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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车装卸料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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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搅拌车装搅拌车装搅拌车装卸料安全操作规程卸料安全操作规程卸料安全操作规程卸料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作业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混凝土搅拌车装、卸料操作过程

3风险辨识

车辆伤害、机械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4防护用品

工作服、安全帽鞋反光衣

5操作流程

5.1作业前

5.1.1出车前要检查行证件是否齐全(驾驶、通等)。出车前要检查行证件是否齐全(驾驶、通等)。

5.1.2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出车前对搅拌进行日常检查(轮胎、刹灯光油位水等),正常后方可上路行驶。

5.1.3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启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将罐积水排放干净把体调至装料状态(10~12转/分钟)。分钟)。

5.1.4按规范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1.5夜间下车作业时,必须携带手电筒穿反光衣。

5.2作业中

5.2.1装料作业

5.2.1.1接到装料指令,车辆按先后顺序倒入生产线,车时将窗玻璃摇下观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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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安全状况,开启警示灯和倒车语音提器对准下料口进行装作业;

5.2.1.2车辆出厂前,冲洗尾部。车辆出厂前,冲洗尾部。

5.2.1.3上下楼梯时须抓紧扶手,身体任何部位严禁接触车辆转动;上下楼梯时须抓紧扶手,身体任何部位严禁接触车辆转动;

5.2.1.4对应送货单的强度等级,摆放好标识牌。对应送货单的强度等级,摆放好标识牌。

5.2.2卸料作业

5.2.2.1车辆到达工地后须确认卸料点路面坚实可靠,倒时注意避让现场施人员及车辆到达工地后须确认卸料点路面坚实可靠,倒时注意避让现场施人员及设备。

5.2.2.2卸料前须再次核对送货单上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卸料前须再次核对送货单上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5.2.2.3卸料前由驾驶员操作手柄将搅拌罐转速调至卸料前由驾驶员操作手柄将搅拌罐转速调至10-12转/分钟,快速搅拌分钟,快速搅拌分钟,快速搅拌1-2分钟,方准卸料。

5.2.2.4卸料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注意观察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防止高空落物及泵送卸料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注意观察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防止高空落物及泵送设备意外伤害。

5.2.2.5移动车辆时,注意工地施人员态确保现场安全。移动车辆时,注意工地施人员态确保现场安全。

5.3作业后

5.3.1卸料完毕冲洗车辆时,上下扶梯必须抓紧手身体严禁接触转动部位;

5.3.2严禁在高压线下和空落物区冲洗车辆,雷电天气;

5.3.3冲洗完毕,必须关闭储水箱气阀开固定好卸料槽及管将搅冲洗完毕,必须关闭储水箱气阀开固定好卸料槽及管将搅冲洗完毕,必须关闭储水箱气阀开固定好卸料槽及管将搅冲洗完毕,必须关闭储水箱气阀开固定好卸料槽及管将搅拌罐转速调整为行驶状态(2~4转/分钟)。分钟)。

5.3.4作业结束后,对车辆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5.3.5车辆停放在指定区,拉紧驻制动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6应急措施

6.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根据害情况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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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发生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危险源防止二次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6.3发生高处坠落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并根据害情况发生高处坠落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并根据害情况置。

6.4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者并立即报告级。

6.5陷车时,切勿盲目操作,及时通知车队根据现场情况施救。

篇2:液氨卸料区管理制度

氨为有毒、易燃、挥发性危险化学品,脱硝系统所用的液氨区属国家级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防火部位。做好氨区的保卫、防火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禁止任何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氨区。需进入氨区的工作人员(各级检查人员除外),必须由所在部门(外来作业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液氨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的培训并考试合格,经发电部审核、安全监察部批准并签发准入证后持证进入。

二、严禁跨越氨区围栏、围墙,严禁毁坏围栏、围墙、警示牌、监控设施、入口铁门及门锁等。

三、严格执行氨区准入制度。在氨区的室内固定地点设立人员登记本,任何人每次进、出氨区都必须进行登记。

四、氨区围栏门锁的钥匙存放在集控室,由当班辅控运行人员负责管理,按值移交;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取用。管理、检修人员需进入氨区巡检、作业时,自行联系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开门。

