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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洞室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024-07-11 阅读 6379

地下洞室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一、工程概况本标段的洞室施工主要包括1#及1#-1施工支洞、2#-2施工支洞、4#施工支洞、5#施工支洞、6#施工支洞、引水隧洞、泄洪冲沙洞等。引水隧洞为圆形断面,净直径8.5m,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调压井前长度约1307.476m,底坡0.5%。调压井尽量靠近厂房,考虑调压井顶部边坡的稳定性及防护难度,推荐调压井为埋藏式,顶部设置通气孔,通气孔与施工支洞结合,断面尺寸为7.0m×6.0m(宽×高)。调压井为圆筒阻抗式,稳定断面面积按托马准则计算并乘以系数K决定,净直径21m,地下埋藏式,竖向高度约79m,顶部开挖为穹顶,阻抗孔直径4.5m。调压井顶部岩体最小覆盖厚度约为37m,穹顶开挖半径为11.5m,为半球形。泄洪冲沙放空洞布置于右岸,中部与原红石岩引水隧洞结合,出口与新建泄洪洞结合。施工期主要承担枢纽导流任务,运行期主要承担汛期泄洪、冲沙功能,必要时作为水库放空洞,为一综合利用功能的隧洞。泄洪冲沙洞放空由事故检修闸室段、有压洞段、工作闸室段,出口明渠段等组成。有压洞段全长1659.439m,泄0+211.821m以前为新挖隧洞段,其中泄0+111.801m以前采用龙抬头形式,泄0+157.418m~泄0+211.821m采用平面转弯与原红石岩引水隧洞平顺连接,转角57.73°,转弯半径60m。有压隧洞采用圆形断面,隧洞内径为7.6m,衬砌厚度0.6m。泄洪冲沙放空洞泄0+157.418m以前部分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二、工程地质2.1区域地质概况工程区地处扬子准地台滇东台褶带,位于川滇菱形块体东北断块活动边界与川、滇、黔较稳定地块的结合部位。工程区主要受则木河—小江强震发生带及昭通—鲁甸中强地震发生带的影响,其中则木河断裂、小江断裂为全新世活动断裂,具有发生7级及以上地震的构造条件;昭通—鲁甸断裂为晚更新世活动断裂,位于堰塞体下游,距工程区直线距离约2.5km,具有发生6.5级地震的构造条件。2014年8月3日在鲁甸发生的6.5级地震震中就位于该断裂带北西侧小寨—包谷垴分支断裂的交汇带附近。云南省地震工程勘察院完成了《云南省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经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程区50年超超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190cm/s2,相应的地震基本裂度为Ⅷ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2.2引水发电系统工程地质条件(1)引水隧洞工程地质条件引水隧洞布置于牛栏江右岸,位于溢洪洞与泄洪冲沙放空洞之间,引水隧洞进口距离泄洪放空冲沙洞进口约10m,进口高程1162m,长度1342.46m,圆型断面,最大开挖洞径9.7m。隧洞沿线地形陡峻,山体雄厚,沿线地面高程在1152m~1558m,属侵蚀中高山地貌区,隧洞埋深40m~390m。引水隧洞主要穿越奥陶系(O)地层、泥盆系(D)地层及二叠系(P)地层,岩性为坚硬的灰岩、白云岩、白云质灰岩与岩性中硬~软弱的泥质灰岩、炭质页岩、页岩及泥质砂岩。引水隧洞上覆岩体岩层总体走向NE,倾向NW,倾角一般在10°~30°,倾向下游方向。结构面以层面节理为主,断层较少,其余节理较发育,1~2组。隧洞沿线主要发育断层F5:N5°~15°W,SW∠40°~50°,由碎裂岩及断层泥组成。大部分洞段地下水位稍高于隧洞顶拱,进出口段低于隧洞底板。出口段栖霞、茅口组灰岩中溶蚀裂隙发育,局部可能存在溶洞。引水隧洞围岩除进口浅埋段垂直埋深在40m外,其它大部分洞段垂直埋深一般在200m~270m,最深400m。地下水位线除进口外大多位于隧洞底板以上。引水隧洞以Ⅲ类、Ⅳ类围岩为主;少量Ⅱ类和Ⅴ类围岩。Ⅱ类~Ⅲ类基本稳定和局部稳定性差的围岩,主要以厚层、中厚层状灰岩、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和石英砂岩等坚硬岩为主,节理裂隙较为发育,岩体完整性受结构面控制。Ⅳ类为稳定性差围岩,主要由中层状、薄层状白云岩、泥质灰岩、泥质砂岩或软硬相间的岩石互层为主,节理裂隙较为发育,强度较低,产生塑性变形的可能性较大。Ⅴ类围岩为稳定性极差围岩,主要分布在炭质页岩、页岩、断层带及强溶蚀风化带,围岩不稳定。(2)调压井工程地质条件调压井采用地下式,井筒直径23m,高度82.35m,顶部高程1238m,底部高程1156m。调压井上覆厚约75m的基岩,垂直坡面的最小厚度约60m。围岩为二叠系下统栖霞、茅口组的厚层状灰岩、白云质灰岩。微溶蚀风化,岩体节理较发育,部分为溶蚀宽缝,岩体的完整性主要受陡倾角剪性节理及层面节理组合控制。调压井地下水位分布于洞室基底以下,岩体的透水率多小于5Lu,综合分析调压井以Ⅲ类围岩为主,部分Ⅱ、Ⅳ类围岩。(3)压力管道工程地质条件压力管道由主管段、岔管段和支管段组成,采用全地下埋管的布置形式,管道内径8.8m,沿3#岔管至出口全长238.268m。压力管道围岩主要为二叠系下统栖霞、茅口组的厚层状灰岩、白云质灰岩,斜管下段,下平段内端分布有二叠系下统梁山组碳质页岩地层。岩体节理发育,主要为弱溶蚀风化或微溶蚀风化岩体,灰岩、白云质灰岩属坚硬岩。位于地下水位以下,地下水活动较强烈。2.3泄洪冲沙放空洞工程地质条件泄洪冲沙洞进口段位于堰塞体上游右岸,出口消能段位于坝址下游原红石岩水电站厂房下游约210m处。进口高程1138.00m,出口高程1092.00m,隧洞长度1657.855m。泄洪冲沙洞进口段及出口段为新建,洞身中段沿用原红石岩水电站引水隧洞。圆型断面,最大开挖洞径8.8m。泄洪冲沙洞上覆岩土体厚度一般为15m~459m。隧洞沿线岩性分布有奥陶系中统上巧家组(O2q)中层状砂岩、页岩,泥盆系曲靖组(D2q)中层状白云岩、灰质白云岩夹泥质灰岩、泥岩,二叠系梁山组(P1l)碳质页岩、泥岩及砂岩,二叠系栖霞组、茅口组(P1q+m)灰岩、灰质白云岩等。地下水位一般高于隧洞50m~120m,进出口地下水位埋深较浅。结构面以层面为主,零星节理发育。隧洞围岩以Ⅲ类、Ⅳ类为主;少量Ⅱ类和Ⅴ类。三、洞室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3.1组织机构由于洞内施工地质条件较差,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且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在开挖支护及砼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正确处理好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正确关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领导为核心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组员为各工区主要负责人、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施工生产部、综合办公室、材料设备部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各种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并在会议中落实到责任单位并定人、限期整改,将各种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项目部还和各作业队(厂)、各外协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进行考评,重奖重罚。