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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挂井下电缆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4506

一、作业名称:井下电缆吊挂。

二、施工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施工地点:井下所有电缆的巷道。

四、施工负责人;裴宪福

五、参加施工单位;机运队。

六、工作内容:吊挂井下所有电缆。

七、工作标准及要求;

所有电缆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悬挂。

2.电缆应用吊钩悬挂,电缆沟间距不得大于1.2米,保持水平一条线。

3.悬挂电缆的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4.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车辆运行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皮带或输送机上。

5.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1m。

6.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带电运行。

7.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上方。

8.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9.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10.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八、施工方法与步骤:

1、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负责应将吊电缆的工具、电缆钩、铁丝、钢绞线等材料准备齐全。

(2)施工负责人与调度及矿值班联系,经允许后方可施工。

九、方法与步骤:

组织所有参加吊挂电缆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查。

施工负责人须清楚井下供电情况,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电缆分回路悬挂,吊挂前必须切断要悬挂回路电缆的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用导线对电缆进行对地放电后方可进行悬挂。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4)吊挂要从副井口开始逐一向里吊挂,须要拆线的必须按停送电规程和接线标准执行。

(5)悬挂电缆首先要拉紧固定钢绞线,再把电缆沟棒再钢绞线上,然后按电压等级、截面至上而下悬挂。

每天结束后必须向调度汇报并送电试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九、安全技术措施:

凡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序,了解每项施工工序,做到心中有数。

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听取措施,凡不听取本措施、喝、酒、精神状态不佳严禁参加施工。

3、施工负责人是当班所做的工作程序和安全的第一负责人。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悬挂前必须停电闭锁。

5、严格执行停电、闭锁、挂牌、验电、放电制度。

6、严禁站在皮带上吊挂电缆,钢绞线、电缆沟必须绑扎牢靠。

7、听从负责人的指挥,统一行动,电缆放电缆钩时要轻放,小心把铁丝压断砸伤人。

施工人员签字:

机电队

2013-08-01

篇2: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检查维护调整制度

1、电工必须每天对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检查一次,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2、当井下供电线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出线路调整;

3、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4、移动、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5、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对设备要勤检查勤维修。

6、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机电设备,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篇3:井下监控通讯信号电缆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公司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控设施的稳定、可靠运行,降低事故率。特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设施使用管理补充规定,望各部门及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1、井下各队组跟班队干为现场监控设施负责人,各队组要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并实行交接班制度。

2、各队组在正常延伸/回撤信号电缆时应用力适度,避免拽脱线和损伤电缆。电缆要上钩整挂平直,距底板高度大于1.8米,不得与动力电缆、水管、风管等管线交叉。严禁单体住、钻机、钻杆、锚杆或其他金属重物斜靠在传感器信号电缆上。移动传感器过程中,不得强拉硬拽传感器信号电缆、连接线及接线盒。炮掘工作面传感器在放炮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传感器、信号电缆不受损伤。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500元。造成传感器信号电缆破损或断线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

3、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的移动必须在现场瓦检员指导、安全员监督下由当班监控设施负责人进行操作。传感器悬挂不到位,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因责任心不强或现场监督不到位造成传感器吊挂不规范,每发现一次处罚当班监控设施负责人300元,处罚瓦检员、安全员各200元。

4、传感器必须要选择不受水淋、喷雾、碰撞等威胁的地点垂直悬挂,移动传感器过程中,不得将传感器放到地上和有钻孔的地方。

5、瓦检员在每次检查瓦斯并用便携式瓦检仪和光学式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数值进行对照时,要认真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受到水淋威胁,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责任队组将传感器移动到巷道顶板无淋水、不受喷雾碰撞等威胁的地点。因责任心不强未认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立即处理、隐瞒不报,造成传感器受水淋,每发现一次处罚瓦检员200元。造成信号误传、误报警的事故的,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地面选煤厂)

6、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在每次更换探头时,要对探头连接线、连接线保护架、航空插口、接线盒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探头连接线无破损和接触不良现象、航空插头连接紧固可靠、连接线保护罩和连接线固定喇叭嘴完好、接线盒接线松动等现象。因责任心不强未认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立即处理、隐瞒不报,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0元。造成信号误传、误报警的事故的,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队组在洒水,冲洗巷道及安装喷雾时,应避开监控设备。出现一次传感器被水冲、碰撞,处罚责任人1000元,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造成信号误传、误报警的事故的,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地面选煤厂)

?自动化部

?20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