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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考评细则

2024-07-12 阅读 9462

**县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考评细则

**县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考评细则

一、领导班子建设(60分)

1、团结协作(15分)

(1)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班子团结协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守纪律,维护大局,整体功能发挥好。

分值:10分。评分方法:班子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好得满分;班子内部不够协调的,群众有意见的扣5分;班子明显不团结,群众反映不好的不得分。

(2)党委书记切实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并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分值:5分。评分方法:未落实一项扣3分

2、学习制度(15分)

(3)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题目、有专门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每月至少安排两次集中学习,对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要及时学习,注重学习效果,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名单、中心组学习议题,主持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要点等。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有制度并得到落实得满分;有制度、落实不够扣4―7分;记录不规范扣2―4分。

(4)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或作学习辅导一次以上,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带头撰定1篇以上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分值:5分。评分方法:缺一篇(次)扣1分。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

(5)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并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学习两个《条例》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或文件,无出现违法乱纪现象。(10分)

分值:10分。评分方法:制度健全,并能认真贯彻执行,班子成员无违法乱纪案件的得满分;制度落实不够扣5―7分;制度不健全,班子成员发生违法乱纪现象不得分。

4、重要会议、活动(10分)

(6)积极按要求派人参加党工委、县委召开的各项会议和培训;按党工委要求主动承办好系统党委书记联席会,非主办单位确保参与,认真准备与会材料。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承办联系会应提供若干先进支部参观交流,介绍本系统党委党建工作情况(材料),组织一项以上活动。主办单位举办不好的扣5分;不举办或请假、代会的全年超过30%不得分。

5、民主生活会制度(10分)

(7)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派人参加。会前组织调研和征求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连同记录本送党工委等有关部门审阅。

分值:10分。评分办法:查看支部和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程序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扣2―7分;领导干部无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或党委无如开民主生活会或所属有3个以上(含3个)支部无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得分。

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70分)

1、理论学习教育(25分)

(8)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所属党组织及时进行中央、省、市、县委及党工委重要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的学习,组织好下属党组织参与上级部署的有关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今年要组织下属党组织积极参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党的会议精神的学习;组织好树组工干部形象”的学习,成效较好。

分值:15分。评分方法:组织好有关会议、文件的学习,及上级部署的“保先”和“树形象”活动,成效好的得满分;成效较好的得7―10分;无按上级部署组织好本党委所属党组织参加有关教育活动,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不得分。

(9)坚持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制定计划并抓好落实(其中包括组织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培训和党委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组织下属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上好一次党课;开展电化教育,并取得较好成效。其中每年每个支部至少1次聘请讲师团讲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

分值:10分。评分方法: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的得满分;有制定计划,但落实不够的扣2―7分;无计划,无落实的不得分。

2、抓好发展党员工作(15分)

(10)认真制定、实施发展党员规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五顶制度”。党委审批发展党员,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输,保证质量,手续完备,记录完整,材料齐全,把好“入口关”。把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建立一支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分值:15分。评分方法: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得满分;无制定计划,无保持一定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有个别党员手续不够完备,在预审中出现较多问题或有问题不整改的扣5―12分;发展不合格党员的不得分。

3、建立党费收缴验讫(回执)制度(5分)

(11)每个支部每年初报送一次工资党费对照表。收取党费时要检查督促所属党组织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对不及时足额缴纳的要给予警告批评,并督促其整改。设有专门帐本,按规定每半年向下级党组织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向上级报告党费管理情况。

分值:5分。评分方法:少一项扣2分。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25分)

(12)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下属党组织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对流动党员管理好,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分值:10分。评分方法:下属党组织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得满分;一般的扣3―7分;差的不得分。

(13)领导督促下属党支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要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纯洁党员队伍。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查阅有关资料,没有对下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合格党员没有进行处置的扣5―7分;无认真组织下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不得分。

(14)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全面、准确采集党员信息,要编造年度党员花名册、年度新党员名册、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党员花名册和重点发展对象名册等。除各种表册外,应建立党员情况变更登记台帐(转出、转入、发展、死亡、恢复、处分、表彰等),年终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党内统计,党员统计报表按规定及时报送组织部和党工委。

