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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度

2024-07-12 阅读 8420

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分为局党委成员集中学习、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为单位的三种集中学习形式。党委成员的集中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同时,局领导还要按时参加各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各党支部的集中学习要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由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学时,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学习计时。每次集中学习要进行学习计时,每位党员详细记录学习时间、地点、内容。

(三)学习要求。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督促检查,注意发现学习典型。

(四)学习考评。集中学习的考勤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上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作为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二、作笔记制度

(一)学习笔记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标准。

(二)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作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读书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每学时不少于300字,切实达到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的目的。

(四)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并组织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读书笔记展览和评定,对书写认真、质量较好的党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态度不端正、敷衍潦草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三、考勤制度

(一)建立集中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制度。各党支部确定一名考勤员,对党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次集中学习、集体活动都要进行认真考勤,并按照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要求填写《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表》,由各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党支部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能请假。凡有特殊情况,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委书记请假,一般党员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办理有关证明手续。事后,按照程序及时销假,按规定进行补课。党支部人员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必须集体补课。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党支部的考勤情况。对党员个人无故、多次缺勤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出勤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四、补课制度

(一)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二)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三)各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各党支部要将缺课及补课情况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党支部落实补课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走过场。

(五)补课情况作为对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周进行一次自评,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加强对每名党员的督促检查。

(二)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各支部的学习、活动、工作情况,对照《实施方案》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中的规定,按照时间限度和进度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党支部提高工作水平。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一阶段召开一次由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总结督促会议,总结本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措施,指出工作努力方向。

(四)督查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六、学习交流制度

(一)各党支部要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各党支部要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具体安排》,每学完一个专题,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每一阶段结束,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二)各党支部的每位党员要根据专题内容、阶段性任务目标,准备好发言稿件,认真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收获。

(三)各党支部党员的学习交流情况以及发言稿件,要及时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抽查发言稿件。

(四)学习交流情况将作为先进党支部评选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制度

(一)党委书记、局长任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负总责。

(二)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集体活动,抓好本支部的学习和活动开展,严格督促检查。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旦出现工作失误、失职,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2: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

篇3:某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为更严格的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等文件精神,提高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同时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保证教育活动的学习效果,结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我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现制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为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考勤内容和标准

1、考勤内容: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效率。

2、考勤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我局及直属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进行考勤,党委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

(1)按会议规定的时间出席学习活动,活动开始后超过15分钟到会的为迟到,迟到超过1小时无正当理由为旷工,提前离开15分钟以上为早退。

(2)党委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知去向,说不清理由的视为旷工。

(3)党委办公室将尽职尽责,随时查岗,并对脱岗、迟到早退等情况做出处理。

三、考勤方法和要求

1、考勤将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谎报虚填。

2、党委将实行会议签到、月结、月报的考勤制度,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要认真填写,不得有误。会议时由本人在考勤表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病假、事假、出差、旷工、婚假、丧假、产假等由支部书记填写。

3、建立考勤审核备案制度。各直属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本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

4、上班后因公外出,必须向办公室及支部书记报告。

5、请假: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的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含)以内的由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含)以上由省局党办批准,并须备书面假条,假条交办公室。

6、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的职工,应视其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探亲、休假时间,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党总支签署意见批准。

7、凡请假者,工作交代清楚,方能离去,并按时返回工作学习岗位,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者视为旷工。

四、考勤结果的使用

个人出勤情况,与年终党员考核结合。

五、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