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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积分管理细则范文

2024-07-12 阅读 1361

员工积分管理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指标组成,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积分。

具体指标及分值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确定。

第四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证持有人的积分汇总、审核和积分排名等工作,并负责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奖项和荣誉称号、退役军人立功、不良信用记录情况等积分申请资料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分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提出调整修改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申报指导分值的建议,制定年度积分入户总量指标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市教委负责申请人学历证书等相关内容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审批办负责根据全市积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其他区县设立积分受理点;开发居住证积分管理联办系统(以下简称积分联办系统),实现积分数据一门录入、分支流转、多点核实、归集汇总、自动生成。

市公安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负责申请人年龄、落户地区、有无行政拘留和有无犯罪获刑记录等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申请人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申请人住房等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地税局负责申请人纳税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申请人发明专利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根据申请人的授权,负责查询并提供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审核、打分等工作。

第二章积分流程

第五条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并书面委托本单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于每年的1月至4月和7月至10月收集汇总本单位申请人相关材料后,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积分申请人应当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准备相应材料,交本人所在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登录积分联办系统完成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后,对申请人的申报指导分值进行初步测评。

经初步测评达到规定分值的,用人单位应当制作本单位积分申请人名册,通过登录积分联办系统预约受理时间,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积分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居住证积分,应当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经办人身份证明及用人单位委托书;

(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和积分申请人名册;

(三)积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预约凭证;

(四)申请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证明(申请人按照个人参保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计算积分)。

第八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必要材料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携带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的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对应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结婚证、配偶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

(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六)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证书、立功受奖登记表及退出现役登记表;

(七)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人生育或者收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审批证明或收养证明;

(九)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颁证日期在3个月内的中国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十一)申请人交件之日前1个月内的简版个人信用报告。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接受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的审核。

公安部门窗口应当即时将审核信息通过积分联办系统传送至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

第十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应当核对经办人员、积分申请人、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并结合公安部门传送的审核信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受理通知书》。

第十一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完成受理申请后,将电子信息分支流转至相关部门服务窗口进行审核打分。

用人单位应当即时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

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依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确定相应分数,同时将审核意见和分值录入积分联办系统。

各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比对审核无异后,退回原件,其余材料留存半年备查;对因审核需要确需留存原件的,应当向经办人出具相应文书并明确退回时间。

第十三条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应于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积分联办系统进行审核和打分留痕,并即时上传。

第十四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收到上传信息后,通过积分联办系统对各部门的审核打分情况进行比对汇总,由系统自动生成积分排名。

第十五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每年6月和12月将积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情况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并通过市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的,可于公布期内提出复核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统一查阅本单位积分申请人的积分情况。

第十六条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年度积分入户人口总量指标和积分排名情况,于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或举报,经核查确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

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人力社保局向市公安局出具准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积分落户手续。

第三章特别规定

第十八条总积分为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负积分之和。

同一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只计算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负积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累计扣减。

第十九条积分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6年的,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的分值计算积分。

第二十条积分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计算积分;但是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计算社会保险、投资纳税、住房公积金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第二十二条积分联办系统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人的积分进行排名。

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以在本市居住登记或者暂住登记时间早者为先;积分依然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者为先。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只有1名申请人的,该申请人可以持用人单位的委托书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直接申报。

第二十四条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不接受积分中介服务,对经办人与所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状况应当进行严格核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申请积分人数5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应当要求其提供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和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申请人数在5人以内的,积分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可以视情要求其提供上述凭证。

第二十六条积分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当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

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协查机制,对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参保缴费及其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七条国家已经公布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不再计算积分。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2月31日废止。

员工积分管理细则二

第一章:总则

1.1积分定义

根据运营部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积分奖励的机制,实行逐月累计,员工离职后自动清零。

1.2积分宗旨

提高运营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运营部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运营部工作发展环境,夯实运营部文化基础。

1.3适用范围

运营部全体员工。

1.4管理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科学、务实。

1.5积分使用方法

1)积分无有效期限制,从员工入职时开始计算,被公司勒令辞退或主动离职的员工积分将自动清零;

2)一般情况下,积分不可无条件转赠;

3)积分可用于奖品兑换及现场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培训团队所有

第二章:积分管理细则

2.1工龄积分

1)员工入职时长每满一月积1分,以此类推累计;

2)员工入职时长每满一季度积5分,以此类推累计;

3)员工的入职时长每满一年积10分,以此类推累计;