分值:5分。评分方法:有一支部少一项扣1分;没有报组织部或党工委的扣2分。

三、工作机制(60分)

1、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10分)

(15)年初与县委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及时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层层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签订责任状。每年组织1次以上党建工作检查。每次检查应有通知、检查标准、方案、整改通知书及上一次检查整改情况和本次检查总结材料等。

分值:10分。评分办法:签订责任书、建立本系统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检查有整改的得满2分;无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督查不到位的扣2―7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且计划较好的占2分;无建立责任制,无检查的不得分。材料不全视为无检查。

2、党建领导机制(15分)

(16)系统党委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工作部署,每半年要召开1次以上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会议记录规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名单、会议中心议题,主持人、党委成员的发言要点,表决情况,会议结论等。(以下要求的会议记录内容与此同)

分值:5分。评分方法:少一次会议、部署扣3分。

(17)系统党委每年组织2次以上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联席会,探讨适应新时期机关党建路子,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次会议应有通知、有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名单、会议议题,主持人、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等。

分值:10分。评分方法:少一次扣5分;会议记录较简单或不规范扣1―3分。

3、党建经费和阵地机制(10分)

(18)党委要有一定的党建活动经费,确保党的工作正常开展。

分值:5分。评分方法:年初安排较充足的专门党建经费得满分;有党建经费支出,但年初无安排活动经费扣2分;经费较紧张,影响党建工作的不得分。

(19)设有党委会议室和党委办公室。

分值:5分。评分方法:设有较好的党委会议室和党委办公室得满分;条件较差的扣2分;没有的不得分。

4、换届选举工作(5分)

(20)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保证下属党组织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分值:5分。评分方法:有一下属党组织无按期按要求换届扣2分。

5、坚持“四个纳入”工作(5分)

(21)把同法**组织的斗争纳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在党组织的学习中进行唯物论、无神论和崇尚科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群众远离*。

分值:5分。评分方法:坚持“四个纲入”,有组织下属党组织学习,效果明显,无出现*组织分子的得满分;组织学习较少,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无组织学习或出现法**组织分子的不得分。

6、下属党组织党建水平进一步提高(15分)

(22)建立月工作提示和季度审阅制度。每个月初将本月主要党建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发给各个支部参考执行。每季度初党委对所属支部上一季度的“三会一课”、观看电教片等各项会议记录及上一次审阅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阅,并填写整改通知书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查阅整改通知书和抽查所属党组织。无建立季度审阅制度不得分;无及时提示、审阅或审阅不认真的扣2―7分;及时提示和审阅的得满分。

(23)进行分类管理。对下属党组织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党工委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类党组织进行科学管理,促使其不断发展。

分值:5分。评分方法:对下属党组织进行科学分类,采取有效措施,促使下属党组织不断进步的得满分;效果不好的扣2分;分类不科学的不得分。

四、业务工作(60分)

1、创一流业绩(5分)

(24)汇报材料。检查时能提供一份主题鲜明、结构合理、内容充实的党建创先争优汇报材料。

分值:5分。评分方法:汇报材料质量好得满分;一般扣1―3分:无材料或质量差的不得分。

2、业务工作(40分)

(25)本(系统)党委抓党建促业务效果较好,做到“建设好队伍,培育好作风,树立好形象”。党委书记以及不兼书记的行政主要领导亲自筹划,身体力行,党委一班人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充分体现了“抓党建、促业务、创佳绩”。所在党委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较好地发挥,积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圆满完成上级部署和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分值:40分。评分方法:通过听汇报,查看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依情打分。下属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党内活动正常化、制度化。气氛较浓,本党委有1名党员受市级表彰,或1项工作得到市部门表彰的得3分;有2项工作得到市部门表彰,或1项工作(2名党员)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得6分;有3项以上工作得到市部门表彰或2项以上工作(3名党员)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表彰,或1项工作(1名党员)得到国家级表彰的得满分。县委、县直党工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完成较差一项扣3分。

