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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资和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2024-07-12 阅读 5450

每一所医院,为规范医院的劳次及人事管理的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其劳资和人事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呢以下整理了医院劳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为规范医院劳资和人事管理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实行股东身份和员工身份相分离的员工管理制度。股东依据出资比例和章程规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参与分红或提取股息;员工依据其技能和从事岗位取得劳动报酬。

2.医院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准入条件,由控股公司委派并负责考核,由医院按规定聘用。

3.医院实行任职回避制。

医院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院长不得兼任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负责人。

董事、监事不得兼任财务总监、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药剂科长、设备科长等人、财、物岗位的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在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部门任职。

4.医院对员工实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选,需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其委派的人选被董事会否决的一年内不得再提名,必须重新委派。

5.医院用工实行编制总数控制。

员工编制总数和年度用人计划,经董事会通过,须报经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执行,医院不得超编聘用员工。

6.医院因业务需要招收新员工,根据年度用人计划,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招聘标准和程序录用。医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员工。

7.医院对员工按医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劳动法规进行管理,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医院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干部聘任制、全员合同制。

8.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

院长、副院长、业务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须重新聘任,可连聘连任。

9.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可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实行高聘,对于业务不称职的实行低聘,易职易薪。

10.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在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评聘专家和专业骨干,授予誉荣,发给津贴。

根据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称、资历、技能、贡献和社会评价等因素评聘专家、I类骨干、Ⅱ类骨干。其评聘办法另行制定。

11.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否则必须转岗,不服从转岗的予以解聘;应聘管理岗位、后勤技术岗位,国家有从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在该岗位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一律转岗。

12.行管、后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工勤、后勤技工,根据其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实行定岗定薪、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其岗位实行社会化,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医院实行档案工资和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技能和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分配形式。员工原有的档案工资保留,作为调出、计算社会保险和办理退休的依据。

14.医院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结构薪酬体系。其工资制度另行制定。

15.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任职情况,由控股公司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免;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任职情况,由董事会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须经报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任命。

16.医院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实行申告待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内二次被申告待岗的员工,予以辞退或解聘。

17.医院对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院外从事或支持他人从事医务活动、损害医院利益的员工,追究经济责任和实施行政处罚,直至予以辞退或解聘。

18.董事、监事、院长、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医院章程的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医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院务会、院长、财务总监等的职责由医院章程予以规定。

篇2:人事劳资科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按照三级教育培训原则及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

3负责按各工种对体质的要求安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职工的安排和调整。

4科学安排班次,注意劳逸结合,安全生产,避免疲劳作业。

5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奖惩工作。

6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与检查。

篇3:铁矿人事劳资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对新入企业员工(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其他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工人)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企业人员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

2、贯彻执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检查与考核;

3、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工伤鉴定等工作;

5、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转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且把雇用方首先应承担安全责任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