4)以上积分按月度季度年度分别计算累计,例: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工龄积分为:12*1+4*5+1*10=42;

5)员工辞职后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从新计算工龄,积分按照新入职时间进行累计。

2.2团队建设积分

2.2.1团队建设积分说明

1)团队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表彰,部门第一负责人加30分,经理(不包含负责人)加25分,主管加20分,组长加15分,员工加10分;团队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通报批评,部门第一负责人扣30分,经理(不包含负责人)扣25分,主管扣20分,组长扣15分,员工扣5分

2)员工个人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竞赛类奖项,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30分;员工个人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通报批评,扣50分;

3)公司或运营部层级各类活动,主动担任社团小组干部或工作人员(如演员、接待、礼仪、布置、采购等),加10分。

2.2.2团队建设积分申请证明材料

1)团队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表彰,若以邮件形式表彰的团队/个人,需提供表彰邮件截图,

若以表彰大会形式表彰,需提供表彰证书电子版照片;

2)员工个人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奖项,若以邮件形式告知得奖结果,需提供表彰邮件截图,

若以活动形式公布得奖结果,需提供获奖证书电子版照片;

3)参与公司或运营部各类活动工作人员,需提供具体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

2.3运营部兼职讲师积分

运营部兼职讲师积分分为课程评级与授课时长两部分。

加分课程为运营部及以上层级需求的素质类课程,不包含二级部门内部新员工培训、业务回炉培训等业务类课程和通识类课程。

课程评级以《佰仟金融运营部在职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为依据,加分标准如下:

通过运营部兼职讲师招募考核的同事即为铜牌兼职讲师,未通过者为储备讲师,每年不定期有晋升更高级别兼职讲师的机会,晋升考核指标:实际授课课时、学培训效果满意度评分、课件开发数量等。

2.4资格认证积分

2.4.1公司外资格认证积分说明

1)自入职起,报读高一级学历或非本专业在职学位,每次加10分,不设上限;

2)自入职起,学历升高一级或获得非本专业在职学位,每次加50分,不设上限;

3)自入职起,获得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项目管理师等,每获得一张证书,加50分,不设上限。

2.4.2资格认证积分申请证明材料

1)当前处于在读期间,需提供学费单或教务处盖章的在校证明(有证明时间);

2)学历升高一级或获得非本专业在职学位需提供电子版学位证及毕业证照片(毕业时间清晰可辨)。

3)获得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电子版照片(获证时间清晰可辨)。

2.4.3公司内资格认证积分说明

1)自入职起,获得公司层级金/银/铜牌面试官资格认证(普通面试官资质不予以加分),每晋升一级加5分。

2.4.4公司内资格认证积分申请证明材料

1)获得面试官资格认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获证时间清晰可辨)。

2.5岗位业绩积分

2.5.1业务部门岗位业绩积分(审核、客服、催收、注册部)

2.5.1.1业务部门岗位业绩积分说明

1)每月绩效系数>1,加5分;

2)每月质检分数≥所在二级部门月质检平均分,加5分;

3)每月月考成绩≥所在二级部门月考成绩平均分,加5分;

4)员工个人获得二级部门业务知识或技能类竞赛名次,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四大名捕”每人加5分);

5)员工个人因工作表现优秀等原因在线受客户、销售或商户表扬,每次加20分,不设上限。

2.5.1.2业务部门岗位业绩积分证明材料

1)岗位业绩积分需提供月考成绩清单、质检成绩清单、绩效系数清单;

2)员工个人获得二级部门业务知识或技能类竞赛名次的需获奖证书电子版照片或邮件截图;

3)员工个人因工作表现优秀等原因在线受客户需提供:接续录音+(客户致电的表扬录音/客户表扬邮件/客户表扬信)任一;因工作表现优秀等原因获得销售或商户表扬需提供:接续录音+(销售或商户致电的表扬录音/表扬邮件/表扬信)任一。

2.5.2后台部门岗位业绩积分(运营支持部)

2.5.2.1后台岗位业绩积分说明

1)每月绩效系数≥1,加5分;

2)每月月度全勤(包含年假),加5分;

3)主动领取本职工作外的任务并按时完成或开发新的项目并有效实施,每次加5分,不设上限;

4)团队内部主题内容分享或开发课件并有效授课,每次加15分,不设上限;

