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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多媒体教室安全制度

2024-07-12 阅读 2203

长江路第一小学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门窗要坚固防盗。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帐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规程,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篇2:学校多媒体教室出借制度

学校多媒体教室出借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五、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六、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篇3:学校多媒体教室报废报损制度

学校多媒体教室报废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三、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四、经过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五、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作维修外,应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