依据工程局和分局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所制订的各种相关性文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各种操作规程。每月进行分析,其结果及时上报分局、工程局相关职能部门。各种技术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针对本标地下洞室的开挖支护以及后期的混凝土施工,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整个地下洞室施工过程作随时安全监控。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序号姓名职务/部门联系电话备注1倪军项目经理组长2姜暑芳副经理副组长3任建洪安全总监副组长4李涵隧洞工区负责人成员5巫文忠进出口工区负责人成员6王平技术负责人成员7胡军隧洞工区主任成员8叶明亮隧洞工区主任成员9彭显章进出口工区主任成员10何永康综合办公室成员11叶学根设备物资部成员12张国技术质量部成员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备注13罗毅技术质量部成员14邵保国安全环保部成员15冯熠经营管理部成员16何国祥专职安全员检查员17胡迎春专职安全员检查员18说明:1、各个班组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主要配合人,协助工区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3.2主要职责所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及指导,积极发现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地下洞室开挖支护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外协队伍主要负责人为地下洞室开挖支护主要安全工作负责人,在项目安全总监及项目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地下洞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进行的每一项施工内容,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落实工作。每个工序开始施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施工时段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所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照所拟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机械设备等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以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将结合制定的专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还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3.3安全组织制度根据本工程实际施工特点,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施工秩序,根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1)地下洞室工程围岩情况复杂,地形、地质条件较差,洞内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安全隐患极为突出,为了保证安全、施工有序,项目部高度重视该部位的安全工作,专门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配置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确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2)安全环保部组织所有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员进行一次针对地下洞室施工的安全教育活动,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3)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所有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4)技术质量部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措施交底,使所有施工人员人人重视安全。(5)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班前五分钟教育,将本班当天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进行交底。(6)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召开或委托安全环保部主任主持召开。(7)施工队(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由施工队(厂)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8)班组安全生产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也可利用每周安全活动日同时召开,但必须做到对安全生产进行总结检查,查找班组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研究布置班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班长主持召开。(10)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机构,加大安全监督力度。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配备两名专职安全员加强对地下洞室开挖施工的安全管理,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报告,当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危险状态扩大。技术质量部、现场施工队等相关部门要给予有力的支持和协助。(11)成立地下洞身安全监测小组,负责洞室施工期的安全监测,定期对洞室进行观测,及时将观测数据上报,并对观测数据变化较大的洞室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意识。3.4日常安全工作(1)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并坚决执行和及时兑现。