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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体美器材借用规定

2024-07-12 阅读 7266

音体美器材借用制度

1、借用器材必须先填写借单,方能将器材借出

2、音乐室、画室的器材,桌椅由任课教师填写借单后可以长期借用,一学期完

后清点收回;其他各种器材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3、借出的易耗器材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不管借出的器材损坏到什么程度,用

完之后都必须交回器材室,否则予以赔偿,耐用器材借出后损坏的必须通过鉴定

,属于正常磨损的按以旧换新,填写出库单,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报损;人为损

坏的按原价的120%赔偿。

4、音体美器材严禁外借,一经发现按三倍价格罚款。

篇2:某中学电教器材借用制度

E中学电教器材借用制度

一、凡有电教管理人员保管的设备器材需要借出的要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二、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器材、设备,由教师本人到电教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电教器材时要仔细检查电教器材完好程度,使用完毕后由教师本人持所借用仪器送还电教中心,电教管理人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三、电教中心要有器材设备借还登记册,包括借还时间,器材的数量,借用、归还,电教管理人员要登记。

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非教学需要借用器材、设备由教务处主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五、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单位之间因教学急需借器材设备,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主任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学生因课外活动需要借用电教器材的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六、借用人员对所有器材要自觉维护,使用完毕要及时交还电教器材室。每学期末必须将器材设备全部收回,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负责追回。如有丢失,要严格追查原因,照价赔偿或偿还。

七、归还器材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以方便办理交还手续以及故障维修。若器材因操作错误而损坏,要追查借用人责任,搞好维修,并负责维修费。

八、对不合理的借用,电教管理人员有权拒借,以保证教学的正常应用。

篇3:(中学)实验器材借用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器材的借用、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一、借用制度

(一)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借用实验室物品,但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二)本校职工借用实验室仪器、用品,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取用。凡贵重物品需经主管主任签字才能借出。

(三)凡外单位人员借用仪器、用品,需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证件,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四)凡实验室稀少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借外单位。

二、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如属非正常损坏,除报损外,还需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凡不按正规操作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三)学生丢失实验器械、用品,照价赔偿。

三、报损制度

(一)崇尚节约,爱护公物。如确属正常损耗,要及时报损。

(二)任课教师或学生在教学中损耗的仪器,经实验教师察验,区分情况,向上级领导报损。

(三)如为正常耗材,视情况及时报损,以便及时添置。

(四)如属被盗等特殊原因,要及时报损,以便学校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