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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点检岗位安全规程

2024-07-12 阅读 7165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2.制定检修方案时,要认真研究安全措施,填写“安全措施开工批准书”,否则不准作业。

3.参加检修时,必须确认检修人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装置拆除不能及时恢复的督促督促检修人员专人负责,作出明显标记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出现各类工伤事故。

4.进入煤气区点检,必须两人以上(岗位配合),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并注意风向,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5.进入禁火区域点检,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6.点检过程中发现异常,禁止设备运转时处理,禁止单独处理,必须通知检修人员到场,通知岗位停机挂牌后处理。

7.严禁钻、爬、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要走过桥或通道。

8.炉前出铁时必须避让,必须走过桥或通道。

9.上下楼梯扶好扶手防止滑倒摔伤。

10.天车点检登车前必须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后,指定地点上车,禁止天车运行时点检,禁止在吊物下行走。

篇2: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午必须携带常用点检及检修工具到现场按规定区域,对行车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对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记录,并填写相应的点检记录。

(2)对点检所发现的设备隐患,应及时以文字性通知(紧急情况则口头通知)维修工,以便其及时整改。

(3)对班组所不能解决的设备隐患难题,要积极与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协商并找出解决办法。

(4)每周应积极收集班组的设备隐患,并视情况将一些整改时间过长、难度较大的项目安排计划检修,上报设备科。

(5)对行车的检修、改造工作以及新装行车的质检工作,必须到现场了解检修(安装)进度情况,并协助技术人员共同抓好检修的落实和检修(安装)质量的验收,同时应做好检修(安装)记录。

(6)对行车的主要运行参数,一定要有异常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7)配合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的年度检修工作及相关的一些准备工作。对在检修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相关人员。归纳设备点巡检中所发现的问题,并将其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8)按照贯标要求填写以下各种记录:《重要隐患、点检反馈台帐》、《事故、故障、点检、反馈统计表》、等安全管理类记录。

篇3:设备点检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2.电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3.机械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4.仪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仪表工安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5.静态点检前,要与所到岗位的操作工打招呼,并在设备操作开关部位悬挂点检牌,同时要确认操作手柄归零位,才可点检。

6.动态点检前,必须将点检牌交给操作工,并与操作工协调、确认好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安全,才能进行动态点检。点检时,操作工依点检员指令按规程进行操作。

7.点检员和岗位操作者必须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签上双方的姓名。

8、点检员对设备点检需要停电时,应交上被检单位电器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并悬挂点检牌。

9、点检人员到岗位点检,必须2人以上(含2人)同行,互相配合、互相进行安全监护。

10、操作工不准自行摘掉点检牌,擅自开动设备,做到谁挂牌,谁摘牌。

11、操作工必须按规定做好点检配合工作。

12、遵守本单位制订的有关点检的安全规定和所到单位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