3、其它工作(15分)

(26)精神文明、综治、计生、效能、事务公开等建设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综治、计生、效能等方面的违纪行为,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和犯罪现象的发生。

分值:15分。评分方法:各方面建设好,无出现案件、事故得满分;有出现一般案件扣3―10分;出现大事故或案件不得分。

五、机关作风(100分)

1、党风廉政建设(25分)

(27)坚持组织学习二个《条例》,认真抓好党员廉政建设,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分值:20分。评分方法:有措施,落实好,无出现党员违法违纪现象得满分;措施落实不好,今年下属单位有一般违纪一人次扣3分,5人次以上(含5人次)或重大违纪违法不得分。

2、机关作风建设(15分)

(28)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单位最终体现在推动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窗口行业(含对外服务科室)服务态度好,群众反映好;企事业单位体现在干部职工敬业受岗,精神面貌好,大力提高工作效率。

分值:15分。评分办法:加强效能建设,机关作风较好,群众反映较好,成效明显(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敬业爱岗,工作效率较高)得满分;机关作风建设成效较明显,机关作风明显进步(企事业单位效率明显提高)得10分;无开展或机关作风(企事业单位效率)无明显改进的不得分。

2、“四型”机关建设(20分)

(29)积极开展创建以“学习型”机关为基础的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四型”机关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动、有成效。机关单位最终体现在推动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窗口行业(含对外服务科室)服务态度好,群众反映好;企事业单位体现在干部职工敬业受岗,精神面貌好,大力提高工作效率。

分值:20分。评分办法:有方案、措施得力,树立了一批建设“四型”机关的典型,加强了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好,群众反映好,成效明显(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敬业爱岗,工作效率高)得满分;开展成效较明显,机关作风明显进步(企事业单位效率明显提高),典型较好得10分;无开展或机关作风(企事业单位效率)无明显改进,无典型的不得分。

3、典型示范和精品工程(10分)

(30)抓好精品工程建设,制定本党委在所属党支部中树典型和精品的计划和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有连续性地培养一批党建典型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使本(系统)党委典型先进面达到所属党组织的25%。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本年一类支部(经检查后有达到一类支部标准)所占比例占5分,少于20%不得分;提供现场占5分,其中为全县(省、市)党建现场会提供场所和服务,每个支部(总支、党委)当年每次加1分。

4、机关党建文化节(20分)

(31)党委党建创先气氛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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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考评细则,创先争优意识较强,积极承办、参与机关党建文化节活动,能够结合本党委特点和新形势做出新的成绩,组织下属党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分值:15分。评分方法:本年内承办全县机关党建文化节活动的占5分(无承办的本项扣5分);组织下属党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占10分,其中举办一项得5分,二项以上的为10分;没组织活动的党委不得分。

5、理论信息工作(10分)

(32)抓好理论研究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调研文章和信息的撰写、报送工作。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按德委工[20**]2号文《关于建立机关党建信息工作考评制度的通知》的评分方法,评为第一名的党委为满分,第二名的少1分,以此类推。后三名不得分。

