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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副点检长安全职责

2024-07-11 阅读 3529

(一)在部门主任包保副主任和点检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负责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设备缺陷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并网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等的法规条令政策指示规程制度。

(三)负责本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研究生产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了解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负责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组织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五)负责开展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并网安全性评价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专业的评估自查情况的准确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专责人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六)负责组织检查现场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消除。

(七)负责审核专业的机组检修计划技措项目和“两措”计划,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负责并指导专责人按期完成情况。

(八)负责组织编制检修工艺规程,及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科研项目,制定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大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修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九)负责组织开展设备异常障碍和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审核专责人的分析报告,并依据相关的管理规定落实事件责任人的奖惩,并对上述事件负管理责任。

(十)对专业外协承包商和外来人员的作业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十一)负责组织专业开展标准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工作,对专责人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本专业和维护项目部标准工作票的使用率,及时提出奖惩意见。

(十二)负责落实“设备部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的工作票管理原则,组织本专业定期开展工作票的检查总结分析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本专业编制标准作业指导书,并对专责人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十四)定期组织本专业开展安全活动日,结合专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业内部并监督其落实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审核专业所负责编制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演练方案,按计划组织预案的演练,并依据演练情况实时修定预案及演练方案的不足之处。

救助站制度

篇2:燃气锅炉安全管理规程

一、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由部门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

二、锅炉房的布置应当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地面不应积水。为保证运行和检修方便,炉前空余(从燃烧器开始)大于3米,炉后空余2.5~3米,有扶梯侧空余2~2.5米,另一侧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整定时应符合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要求。

四、锅炉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熟悉图纸,对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五、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六、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日用油箱,确信其中的轻油应至少能用两小时以上;

2)检查软水箱中的水位,确信能至少用两小时以上;

3)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所有电动机的要求;

4)必须先检查锅筒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启动锅炉

七、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八、压力表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九、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每周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堵塞或指示不正常,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十一、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十二、定期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十三、交接班

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⑵交班时司炉要做到:

A锅炉压力与水位正常。

B燃烧器燃烧稳定。

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D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

⑶交换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

十四、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十五、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底可见边缘;

⑵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⑹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⑺锅炉元件损坏且危机到运行人员;

⑻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2016-6-11

篇3:锅炉水处理工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基本的操作化验能力,认真执行水质标准,达到防腐防垢经济运行。

3、熟悉水处理设备性能技术范围和工艺流程,能及时正确地排除水处理设备的异常现象,并报告有关领导。

4、负责水处理系统运行调整,保证向锅炉供应合格的给水,降低单耗,提高出力率。

5、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司炉工排污,使锅炉不结或少结水垢,减少锅炉的腐蚀。

6、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做好仪器的校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好用。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以保证不失效,不变质,不混药。易燃有毒有害药剂按规定保管使用。

8、参与锅炉停炉保养及除垢防腐工作。

9、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化验记录,搞好交接班,做好现场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