(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均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3)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殊作业的架子工、钻工、炮工、电工、焊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应进行检查,并要有项目部领导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5)对工程施工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防范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施工人员都取得了事故教训。(6)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四、地下洞室开挖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洞口削坡,应严格按照明挖自上而下进行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时应作好坡面、排水等工作。开挖完成后边坡上不应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并做好洞脸排水和洞脸喷锚支护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工作。(2)进洞前,必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在进行洞脸岩石和起始洞段开挖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爆破措施,防止爆破震动造成洞顶山坡和洞口岩石发生震裂、松动和塌方。(3)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措施。(4)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超过15-20m时,应依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及时作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支护。支护长度一般不得小于10m,当地质条件不良全部洞身应进行支护时,洞口段则应进行永久性支护。(5)开挖应按照短进尺、多循环的原则施工。支护紧跟开挖作业面,根据开挖揭示的地质条件,采用长锚杆、钢筋网喷混凝土、钢支撑、混凝土衬砌等方式加强支护。(6)石方暗挖每次放炮后,应即进行敲帮问顶并清除浮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洞井进行安全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观察险石动态。(7)对于双向进洞开挖时,待要贯通前,提前通知总部测量队复测,并且在贯通距离30m时,由一方工作面施工,另外一方及时撤离施工区。(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五、地下洞室不良地质地段开挖技术措施(1)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作业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护作业。(2)不良地质地段的支护要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待支护稳定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3)不良地质地段宜采用必要的超前探测手段,摸清掌子面前的围岩状况,以便制订应对安全技术措施。当开挖后,围岩自稳时间不能满足支护要求时,应先采取超前支护等措施预加固围岩,然后再实施开挖。(4)当出现围岩不稳定、涌水及发生塌方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5)当洞室围岩被不利组合的结构面切割成不稳定块体时,应采用边挖边锚的施工方法。(6)在完成一个开挖作业循环时,应全面清除危石,及时支护,防止落石。(7)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做好工程地质、地下水类型和涌水量的预报工作,并设置排水沟、积水坑和充足的抽排水设备。(8)地下水丰富地段,应探明地下水活动规律、涌水量大小、地下水位及补给来源,可视实际情况采用排、堵、截、引等技术措施。(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六、钻爆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措施(1)钻爆作业人员须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安全用品,并认真佩戴。(2)地下洞室开挖水平深度达到50m后,根据洞内通风、通气条件应备有氧气袋,以免因氧气不足造成窒息。(3)地下洞室开挖过程中,如遇到不良地质构造或易发生塌方地段、有害气体逸出及地下涌水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停工,并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4)地下工程开挖作业设置的风、水、电等管线路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5)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炸药、雷管及导爆索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点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火雷管及导爆索严禁与可燃物品一起携带运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爆破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合格,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独自进行爆破作业。(6)全断面开挖的洞室及分层开挖的大洞室顶拱周边应采用光面爆破,分层开挖的大洞室中下层边孔可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预裂孔、光面孔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孔偏斜误差不超过1°。(7)钻孔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现场生产性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8)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方案钻孔、装药、联网、起爆。在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的变化及时改变钻孔和爆破技术,不断优化爆破参数。(9)按爆破规程要求设置爆破警戒区和警报系统,防止其他人员在放炮时进入爆破警戒区。在爆破进行前,及时撤离爆破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设备,防止造成损失;同时,在爆破前按照规定信号进行警报,爆破完成后,按照规定解除警报。(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5370-2007)。