注:1、二级党委、总支的考评标准按本方案类推。

2、一个系统党委总分1000分(党委本级350分,支部650分),党委的成绩等于本党委的成绩,加上所检查的下属党组织的平均分的和。

3、建立健全制度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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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速监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全线监理工作,加大现场监理的管理力度,确保监理工作质量,结合公司对监理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及目标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江口至瓮安段建设项目各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监理工作考核。第三条监理工作检查、考评及奖罚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项目公司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监理工作考评原则:以实现监理优质服务为目标,以现场考核和实测为依据,通过奖罚办法,奖优罚劣,达到提高监理工程师整体服务水平的目的。第二节监理工作考评强制性标准第五条监理工作考评强制性标准包括监理纪律,背离合同行为以及监理人员更换、设施设备配备的强制要求。第六条监理工作纪律1、严禁触犯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规章。2、严禁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3、严格收受贿赂或贵重礼品。4、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承包人。5、严禁采用虚假计量手段,损害业主利益。6、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造成严格后果。7、严格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8、严禁拒不执行业主指令或欺骗业主。9、严禁接受承包安排的娱乐、旅游或疗养性活动。10、严禁向承包人报销各种费用。11、其他情节严重的各种违约行为。第七条严禁发生由于监理单位的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承包人在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出现严重背离合同事件。第八条为确保监理合同的正常实施,监理单位所有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变更后的监理履约名单应附后)第九条监理单位投入现场的设施设备必须满足监理工作的开展和监理合同的要求,不得出现因设施设备的不到位而影响监理工作。(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开展的设施设备投入名单附后)第三节监理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第十条成立安江公司监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郭伍军常务副组长:孙术学副组长:周若来成员: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安全环保部、技术咨询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督部,负责监理日常管理及考评组织工作。第十一条考评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第十二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监理资料,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宣传工作,公司综合评价九大部分,实行量化打分考评监理单位的综合工作水平。具体情况见监理工作质量考评表。第十三条分项考评的扣分一般不超出分项考评的规定分,但当某一分项考评不合格的情况发生多次,将追加考评扣分。第十四条工程检查项目公司在对驻地办的日常检查、监督中,将随机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抽验、复查,以考核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状况。项目公司日常检查作为监理考评检查的一部分,按30%计入考评得分。第十五条资料审阅、报表审查项目公司在驻地办或施工现场,随机查阅监理资料,考核监理资料的完备和及时性。项目公司对驻地办按要求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查,以降低监理错误报表的返工率。第十六条跟踪检查项目公司对驻地办的关键性工作或出现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借以评价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程度。第四节考评奖惩办法第十七条根据本办法对各驻地办进行综合考评计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对驻地办进行奖罚。第十八条季度综合考评:综合评分在90以上(含90)的驻地办将被评为“优胜驻地办”,奖励驻地办8万元,奖励高驻、副高驻个人1万元、8千元,并授予“优胜驻地办”流动红旗;综合评分在80-90(含80)分之间,奖励驻地办5万元,高驻、副高驻个人5千元、4千元;综合评分在70-80(含70)分之间,处罚驻地办3万元,处罚高驻、副高驻3千元、2千元;综合评分在60-70(含60)分之间,处罚驻地办5万元,处罚高驻、副高驻5千元、4千元;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驻地办处罚8万元,处罚高驻、副高驻1万元、8千元,约见监理公司法人代表;连续三次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驻地办,单位信用评价直接定为D级,更换高驻及主要监理人员,直至清退监理单位,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第十九条年度考评工作:年度考评分值根据当期季度考评情况结合各季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分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式为:年度考评分值=当年第一季分值×0.2+当年第二季分值×0.25+当年第三季分值×0.25+当年第四季分值×0.3。项目公司将对阶段目标考评第一名的驻地办进行奖励,对阶段目标考评最后一名进行处罚。年度考评分在90(含90)分以上且为第一名奖励30万元;年度考评分在90-80(含80)分之间且为第一名奖励20万元;年度考评分在90(含90)分以上且为第二名奖励20万元;考评分低于80分且为最后一名处罚10万元;其他情况不奖不罚。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季度及年度考评得分与施工单位综合考评名次挂钩,监理单位监管施工标段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每标段增加总分1-3分,监理单位监管施工标段综合考评得分后三名,每标段减少总分1-3分,以促进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过程监督和控制。一本办法由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工厂保安员量化考评细则范本

工厂保安员量化考评细则

(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纪、厂规、,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2)考核内容:

①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填写好值班日志.

②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③对公司主管干部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接电活的礼节.

④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⑤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⑥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对其他岗哨的支援.

⑦积极参加训练(队列、擒敌、体能、消防、交通指挥)和组织活动.⑧、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⑨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保安器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⑩、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3)评分标准:

①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厂纪、厂规,以及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评定.

②保安员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内容,民主评议,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③每月考核一次,月平均分低于80分的,警告并处30元罚款。

④年平均分低于75分、进行脱岗培训(培训费由保安员负责),年平均分低于60分的,辞退。

⑤年平均分低于85分以下,年终取消评定先进保安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