并搭设防护棚。

(4)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棚;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出入口应设踏步和护栏;脚手架的爬梯踏步在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爬梯须设置扶手。?(三)材料要求

1.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长度以4~6.5m和2.1~2.8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裂纹、损坏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凡脆裂、变形、滑丝的不得使用。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号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铁丝:8#~10#铁丝。

5.软梯用的绳子:麻绳或棕绳,直径ф30以上,承载力满足要求。?6.严禁使用木架杆和木脚手板。五、方案审查与搭设验收(一)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编写完方案后内部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报监理或业主进行审查确认。

2.火炬作业等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必须要经过业主安全部门批准。(二)搭设验收

1.脚手架搭设完毕,架设作业班组首先按施工要求先进行全面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脚手架使用许可证》,验收人员对验收结论要签字认可。?

2.脚手架验收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实行工序验收制度。脚手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单元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25米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

3.由业主、监理提供设计的脚手架和报请施工监理审批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请业主,监理派人参加验收,并对验收结论签字认可。

4.脚手架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定为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1)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脚手架的布置、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立杆垂直度等的偏差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3)各杆件搭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是否满足安全可靠要求。(4)大型脚手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5)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埋设是否正确和安全可靠。(6)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脚手架检查验收的方法应按逐层、逐流水段进行。并根据验收的主要内容编制检查验收表,对照检查验收表逐项检查(见附表)。六、使用

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毕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不得投入使用。

2.在脚手架醒目的位置应挂告示牌,注明脚手架通过验收时间、使用期限、一次允许在脚手架上作业人数、最大承受荷载等。

3.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实行定期检查和班前检查制度。

(1)脚手架定期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一次,并应根据具体检查对象编写安全检查表,对照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对于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应进行检查。

(2)每班作业前,班长或带班人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上脚手架作业。

(3)如遇大风、大雨、撞击等特殊情况时,要对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基础等进行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4使用单位应根据脚手架的设计要求,合理使用,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

(2)垂直运输设施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3)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4)各种材料、机具等要随运随装或随拆随运,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5)脚手架上材料、机具等放置不得影响交通。

5.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车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6.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及撑、拉、提、吊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或拆除构件,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应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修改设计;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随意拆除,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加设或改善后,方可上脚手架作业。

7.在施工中,若发现脚手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脚手架的设计部门和安全部门,由设计部门和安全部门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鉴定,确认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后方可使用。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或在有脚手架的部位从事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电、防火和防撞击脚手架的措施,并派专人监护。9.脚手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的规整清洁,不要乱堆材料、工具,以免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掉物伤人。

(2)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系好安全带,谨防身体失稳发生坠落、摔倒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材料掉落架外。

(3)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取稳定可靠的办法,且垫高不得超过50cm,同时加高安全防护设施;超过50cm时须按程序重新设计审批。(4)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信号提请他人注意,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它匆忙卸料方式。

5)禁止在脚手架上打闹戏耍、睡觉或坐在横杆上休息,不得抢行和跑跳,相互避让时要保持身体平衡。七、拆除

(一)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设计中的拆除程序,并经批准后实施。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交底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4.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并将受其影响的机电设备及其它管线等拆除或加以保护。(二)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顺序应逐层从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拆下的架杆、连接件、跳板等材料,应采用溜放,严禁向下投掷。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性全部拆完。

3.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4.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时,根据现场需要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支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支撑加固。

6.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脚手架拆除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安全稳定,并及时转运。

7.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堆码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八、模板支架

1.模板支架应根据其用途专门设计,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执行报批程序。2.钢管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距底座距离不大于200mm;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应小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应大于500mm。

(3)底层步距应小于2m。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特殊情况采用搭接时必须经过技术论证)。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支架立杆应竖直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6)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7)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3.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高于4米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脚手架施工基本安全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作业,在2m以上的均为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从事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脚手架的基本技术知识,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拆除等工作,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脚手架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15m以下)。

4.对25m以上的大型脚手架、悬空脚手架及特殊安全要求的脚手架,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每榀脚手架设专门责任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破坏。5.当有6级以上大风和大雨、雪、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作。6.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8.凡在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9.根据现场具体环境,在脚手架的外侧及顶部设醒目的安全标志、信号旗(灯),以防过往车辆及吊机运行中碰撞脚手架。