5)开发新的报表并有效实施,每次加5分,不设上限。

2.5.2.2后台岗位业绩积分证明材料

1)岗位业绩积分需提供当月绩效系数清单和考勤记录

2)主动领取本职工作外的任务并按时完成或开发新的项目并有效实施,需提供相应邮件;

3)团队内部主题内容分享或开发课件并有效授课,需提供相应课件;

4)开发新的报表并有效实施,需提供相应报表及用途;

2.5.3其他岗位业绩积分(各部门通用)

2.5.3.1其他岗位业绩积分说明

1)对现有工作模式、团队建设、业务操作流程等提出优化建议,并得以实施,获二级部门认证,每次加10分,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认证,每次加20分,不设上限;

2)预见部门经济、法律等风险并进行及时防范,获二级部门认证,每次加10分,获运营部及以上层级认证,每次加20分,不设上限;

3)部门内部或跨部门职级晋升,每晋升一级加20分,不设上限;

4)获运营部层级优秀员工,加20分,获公司层级优秀员工,加30分;

5)因业务需要,被部门安排加班(不含因个人业务知识或技能不足,导致被安排加班或被培训的工时),工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1分。

2.5.3.2其他岗位业绩积分证明材料

1)现有工作模式、团队建设、业务操作流程等提出优化建议,并得以实施,提供建议邮件截图,或电子文档(PDF、WORD格式不限);

2)预见部门经济、法律等风险并进行及时防范,获二级部门认证,提供认证邮件截图,或认证证书;

3)职位晋升需提供HR发布晋升邮件截图;

4)优秀员工需提供公司或运营部表彰邮件截图或电子版证书照片;

5)加班加分情况以数据提供的加班时长数据为准,由部门对接人进行核实。

2.6学习积分

2.6.1学习积分说明

1)参与运营部及以上层级非业务类培训课程,每次加10分,不设上限;

2)参与二级部门非业务类培训课程,每次加5分,不设上限。

2.6.2学习积分证明材料

申请人直接发送邮件至部门负责人审批,抄送培训团队,由培训团队核对培训签到表,核对有效方可加分。

2.7特殊贡献积分

2.7.1特殊贡献积分说明

1)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原因受到二级部门表扬,每次加2分,受到运营部及以上层级表扬,每次加5分,不设上限;

2)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原因受到外部机构或个人表扬,每次加10分,不设上限;

3)维护公司或运营部财产、利益不受损害,获运营部以上层级表扬,每次加20分,不设上限。

2.7.2特殊贡献积分证明材料

需说明拾到物品去向,并提供表扬邮件截图,或表扬信电子版照片。

2.8特别说明

为获取积分虚报业绩、隐瞒事故,捏造事实等,一经发现当年积分清零。

第三章:积分实施细则

3.1积分执行

《佰仟金融运营部员工积分管理制度》由运营支持培训团队贯彻执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积分数据收集与记录

2)积分管理与监督

3)员工积分查询与申诉

4)积分奖品采购

5)积分兑换与积分竞拍

3.2积分申请时间及方式

1)每月28日前完成上月积分申请,过期将不予以申请;

2)每月20-25日员工将《运营部员工积分申请表》(附件一)及相关证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部门对接人;

3)部门对接人收集汇总部门内部个人积分申请、岗位业绩积分申请,于28日前发送至部门负责人审批,深圳团队抄送至,武汉团队抄送至;

4)审批通过的积分申请将由培训团队进行积分更新;

5)员工工龄积分无需额外申请。

3.3积分查询

1)更新时间:每月28日至次月5日(如遇节假/双休日时间顺延);

2)查询方式:员工可直接登录公共盘查询,深圳查询路径://10.25.1.8/OPS_Public/运营部行政盘/运营积分;武汉查询路径://10.35.1.8/WHOPS_Public

3)积分复议:如员工对积分查询结果存在异议,可向部门对接人申请积分复议,运营支持培训团队将及时对积分进行调查并将结果进行反馈。

3.4积分兑换

1)运营支持培训团队不定期视积分更新情况举办积分兑换及竞拍活动,具体操作以届时颁布的活动细则为准;

2)如在奖品兑换及拍卖过程中,发现员工有舞弊行为,运营支持培训团队有权取消该员工的奖品兑换资格,并撤消该员工的积分资格。

第四章:补充说明

若员工对于《运营部员工积分管理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汇总至部门负责人,运营支持培训团队会不定期收集各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积分与兑换规则以运营支持培训团队发布的最新版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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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实验学校教师积分制实施细则