七、地下洞室支护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7.1支护准备(1)施工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断面尺寸、开挖工艺、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进行支护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2)施工人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区的围岩稳定情况,需要时应进行安全处理。(3)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支护。(4)开挖期间和每茬炮后,都应对支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5)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6)施工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7.2锚喷支护(1)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或类比法,确定合理的锚喷支护参数。(2)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围岩稳定或已经支护的安全地段。(3)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并在洞外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4)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排出渗水。喷后钻排水孔,防止喷层脱落伤人。(5)锚喷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检查锚喷质量,若喷层有脱落、变形、厚度不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情况及时处理。(6)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因围岩或砼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围岩、喷射砼剥落或坍塌,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孔机械的振动、喷射砼与受喷面粘结不良等原因所造成。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必须仔细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在注浆作业开始前或结束后,必须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道和接头,检查后还必须经过试运转方可正式作业,以防止发生剧烈振动、管道堵塞等现象。当发生注浆管路或接头堵塞时,需在消除压力之后,方可进行拆卸和维修。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和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者严禁使用。(8)注浆人员及所有进入隧洞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穿戴防护用具(胶皮手套、口罩、眼镜、防护罩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违规操作。7.3钢支撑施工(1)在钢支撑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必须将钢支撑构件绑扎牢固,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坠落伤人等事故。(2)钢支撑的架设必须由专人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砼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安全事故。(3)在架设钢支撑前,必须将钢支撑的基础面垫平。架设时,必须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钢支撑连接牢固,并与锚杆可靠连接,防止钢支撑倾覆或扭转及变位等安全事故。(4)对钢支撑必须加强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而造成伤亡事故。(5)在进行钢支撑的顶部连接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当紧固钢支撑顶部连接螺栓、楔紧钢支撑时,作业人员以正确的姿势站立在平稳、牢固的脚手架上,防止发生坠落事故。八、地下洞室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1混凝土运输(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2)装卸混凝土的地点,应有统一的联系和指挥信号。(3)自卸汽车向坑洼地点卸混凝土时,必须使后轮与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4)卸完混凝土后,自卸车斗应立即复原,不得边走边落。(5)自卸车箱内严禁搭人。(6)夜间行车,应适当减速,并开放灯光信号。(7)用混凝土输送泵、泵车、揽拌车送混凝土时,应遵守相关规范规定。8.2平仓震捣(1)浇捣混凝土前,应全面检查仓内排架、支撑、拉条、模板及平台、漏斗、溜筒等是否安全可靠。(2)仓内脚手架、支撑、钢筋、拉条、埋设件等不得随意拆除、撬动,如须拆除、撬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的同意。(3)仓内人员上下须设靠梯,严禁从模板或钢筋网上攀登。(4)在平仓震捣过程中,要经常观察模板、支撑、拉筋是否变形,如发现变形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指挥人员。(5)使用大型震捣器和平仓机时,不得碰撞模板、拉条、钢筋和予埋件,以防变形、倒塌。(6)平仓震捣时,仓内人员思想要集中,互相要关照。浇筑高仓位时,要防止工具和混凝土骨料掉落仓外,更不允许将大石块抛向仓外,以免伤人。(7)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两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的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8)浇筑前应检查砼泵管有无裂纹,损坏变形或磨损严重的应立即更换。8.3其他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1)混凝土工程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监察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3)对混凝土工程施工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防范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施工人员都取得了事故教训。