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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工程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

2024-07-12 阅读 5996

①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驾驶员、机械操作员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教育。

②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超载、超高、超速驾驶,禁止使用带病的车辆、机械和超负荷运转。

③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应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④指挥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蛮干作业。

⑤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⑥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在运行中禁止工作人员跨越钢丝绳,用钢丝绳起吊、拖拉重物时,现场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⑦设专人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篇2:施工机械施工机具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施工机械/机具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其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内部施工机械/机具及租赁施工机械/机具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机料部负责集团公司施工机械/机具的管理,确保其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对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3.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所管辖施工机械/机具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3.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所管辖施工机械/机具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操作。

3.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租赁施工机械/机具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操作的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施工机械/机具的购置或租赁

4.1.1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机料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相应采购文件,报有关领导批准,机料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机械/机具采购或租赁。

4.1.2对施工机械/机具的采购按集团公司《设备管理控制程序》(GQGG/QM)执行,机料部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确保其性能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持有专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检测报告及安全使用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执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Q/ZY/EO446-06)。

4.2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和管理

4.2.1本程序涉及的施工机械/机具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路拌机、水稳层拌合楼、沥青砼拌合楼、洒水车、发电机、空压机、电锯、电刨、卷扬机、电焊机、切割机、弯曲机、抽水机、泥浆泵、摇臂钻、手砂轮、振捣棒、搅拌机、翻斗车、打桩机等。

4.2.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经过大修改造、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严格执行走合期使用规定。

4.2.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带病作业和超过规定负荷运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2.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使用特种设备,应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修理后并再次对其进行检测,直至合格后方可使用。

4.2.5负责拆装、维修特种设备的劳务供方必须取得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资质。拆装、维修过程中,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按《相关方控制程序》(GQ/C*/EO446-07)的规定对其进行控制。

4.2.6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控制程序》(GQ/C*/EO446-09)的规定执行。

4.2.7对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车辆等危险特种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即整改维修后仍未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严禁使用,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废。

4.2.8操作人员严格按《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驶机械,施工机械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工作前鸣笛示警,确认作业范围安全后方可作业。

4.2.9施工机具必须有接零或接地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器,所用电线和机具必须绝缘良好。

4.2.10施工机具必须有合格的电闸箱。

4.2.11高处作业时使用施工机具要拴好保险绳,以防高处坠落。

4.2.12使用环境

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对设备的影响,根据气候、粉尘等条件的变化,对设备进行适当的保养、检查,并按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和废气排放量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对于虽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设备产权单位的机电部门应组织进行技术、安全鉴定,并根据设备状况作出运行规定。

4.2.1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对使用的施工机具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必须采取措施,执行《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GQ/C*/EO453-16)。

4.2.14机料部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机械/机具进行管理检查,按《机械设备环境和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进行。对不合格项必须采取措施,执行《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GQ/C*/EO453-16)。

4.3施工机械/机具的报废

4.3.1施工机械/机具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安全使用性能下降继续使用存在严重隐患时办理报废。

4.3.2报废处理时注意不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和不造成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害。

4.4机械设备事故分类和处置

4.4.1机械设备事故按损失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类。

1)?一般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大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300万元;

3)?重大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1000万元;

4)?特别重大事故为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4.4.2机械设备事故按《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4.4.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在事故后20天内将设备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机料部。

4.4.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按月向集团公司机料部报送主要机械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5.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GQ/EO/SC-2013)

2)?《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4)?《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Q/ZY/EO446-06)

6.相关记录

1)?生产设备维修计划表(GQ/JL/EO446-19)

2)?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记录表(GQ/JL/EO446-20)

3)?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GQ/JL/EO446-21)

4)?机械设备检查记录(GQ/JL/EO446-22)

5)?机械设备事故报告表(GQ/JL/EO446-23)

篇3:施工机械运行控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外租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的自带设备。

3、术语和定义

3.1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3.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4、职责

4.1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4.2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是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责部门。

4.3各项目部督促各分包单位对其自带设备按本规定进行管理。

4.4各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安全员兼机管员负责本规定具体工作的落实。

5、程序

5.1设备租赁

5.1.1设备租赁按《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进行,项目部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表》,经评审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与设备出租单位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大型设备按单台签订合同,中小型设备签订总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有效。

5.1.2项目部组织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和检验,验收要求按《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5.6要求进行。

5.2机械设备的标识方法

5.2.1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根据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建立档案,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负责保留相关记录。

5.2.2项目部负责各自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5.3机械设备的使用

5.3.1在满足施工任务需要的情况下,按照设备性能,充分利用机械设备,保证即节约资源又不超负荷作业。

5.3.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经培训合格证后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5.3.3各班作业和多班操作的机械设备,实行机械组长负责制,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其余为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做到“三懂四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维修、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3.4各种大型建筑机械设备(拌合楼)的管理,根据维修合同,由供方派人员上门维修,超过合同期限,由分公司负责该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并存留相应的质量记录。分公司应留存备份记录。

5.3.5中型(装载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小型(砂浆搅拌机、空压机等)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由项目部监督进行。机械设备的使用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要求进行,做根据发生情况填《设备检修单》及《设备日常维护记录》。项目部机管员根据设备《设备检修单》,填写《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报表》,每月26日报分公司。

5.3.6机械设备在特殊情况下使用(严寒、高温季节)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减少不正常磨损,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5.4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

5.4.1概念:凡因操作不当、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损坏或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统称为机械事故。

5.4.2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一般性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内,停用时间在3天以上10天以下者(不包括10天);

2)大事故: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以内或机械设备停用时间在10天以上者;

3)重、特大事故:机械设备主要部件严重损坏,直接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者。

5.4.3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4.4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转,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机械组长,由项目经理根据事故性质向分公司领导报告。

5.4.5发生机械事故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领导的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处理。

5.5机械设备的保养

5.5.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5.5.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外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和调整。

5.5.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5.5.4停放保养: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完成,主要是以清洁、润滑、防腐保养。

5.5.5在各类保养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和防污染措施,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并存留记录。

5.6机械设备的修理

5.6.1小修:是一种维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5.6.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一般由专用维修人员完成,要求中修应对半数以上的总成进行修理,其余总成按保养作业项目保养。

5.6.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大修由出租设备方(或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完成,经过大修的设备达到或接近出场的技术要求。

5.6.4机械设备的小、中、大修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和防止污染措施,分公司或项目部要进行验收,保存记录,并对维修中的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7机械设备的存放

5.7.1长期存放:长期存放前,应按停放保养要求进行检查保养;

5.7.2短期存放:短期存放前,应按停放保养要求进行检查保养;

5.7.3租赁的机械设备的存放需由租赁方负责,自有设备由分公司或项目部检查保养;

5.7.4重新使用前,应由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满足使用功能。

5.8机械设备的报废

5.8.1凡因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报废,除按本程序5.4规定处理外,应及时在机械台账中作记录。

6、相关文件

6.1《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6.2《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7、记录

7.1《机械设备一览表》

7.2《设备检修单》

7.3《设备日常维护记录》

7.4《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报表》

7.5《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