五、任何进入氨区大门的人员,必须先关闭手机、对讲机,交出所有火种、非防爆手电筒等,分别存放在大门旁设立的专用箱内。

六、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认真巡查氨区,并做好记录。其他人员进入氨区巡查或检修时,每次中途离开或工作结束时,必须用氨区内固定电话联系运行值班人员来将门锁好后才能离开。、

七、进入氨区的所有人员禁止穿能产生静电的合成纤维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并先在大门旁的“静电释放球”裸手摸5秒钟将身上的静电放净。特殊工作项目,必须在进入前穿戴好专用防护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八、严禁电瓶车及未安装阻火器的运送液氨、氮气的机动车辆进入氨区。进行运、卸液氨、氮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并始终有专人监护,且禁止人员参观和动火;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将车开走。

九、氨区围墙周围及液氨管道10米以内严禁吸烟、动火。不许在氨区使用铁质工具作业及进行任何可能产生高温、火花的工作。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经公司消防主管及公司级领导批准,并做好防火措施、设立专职监护人;动火前必须按《安规》规定,由专人测定工作区域的氨气含量小于50ppm后才能作业。

十、氨区内及液氨管道附近10米内禁止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保证有效、完好,禁止任何人员挪用、损坏;正常使用后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消防主管安排增补。

十一、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氨,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发现液氨泄漏且关闭油管阀门无效后,应立即跑到空气新鲜流通处、报告有关领导安排紧急处理。氨区发生小火灾时,可用干粉或CO2灭火器灭火;发生大火灾时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灭火,并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十二、禁止任何非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动用氨区运行设备。禁止在氨区内安装、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氨罐及管道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动作可靠。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不听劝阻进入氨区的人员,运行值班人员及其他发现人员都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司将对违规者严厉处罚。

篇3:槽车罐车装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1、槽车进入规定位置后,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动制动器,并用三角木阻止槽车滑动。

2、槽车与装卸车台的静电接地线要接牢,现场必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用品。

3、车辆停靠待装卸时,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料的车辆要保持一定距离,要留有安全通道。

4、装卸车前要认真检查装卸料管是否完好、装卸管与槽车接管结合是否严密、储罐顶部出气管是否畅通和储罐进料阀是否开启。

5、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穿戴铁钉鞋进入作业现场,在装卸料前和装卸料过程中严禁在驾驶室内逗留、随意启动车辆,严禁调整车辆或对车辆油、电路等进行维修作业。

6、装卸车车辆进站前必须在门岗进行登记并接受检查,服从站内工作人员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车速控制在5km/h以内。

7、装卸车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触摸人体静电释放接地体,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装卸车作业。

8、以下情况不准进行装卸车作业:

雷雨天气;大雾天气;地面湿滑或结冰;发现油气泄漏或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附近发生火灾或50m内有明火作业;装卸车设施有缺损或故障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槽车超过有效检验期的;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不符和规定,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落不易识别的;灭火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和规定的;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槽车无使用证,驾驶员或押运员无有效证件的;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的;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的;罐内剩余压力低于0.05MPa的。

9、装卸槽(罐)车液相阀、槽车液相阀,排尽管内空气后将两者严密对接,然后接通气相管阀。

10、与储罐区装卸车压缩机岗位及时进行联系。装卸车开始时,要控制流速,不超过1m/s(通过储罐液位计及泵压判断),而后逐渐升速,但最高不得超过2.5m/s。装卸车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液位、流量,并随时与罐区联系。

11、在装卸料过程中,作业人员及押运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强化责任,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12、高温季节装卸料时要避开高温时段,在早晚进行。

13、凡出现雷雨。附近发生火灾。气体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料作业。

14、在装卸料时操作人员要严密注意储罐液位,严禁超过安全警戒液位。

15、装卸料完毕后,要将装卸管管内余留物料回收泄压。拆下静电接地线后检查现场,并在静置5~10分钟后方可启动行车。车辆不得长时间逗留在装卸车区。

16、按槽车证件上最大充装量的85%充装.

17、槽车装卸完毕后,要进行下列检查:

1、复检充装量;

2、各密封点是否泄漏;

3、检查槽车压力;

18、作好记录,其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充装介质充装量、充装人、复检人等。

19、静置十分钟,检查槽车底部可燃气体达标,启动车辆拆除静电接地线后,离开装卸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