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鲅钱圈中转基地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

2024-07-12 阅读 2146

(一)安全施工总体方案

1.将建立完善的、可行的、高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在具体的施工作业中将每一条保证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工序。

2.所有施工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操作合同,所有参建单位同项目部以及公司总部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各施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讲评,对违纪行为进行严厉的经济惩罚,把这部分资金作为对安全意识强的施工人员的奖励。

3.进厂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并挂牌上岗,严禁携带香烟和火种入厂,在作业中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4.现场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着装,以示区别。

5.施工作业区必须和生产区尽量隔离,经车间和厂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并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6.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前期工作完成后,通知厂安保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条件确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动工。

7.施工机具状态完好,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按要求定置定位,作业区、预制区、材料堆放区要合理安排,并悬挂明显标识。现场消防通道不得堆积施工材料和土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8.施工现场按要求悬挂各种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牌,并拉上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9.进厂车辆必须办理"进厂车辆通行证",安装合格的防火罩干线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进装置车辆必须办理"进装置车辆通行证",按规定时速、指定路线行驶。

10.施工场所用火、用电、高空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起吊作业、动土作业执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用火、用电、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级别使用,不能降级。

11.施工到位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每天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交底;施工完后进行安全讲评。

12.施工作业前应到建设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各类票证:动火证、进罐作业证、高空作业证等。

(二)登高作业安全要求

为保证现场的安全、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公司拟采用以下措施保证登高作业的安全。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忌高症。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对2m以上的作业安全带必须挂牢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下挂上用,安全带无合适固定位置的设安全绳。

(3)平台上设备预留孔等有坠落风险处四周设围栏并做明显标识。

(4)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5)针对现场交叉作业多的特点,垂直分层作业中设隔离设施。

(6)梯子和绳梯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或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8)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8)特级高处作业配备防爆通讯联络工具。

(10)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

(11)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进行监护。

(12)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有防滑落措施。

(13)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严禁高空抛物,作业人员不存在侥幸心理。

(三)吊装安全要求

本次施工主要储罐吊装工作量较大,吊装作业较多,作业环境较复杂。编制此方案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针对难度较大的吊装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2)吊装前向吊装人员进行技术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3)吊装前应事先观注气象信息,当阵风风速大于10m/s时不得起吊作业。

(4)必须使用经测试合格的设备:决不使用已损坏或有缺陷的起重设备。

(5)所有移动的起重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6)清理吊车旋转范围内现场,人员不得在此范围内站立和工作。

(7)决不超负荷使用吊装滑轮和吊装绳索。

(8)调整好吊钩在重物上的起吊点,以免吊起时重物摆动。

(9)起重吊索不断股、不套扣、不缠绕,不在吊绳上打结来缩短绳长。

(10)所有吊耳及吊点必须经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吊车站位及行走路线地面需压实,必要时铺设路基。

(12)吊装时各岗位分工明确,指挥信号准确无误,严禁随意操作。

(四)防火、防爆措施方案

(1)作业现场设监护员监护,安全员巡检。

(2)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和用火,进入装置关闭手机、BB机。

(3)根据施工现场所处的位置,确定用火区域级别。

(4)根据用火区域级别办理用火手续,防火监护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备置可靠的消防器具,做好监护工作,严禁监护人脱离动火现场。

(5)执行"三不动火"的安全规定。用火区域内动火,风力超过4级,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6)动火区域内不得存留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不能曝晒,乙炔瓶不能倒放。

(7)不了解动火周围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8)电气开关及导线的载流量要符合用电设备负载要求,避免过热引发火灾。

(9)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由检查者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火险隐患单位,并有检查者负责跟踪整改。

(五)安全用电方案

(1)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手续申请临时用电证,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橡皮或塑料绝缘导线,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

(4)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严禁私自停送电。

(5)线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均应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线路且有明显切断点,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6)停电检修应在电源侧方向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临时接地线的顺序是先装接地端,再装导线端,施工完毕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安装时相反。

(7)配电板上的电源开关应根据电气设备容量而定。实行一闸一保一机制,严禁一闸多用(即2台或2台以上电动设备共用一台开关)。

(8)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施工,照明应采用安全行灯,电压不能超过直流24V。

(9)电气设备跳闸后,应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严禁盲目合闸。

(10)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1)在临近高压线路施工时,应设置防护遮栏,确保安全距离。