实验学校教师积分制实施细则

由于学校一切工作都是围绕着教学工作开展,所以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过硬,思想行为一致,高绩效稳定的教师队伍成为学校发展的根基。根据学校做最好的自己、做正确的事情、做感动心灵的教育、做幸福成长的教育四大理念的引领,以及为建设具有中国高度的学校对教师成长的要求我们将积分的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积分(政教处)

基本积分代表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潜力,表明能为学校做什么,也是对新入职员工所具备能力的量化认可。教师所学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积分普通话积分职称积分职务积分兴趣/特长积分

2、教育教学(教务处)

在教育教学方面按照“优质高效,多劳多得”的思想进行积分,积分与正常获得的课时津贴补助不相冲突。每月的教学课时积分=课时*课堂等级。课时据实计算,课堂等级分为五级:

学校积分制管理听讲课堂(1)问答课堂(2)五级课堂评价积分导学课堂(3)习学课堂(4)创学课堂(5)。

课堂等级评定分为两种形式:(1)、由教务处组织的课堂等级评定。(2)、由个人提出申请,教务处进行统筹安排随机选取时间多次组织听课,根据结果反馈进行评定。

注:课堂等级评定审批权限:

3、教师成长(教务处)

建立一个学习型的组织是学校永葆生机不断发展立于不败之地的核心,而学习主要依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需求。树立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都具有极大的好处。自我学习、提升能力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积分制管理读一本好书(3分)

做一次家访(3分)

(1)、“五个一”工程写一篇教育论文(3分)

改变一名学生(3分)

公开一次课堂(3分)

注:“五个一”工程按照上交质量评定不同的等级及分数(1、2、3),如未完成则扣除相应分数(每项3分)。

(2)、提升学历教育或参加教育教学相关的艺术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报学校备案,奖10分;并且从当月起修改基本积分项目)

(3)、参加教师技能类各项比赛及取得荣誉的。(根据级别和获奖的等级给予不同的积分国家、省、市、县分别为50、30、20、10)

(4)、在不同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及论文的。(根据级别和获奖的等级给予不同的积分国家、省、市、县50、30、20、10)

4、班级管理积分(政教处和大队部)

学校的各项措施及教师的综合表现的落脚点便是学生,表现在班级管理方面,在班级管理中锻炼与提升自己的工作心智和技能,亦是育心修行的场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长关系管理:家长较为满意班级工作,无有效投诉,能够较为支持班级及学校工作。(5分)

(2)、班级文化建设:能够根据本班具体情况,凝练出本班的班级文化,进一步形成系统的行为规范及班级布置的创意,围绕班级文化开展相关的班级活动。(5分)

(3)、生活管理:教育的终结点在于生活中实践,在校园内主要表现在餐厅行为规范、宿舍行为规范等(5分)

注:班级管理积分正常情况下正常积分,当月有突出表现者在相应的月份内额外奖分,存在失误或重大失误的给予相应的扣分,扣分不超过最高得分。

5、学校建设

(1)、学校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参与,根据不同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赋予不同的分值。

(2)、针对学校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良好的解决方案,或提出的建议与意见一旦被采纳给予不同的积分奖励。

6、招生奖励积分

(1)、学生控流:根据班级学生流失率赋予不同的积分,流失率计算应考虑可控流失率和不可控流失率。(可控流失率不低于80%,低于80%每少一人扣除积分3分,超过85%每多一人奖加3分。)

(2)、根据教师的招生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积分奖励。(50分/人)

7、目标及任务积分

主要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工作发布目标任务及分值和时间,为有精力、有能力的老师提供多样的锻炼平台,也可以让处在边缘的非常规的事务有人可做,各项工作无缝对接。

经测算按照现有积分标准(取教师大多数情况)

基本积分25*12=300

合计教育教学

3*50*9=13502010

教师成长15*12=180

班级管理15*12=180

其它职务、活动、兼职

参考福利池:

基础积分福利(u盘)1

公司福利一份(逢生日送蛋糕)100

50元电话充值卡1000

转正1200

100元电话充值卡2000

100元超市购物券3000

买电脑补助5000

500元现金奖励7000(3年)

买苹果手机补助1万(4-5年)

交通补助1.5万(7年)

100元住房补贴2.2万(10年)

300元住房补贴3.5万(15年)

干股5万(20年)

理财保险10万(30年)

其他福利:(如省内游国内游国际游公费培训学习年末教师及家长聚餐、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优秀教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