(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段按规范要求挂设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施工区等还应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2)在各施工作业区、道路及生活区内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其最低照明度应符合要求,在不利于采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采用气灯或碳化灯进行照明。在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均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并使提供照明供电电压不大于36V,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这些装置的效果。(3)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经常维修,保证设备完好率。(4)对于施工高差较大的部位,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等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洞口拦渣、护栏等,各种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移动。(4)施工人员具备在紧急情况下提出应急措施和组织抢险的能力,以便在施工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进行正确处理。3、机械设备使用安全(1)在工程区内行驶和进行运输作业的车辆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在交通要道及交叉路口设醒目标志牌及专职车辆安全指挥人员。(2)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操作程序正确操作,严禁违章作业,杜绝洒后上机,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要求正确指挥及操作。(3)混凝土运输车辆及钢筋、模板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4)在洞内作业地段装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5)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行。九、其他安全保证措施9.1出渣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法,选择出渣运输方式及设备。(2)必须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3)所有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信号齐全。(4)运输车辆应文明行驶,不抢道、不违章,施工区内按规定行驶速度行驶。(5)施工车辆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6)汽车在洞内行驶速度不宜超过10km/h。(7)在施工区内行驶和进行运输作业的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在交通要道及交叉路口设醒目标志牌及专职车辆安全指挥人员。9.2坠落、物体打击安全措施(1)洞室作业会造成施工人员坠落及顶部危石对施工人员的打击,因此洞室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好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高处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绳。(2)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3)对洞内顶部及边墙危岩和松动的岩石,应排专人及时进行清除,并由专人进行指挥,清除人员必须系安全绳,站在其上方稳固、安全的位置,采用撬棍清理。(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范。9.3洞室安全监测(1)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厂区工程地质资料及有关图件,如地质勘探报告、水文地质资料、工程地质资料。(2)根据洞室地质情况,定期进行洞室开挖支护变形观测,及时分析观测数据,用于指导洞室作业。(3)发现观测数据变化较大时,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并将情况及时反映给给项目部、监理、业、主设计,加大观测频次。9.4通风防尘措施(1)洞室工作面积运输道路必须有充足的新鲜空气供应,以保证空气中氧气的含量。(2)通风机的工作风量和工作风压应根据能有效的通风、散烟和充足的新鲜空气供应,选择合适的风机。风管风机的配置布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洞内钻爆作业、支护作业要佩戴防护罩,防尘防有害气体。9.5供电照明安全措施(1)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洞内外施工用电线路的布置,并做好明显标志。(2)保证洞内施工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3)位置固定的动力线与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良好的导线整齐排列,并固定在1.8m以上高度的洞壁上,严禁使用裸导线,同时还应满足线路架设的有关规定。(4)电力起爆主线应与照明及动力线分两侧架设。十、现场应急预案根据本标实际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地下洞室施工可能发生物体打击、洞室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高处坠落、触电、爆破、机械伤害、坍塌等事故,针对上述事故我部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相关内容参照《水电七局牛栏江堰塞湖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牛栏江堰塞湖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专项应急预案汇编》。11.1应急救援外部联络发生应急事故时按照相应事故等级及时与项目部、外部相关单位联系,确保事故的应急救援,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相关单位联系如下表:外部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序号单位电话备注1鲁甸县水务局0870-81217722鲁甸县安监局0870-81267103鲁甸县公安局0870-81213254鲁甸县县消防大队0870-81211195鲁甸县环保局0870-81254086鲁甸县应急办7鲁甸县人民医院0870-81211928鲁甸县龙头山镇派出所0870-84661209鲁甸县龙头山镇卫生院0870-846606510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11恒城监理部12水电十四局牛栏江项目部13天津基础局牛栏江项目部14云南水总牛栏江项目部审查人:年??月?日

