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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安全交底

2024-07-11 阅读 6860

承包单位:江西际洲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J3监理处工程名称醴茶高速公路12合同段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种)名称:土石方路基工程交底内容:1、各种施工、操作人员先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班组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班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2、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开工前,每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的防护品,达到作业时安全可靠。3、电工、机械设备操作员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照施工规定作业。4、施工场地根据作业性质,作好安全警示牌和和所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5、对所有电线线路的架设必须架在具有绝缘材料的支架上,且具备安全高度、距离。6、机械作业时,在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7、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高根鞋或拖鞋,不允许赤膊作业。8、安全员必须在所有场地上24小时巡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必须派人员进行处理后,方可允许人员靠近,情况严重时必须上报相关部门和负责人。9、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足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由当地消防部门检查认可后投入使用。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消防措施,防患于未然。10、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货混装,设备不准载人。11.施工区域应设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12.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13.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应有专业统一指挥,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坚持班前进行安全教育。14.施工中,现场设专人统一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机械作业要留有安全距离。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安全生产。交底人接底人作业地点岗位职务交接日期

篇2:土石方机械操作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变底提要:土石方机械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土石方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内燃机和电动机安全使用交底操作。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土方机械作业对象是土壤,因此需要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面及地下情况,以便采取安全和有效的作业方法,避免操作人员和机械以及地下重要设施遭受损害。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井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l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对于施工场地中不能取消的电杆等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上台半径:电杆应为1 0~1 5m,拉线应为1.5~2.0m。并鹰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桥梁的承载能力有一定限度,履带式机械行走时振动大,通过桥梁要减速慢行,在桥上不要转向或制动,是为了防止由于冲击载荷超过桥梁的承载能力而造成事故。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8.以下情况是土方施工中常见的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_必要时可将机械撤离至安全地带,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9.土方机械作业时,都要求有一定的配合人员,随机作业,所以一定要保持人机间的安全距离。以防止机械作业中发生伤人事故。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2.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3:石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

石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76)执行。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2、锻制钢钎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

3、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4、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石应予处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细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5、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石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两人以上冲钎时动作要一致。

6、人工打眼时,使外向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7、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稳定,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意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器材应该严格管理,必须实报实销,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及时收回,发现爆破材料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9、作业人员在报管,加工、运输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

10、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对实效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1、爆破器材应要求专人领取,炸药和雷管严禁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大小看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爆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口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导火索在把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做法。

需要多次装壶的时,每次爆破后15分钟,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12、扩药壶时,孔口碎石、杂物必须清理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宜过高,电缆应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电流值是否正常。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的作用下启动,开启送气阀门前,应将输气管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的同意的情况下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瓶内的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异常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3、超过5米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4、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药前对炮眼进行验收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擦干后才可以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发生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和硝甘油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5、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6、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专人指挥,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应采用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17、爆破时,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点。

18、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到安全地带,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一次爆破中采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点炮时,没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的长度。

19、爆破时应点清爆破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点作业。

20、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它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正负0.2欧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络网络前各自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全部炮孔填装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段后进行;联结工作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和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索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钥匙在整个爆破过程中必须由爆破负责人专门看管,不得交给其它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21、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开关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条件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安全的措施。

22、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按国家规定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有关规定办理。

23、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在征得当地县(市)以上的公安部门同意后,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应考虑引起的地震和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安规定计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24、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及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行现场。

25、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

26、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同起同落、步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