10.使用软梯在两器等设备内施工时要有必要的放坠落措施,并要有专人监护

篇2:模板脚手架施工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拆除模板应经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脚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6、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架,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7、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小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第三节外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木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应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扎地锚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小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3、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2700牛顿)。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5、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架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6、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四节内脚手架

1、内脚手架底脚要垫有木块,并磕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1600牛顿)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五节其它脚手架

1、用钢管搭设脚手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架)要同时安装。

2、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六节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拆除。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扔。

篇3:脚手架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本办法的编制依据

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的各种脚手架、支撑架、施工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

4总原则

4.1安质部负责对各项目部脚手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方案(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项目部组织实施。

4.3工程部负责编制搭设方案、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脚手架搭设可能为分包施工,分包时按照《分包管理控制程序》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分包单位。

5脚手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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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作内容和要求

5.1.1架子工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1.2架子工作业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确保作业安全。

5.1.3架管、扣件、安全带、安全网属于特种用品,国家实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钢管/扣件材质检验报告、外观符合要求。旧架管要每年检查一次锈蚀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剪力墙结构施工用外架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并负责施工技术安全,根据施工需要项目部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5.1.4落地式单排脚手架在外墙承载力符合要求,搭设高度小于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40m,可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的构造要求搭设,单排脚手架超过24m或外墙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双排脚手架大于40m时,必须并经过计算,采用技术措施,编制架子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搭设。

5.1.5所有脚手架搭设前,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

5.1.6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以上不准进行高处外脚手架搭、拆作业。

5.1.7吊运脚手架子构件等材料,要长、短分开,码放整齐、绑扎成束,并用绳两点启运,落放应平稳。搭、拆脚手架要上下配合,零配件要用绳索提拉,严禁抛掷。

5.1.8脚手架使用中,要按着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的要求严格控制荷载,放置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堆放。

5.1.9所有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搭拆班组、使用班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5.1.10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后,项目部要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架子安全使用。

5.1.11在空旷或周围无高于在施工程建筑物地点施工时,脚手架超过30m顶端要设红色障碍灯,20m以上要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5.2架子安全防护措施

5.2.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扣件和碗扣式)

a)在使用前应对钢管、扣件连接件、脚手架、安全网进行外观检查。

--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mm-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扣件无脆裂、变形、滑丝;

--脚手板可用杉、松木质板,长度应为2-6m,厚5cm,宽23cm-25cm,木脚手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脚手板。钢质脚手板长度为1.5m-2.6m,厚2cm-3cm,肋高5cm,宽23cm-25cm,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网应无损坏或腐蚀,立网和平网不能颠倒用。

b)架子基础必须更化或土质层分层夯实,高出地面15cm,应作好排水设施。立杆要设垫块。高层建筑施工立杆应加扫地杆。

c)结构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1.5m。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以5-7根立杆为宜,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0-600,高度在20m以下的设正反斜支撑或连墙杆。

d)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e)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距墙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f)结构用里、外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里、外脚手架,

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g)在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于建筑物1.5m。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

须超过女儿墙1m。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

h)落地式脚手架必须搭设供施工人员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

--运料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6(高:长),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

--通道的立杆、横杆的间距与脚手架相适应,基础按脚手架要求处理,立面设剪刀撑。

--小横杆间距:运料道不得超过1.5m。

--脚手板应满铺,可采取对接和搭接。对头搭设脚手板应双排木板,端搭过小横杆150mm-200mm。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防滑条的厚度20mm-30mm,间距不大于300mm。

--“之”字通道拐弯处设平台,平台及通道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安全网。

i)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点。确因操作要求需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专业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成完毕后,离开时予以恢复。

j)脚手架拆除需项目部组织编制脚手架拆除方案(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k)脚手架拆除,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和杂物,设置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接点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部件、杆件,拆除作业中有需加固的部位,应加固再拆除,防止架体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杆件,应按规格分批运到地面,严禁抛掷,并按规格、品种码放整齐。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中间不换人,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做详细交底,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作业。

5.2.2高处作业防护

a)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并且外边沿明显高于内边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水平安全网须待高处作业完成后方可拆除。

b)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m-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c)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确保人和物的安全。

5.2.3施工中如需设置吊篮架子、井字架等应按照《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定》以及现行技术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