篇2:现场临时低压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篇3:路基工程机械设备作业安全交底

  主要内容:

  一、机械维修:

  1、严禁酒后进行作业,作业中不准吸烟。

  2、作业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靴子、防护眼睛。

  3、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4、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5、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6、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7、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伴不得超过钳日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8、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9、修理机械,虚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10、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11、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2、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3、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4、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二、挖掘机作业

  1、启动机械前应观察并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架空电线与人员。鸣笛警后

  方可启动大臂,进行回旋动作。

  2、开挖地表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清楚地上、地下管线、拉线和构造物的状况,做到无项目值班人员到场不开挖、不交底不开挖、交底不清不开挖。

  3、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

  4、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进入干水塘、库地清淤时,严禁关闭车门。

  5、机械在通过地方路段及桥梁和便道桥梁时必须与值班、配合人员协调一致。未经请示工区许可,严禁机械擅自驶上地方路段。

  6、机械在桥上通过时,先应清楚桥体的承载力,确认后方可通过。通过桥面时应慢行,严禁在桥上急转向、急刹车;机械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底速,

  7、挖掘时,机器必须停放平稳方可开挖。

  8、在峭壁下挖掘时,严禁采用挖“掏底开挖”的方式开挖,防止土石坍塌;深挖时,严禁从机械下部挖,并应与沟槽边保持1.5m的安全距离,防止机器滑入沟槽;按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放坡、平土。

  9、工作中,禁止突然换向行驶、突然改变回转方向、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10、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挖土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挖掘机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挖土斗、减少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11、使用挖掘机拆除构造物或放到高大树木时,应确定物体倾倒方向和范围类无人员并分析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物之间留有被拆物倒塌的空间。

  12、液压挖掘机运转时,严禁接近高压油管,以免高压油射出伤人。

  13、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臂干、铲斗、回转机构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转移过程必须有专人护送。

  14、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场地停放,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若不得不在斜坡上停放时,应面向或背向斜坡,面向下坡停放时,应将铲斗刀片轻切土里。

  三、推土机作业

  1、保养和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

  2、除驾驶室外,推土机任何部位严禁载人。

  3、开推土机上、下拖板车时必须低档运行,在高速行驶时切勿急转弯,在起落刀架时,应注意刀架伤人。

  4、推土机便道施工和红线内清推地表土前应检查作业的现场,按值班人员交代核对施工现场,要清楚地下有无埋设物和具体深度,清楚周边构造物、拉线、架空电线的距离、高度。做到无项目值班人员到场交底不动土,交底、标示不清不动土。

  5、机械在通过地方路段时必须与值班、配合人员协调一致;行驶中保持缓行,注意架空电线及电杆拉线,不准快跑、快停、急转弯;未获得项目部或工区许可,严禁推土机擅自驶上地方路段。

