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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公司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2024-07-12 阅读 1897

公司卫生检查考核细则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树立文明生产的新风尚,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意识和整体素质。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环境卫生的具体要求:

1、工作场所内,必须保持清整洁,不得存有垃圾、污垢或碎屑,具体包括:

(1)工作场所要保持安静。

(2)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3)工作场所不能随地吐痰。

(4)墙壁不得有污垢。

(5)玻璃要保持清洁明亮。

(6)垃圾要及时清理。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2元。

2、走道及楼梯,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保持清洁。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2元

3、餐厅的饭菜和饮用水必须保证卫生、清洁。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5元

4、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1)洗手间的水管用后及时关闭,厕所用后及时用水冲洗,以保持清洁卫生。

(2)厕所用后及时用水冲洗,以保持清洁卫生。严禁使用非卫生纸以外的任何纸类上厕所。

(3)当厕所水压不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5分。

5、凡有可能产生异味、灰尘、粉末、噪声等的工作应尽量减少相关危害并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50元。

6、各工作场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考核标准:凡违反本规定者,每次每项扣50元。

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空气充分流通,并保持合适的温、湿度。垃圾及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放置于规定的场所不得乱倒乱堆乱放。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1元。

8、各部门的保洁区域须每天上午按时打扫完毕(会议事先占用场地除外),部门主管每天定时检查。

考核标准:凡上诉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0.5元,主管每次扣2元。

9、住宿人员在住宿和值班期间,应保持住宿和值班场所卫生清洁,物品应摆放整齐,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10、凡关于本公司环境卫生问题,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

篇2:A酒店卫生检查制度

某酒店卫生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卫生院B超检查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B超检查管理制度

1、医院购置B超设备应主动向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批。

2、医院超声室的B超设备应在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3、科室要建立孕妇B超检查专用登记本,登记内容应包括孕妇姓名、住址、检查原因、检查结果等。

4、所有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胎儿、胎盘、羊水等B超检查,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

5、B超检查医师为孕妇进行B超检查,必须有妇产科或相关医师的检查申请单,没有申请单的,不得擅自进行检查。

6、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并且两人均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签名。

7、B超室设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醒目标识及举报电话。

8、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