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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024-07-12 阅读 7600

高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方针

【**】建筑有限公司质量方针:珍惜托付,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真诚服务。在质量方针的指导下,工程具体实施中,本单位将运用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严谨的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以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满足业主的愿望和要求。根据通过第三方认证ISO9002文件化质量保证体系,广泛开展质量职能分析和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即"质量保证方案、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和TQC质量管理活动。强化质量检测与质量验收专业系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基础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组织保证体系

本单位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项目管理体系,以合同为制约,推行国际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ISO9002),强化质量职能。项目指挥部全体管理人员及分承包方将强化质量意识和质量职能;推行责任工程师和专业质检工程师负责制,施工全过程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使质量保证体系延伸到各施工方、公司内部各专业分公司,项目质量目标通过对各施工方、内部各专业分公司严谨的管理予以实现。通过明确分工,密切协调与配合,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地控制。

建立由项目指挥长领导,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中间控制,专业质检工程师检查的管理系统,形成项目经理到各施工方、各专业分公司的质量管理网络。

质量组织保证体系

3、质量计划

(1)根据ISO9000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我们制定二级质量保证计划。第一级质量保证计划是本期工程总工程师签发的一级质量保证计划,主要内容有:

a)审批认定本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

b)审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c)认可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负责人。

d)认可本工程的技术质量标准。

e)审批本工程在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和应用过程中的技术质量标准。

f)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总工的审批意见下达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令。

g)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并下达执行令。

h)审批项目部对本工程各道工序的质量目标。

i)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本工程的技术质量标准。

j)编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执行计划和技术质量标准,并下达执行令。

k)建立质量控制网络,并根据实施情况下达质量管理指令。

(2)质量保证计划是总工程师签发的质量保证计划,主要内容有:

①编制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②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下达执行令。

③编制各主要工序的作业设计并下达执行令。

④针对本工程,编制各主要工序的深化质量标准和质量执行计划

(3)工程质量与管理控制

⑴施工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①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序的作业设计与技术标准。

本工程主要采用武建建安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QJ/WJ101-912-99(土建分册及安装分册)

另外,需要编制的作业指导书有如下几个方面:

a)工程测量作业指导书

b)各类构件模板安装作业指导书;

c)各类构件钢筋绑扎作业指导书;

②组织好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分级技术交底工作。

③作好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交底工作,本工程主要有钢筋的焊接技术、混凝土施工技术等。

⑵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①严格按照质量程序控制施工。

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保证流程图如下图:

(二)质量管理程序与质量预控

1、基本要素质量

2、过程质量执行程序

3、施工质量预控

(1)主体结构质量管理点

①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②模板工程质量程序控制

③砼工程质量程序控制

4、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点

篇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规定

1.了解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情况,重点了解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情况、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和工序质量控制的情况。

2.核查施工单位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体系建立和通过认证的情况。

3.企业领导班子的质量意识及质量管理机构的落实、质量管理权限实施的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明确的质量目标措施计划,并将具体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5.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质量体系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部活动。

6.施工单位应建立专职的质量检测和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职人员。

7.施工单位应组织质量小组,围绕质量目标开展质量改进活动。

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质量教育、标准化、检测计量和质量信息等工作。

篇3:房产测绘资质管理质量保证体系

房产测绘资质管理质量保证体系

(一)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设置测绘核心涉密人员1人。

(二)有较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登记、保管、借阅、使用、归档、销毁、检查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手续完备。与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熟知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四)有专门存放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资料室或专用橱柜。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成果资料存放整齐。对光介质、磁介质测绘成果及资料应采用防磁设备保管。

(五)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

第七条测绘核心涉密人员,需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测绘单位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基本情况;

(二)保密工作机构、专(兼)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证明文件;

(三)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五)测绘成果保密岗位责任制度,与测绘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责任书;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定期自查记录;

(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相应设施配置情况。

测绘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九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考核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审查,审查方式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查验相结合。

第十一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出具考核合格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考核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与《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测绘单位申请资质升级的,应按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考核。

第十二条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不合格:

(一)擅自大量复制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二)擅自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情节严重的;

(三)擅自转借、转让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四)非法向国(境)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五)有涉密测绘成果失泄密行为的;

(六)对考核中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

第十三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房产管理处测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