  6、机械在任何桥上通过时,先应清楚桥体的承载力,确认后方可通过。通过桥面时应慢行,严禁在桥上急转向、急刹车;机械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底速通过。

  7、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严禁高速下坡、急转弯、空档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8、推土机在向深度为1.5m以下的沟槽、边坡推土作业时,推铲不得越过沟槽、边坡边缘,没专人指挥、看护严禁此项作业。

  9、双机、多推土机作业时,必须要有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10、推土机牵引重物或车辆时,危险区内不的有人,没专人指挥严禁此项作业。

  11、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12、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13、推土机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手机进行通话聊天。

  14、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5、夜间施工时,没有专人指挥、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严禁推土机作业。

  四、装载机作业

  1、装载机行驶时,应收回铲斗,铲斗离地面约400-500mm。在行驶过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电杆拉线、架空电线等。除规定的驾驶人员外,不准搭乘其它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2、装载机行驶时,避免突然换向行驶,铲斗带负荷升起行驶时,不准急转弯和急刹车。

  3、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下坡必须采用低档行驶,禁止空档溜放。

  4、在倾斜坡地若发动机熄火,应把铲斗放在地上,并制动,将各操作杆置于中位,再起动发动机。

  5、铲土时,根据现场土质的比重确定装载量,并使铲斗从正面插入,以免斗负荷过大,回转时倾倒。

  6、满载后应注意斗杆不应升太高;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7、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铲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8、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9、对边坡、沟槽、凹坑卸料时,要注意不要使铲斗过于伸出以免倾覆,必须与其边保持二米以上距离。

  10、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1、装载机的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是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12、夜间施工时,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严禁作业。

  13、装载机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手机。

  14、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15、装载机大臂上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等工作之前,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大臂,以防大臂落下伤人。

  16、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放在安全场地,将铲斗平放地面,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五、压路机作业

  1、作业前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各坚固部件是否完好。

  2、对于轮胎压路机,需将轮胎气压调整到规定的作业压力范围内,且全机各个轮胎气压应一致。

  3、启动发动机,经试运转确认正常,且制动、转向、工作机构等性能完好后,压路机方可进行作业。

  4、作业前压路机操作人员要熟悉并了解施工方面对压实的要求、土壤性质及含水量。对松软的路基及傍山地段的初压,作业前须勘查施工现场,确认安全后压路机方可驶入作业。

  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始终注意压路机的行驶方向,并遵照施工人员规定的压实工艺进行碾压。

  6、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读数,若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7、压路机行驶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手机进行聊天。

  8、作业时,应根据值班人员工程交底,将振动压路机的振幅及频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9、振动压路机在改变行驶方向、减速或停驶前,应先停止振动。振动压路机不允许在硬质路面上振动行驶。

  10、多台压路机联合作业时,应保持规定的队形及间隔距离8m,并应建立相应的联络信号。

  11、必须在规定的碾压段外转向,应平稳的改变运行方向,不允许压路机在惯性滚动的状态下,变换方向。

  12、三轮压路机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差速锁止装置,特别是在转弯时严禁使用。

  13、压路机在坡道上行驶时,禁止换档,禁止脱档滑行。

  14、在地方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且时速不得超过5km。

  15、在碾压高填方时,应从中间往两侧碾压,且距离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50cm。

  16、在电杆、围墙、沟槽应采用弱振的方式或换成人工夯实,严禁采用强振。

  17、对刚进行完砼施工构造物附近作业时,应保持30m以上距离作业或避开此处,待其强度达到后再行补振。

  18、夜间施工时,无值班人员在场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严禁作业。

  19、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0、作业后,压路机应停放在安全、平坦、坚实的场地。

  六、汽车运输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合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5、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6、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7、车辆陷人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平方厘米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四公斤/平方厘米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截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四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2、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3、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4、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5、向坑尘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6、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17、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项目部应急抢险、隐患举报电话:** *********

  罗村人民医院:*************

  急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