(12)线路架空或电缆埋地铺设应符合要求,电缆过路或有可能载重车辆碾压的地方必须加穿钢管保护。

篇2:化工鲅钱圈中转基地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

石油化工鲅钱圈中转基地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

(一)安全施工总体方案

1.将建立完善的、可行的、高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在具体的施工作业中将每一条保证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工序。

2.所有施工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操作合同,所有参建单位同项目部以及公司总部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各施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讲评,对违纪行为进行严厉的经济惩罚,把这部分资金作为对安全意识强的施工人员的奖励。

3.进厂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并挂牌上岗,严禁携带香烟和火种入厂,在作业中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4.现场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着装,以示区别。

5.施工作业区必须和生产区尽量隔离,经车间和厂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并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6.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前期工作完成后,通知厂安保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条件确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动工。

7.施工机具状态完好,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按要求定置定位,作业区、预制区、材料堆放区要合理安排,并悬挂明显标识。现场消防通道不得堆积施工材料和土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8.施工现场按要求悬挂各种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牌,并拉上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

9.进厂车辆必须办理"进厂车辆通行证",安装合格的防火罩干线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进装置车辆必须办理"进装置车辆通行证",按规定时速、指定路线行驶。

10.施工场所用火、用电、高空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起吊作业、动土作业执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用火、用电、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级别使用,不能降级。

11.施工到位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每天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交底;施工完后进行安全讲评。

12.施工作业前应到建设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各类票证:动火证、进罐作业证、高空作业证等。

(二)登高作业安全要求

为保证现场的安全、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公司拟采用以下措施保证登高作业的安全。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忌高症。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对2m以上的作业安全带必须挂牢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下挂上用,安全带无合适固定位置的设安全绳。

(3)平台上设备预留孔等有坠落风险处四周设围栏并做明显标识。

(4)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5)针对现场交叉作业多的特点,垂直分层作业中设隔离设施。

(6)梯子和绳梯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或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8)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8)特级高处作业配备防爆通讯联络工具。

(10)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

(11)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进行监护。

(12)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有防滑落措施。

(13)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严禁高空抛物,作业人员不存在侥幸心理。

(三)吊装安全要求

本次施工主要储罐吊装工作量较大,吊装作业较多,作业环境较复杂。编制此方案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1)针对难度较大的吊装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2)吊装前向吊装人员进行技术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3)吊装前应事先观注气象信息,当阵风风速大于10m/s时不得起吊作业。

(4)必须使用经测试合格的设备:决不使用已损坏或有缺陷的起重设备。

(5)所有移动的起重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6)清理吊车旋转范围内现场,人员不得在此范围内站立和工作。

(7)决不超负荷使用吊装滑轮和吊装绳索。

(8)调整好吊钩在重物上的起吊点,以免吊起时重物摆动。

(9)起重吊索不断股、不套扣、不缠绕,不在吊绳上打结来缩短绳长。

(10)所有吊耳及吊点必须经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吊车站位及行走路线地面需压实,必要时铺设路基。

(12)吊装时各岗位分工明确,指挥信号准确无误,严禁随意操作。

(四)防火、防爆措施方案

(1)作业现场设监护员监护,安全员巡检。

(2)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和用火,进入装置关闭手机、BB机。

(3)根据施工现场所处的位置,确定用火区域级别。

(4)根据用火区域级别办理用火手续,防火监护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备置可靠的消防器具,做好监护工作,严禁监护人脱离动火现场。

(5)执行"三不动火"的安全规定。用火区域内动火,风力超过4级,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6)动火区域内不得存留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不能曝晒,乙炔瓶不能倒放。

(7)不了解动火周围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8)电气开关及导线的载流量要符合用电设备负载要求,避免过热引发火灾。

(9)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由检查者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火险隐患单位,并有检查者负责跟踪整改。

(五)安全用电方案

(1)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手续申请临时用电证,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橡皮或塑料绝缘导线,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

(4)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严禁私自停送电。

(5)线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均应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线路且有明显切断点,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6)停电检修应在电源侧方向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临时接地线的顺序是先装接地端,再装导线端,施工完毕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安装时相反。

(7)配电板上的电源

开关应根据电气设备容量而定。实行一闸一保一机制,严禁一闸多用(即2台或2台以上电动设备共用一台开关)。

(8)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施工,照明应采用安全行灯,电压不能超过直流24V。

(9)电气设备跳闸后,应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严禁盲目合闸。

(10)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1)在临近高压线路施工时,应设置防护遮栏,确保安全距离。

(12)线路架空或电缆埋地铺设应符合要求,电缆过路或有可能载重车辆碾压的地方必须加穿钢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