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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粉系统调试技术措施范本

2024-07-12 阅读 8418

一、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1.烟风道安装完毕,各风门挡板能远方操作,表盘指示与就地一致。

2.送、吸、一次风机联合试运转完毕,验收合格。

3.锅炉冷态试验完毕。

4.磨煤机、给煤机及其他附属设备已完成分部试运转,有完整的安装、验收记录。

5.磨煤机周围沟盖板齐全,杂物清除,照明充足,脚手架拆除。

6.集控室内有关仪表,如磨煤机电流、电压、轴承温度、风门开度等均能正常可靠的投入。

7.磨煤机的各种联锁、程控等,经静态试验合格并投入,事故按钮动作可靠。

8.各有关运行人员熟悉设备,熟悉运行规程,试验前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将发现缺陷汇报负责人。

9.试验所需仪器、材料、工具准备完毕。

二、制粉系统启动前的检查

1.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土建、保温工作结束,检查验收合格,设备周围的脚手架拆除,垃圾物清理干净,附近无易燃易爆物品,地面平整、道路畅通,沟道盖好,梯子、平台、栏杆齐全,照明充足,通讯及消防设施完备。

2.煤斗内无杂物,内壁光滑,煤闸阀试验结束。

3.通风试验结束,一次风机、密封风机分部试转合格。

4.给煤机内部经过检查无杂物,张力适中,无卡涩偏斜。

5.风烟挡板通过通风试验检查合格,开度指示正确。

6.各辅机附属设备的监视仪表齐全,经校验合格并全部投入。

7.各辅机附属设备的声光、报警信号试验合格,并全部投入。

8.系统中所有转动部件轴承的润滑油质量合格。

9.供给转动部件的冷却水系统畅通,水量充足。

10.磨煤机的检查

11.磨内清洁无杂物,所有部件安装正确。

12.磨油位正常,油质合格。

13.分离器挡板位置合适,且指示正确。

14.磨辊与磨盘衬板间隙及喷嘴环沿高度方向及径向方向的间隙均匀一致符合要求。

15.弹簧加压系统的拉杆组合正确,无歪斜。

16.石子煤刮板机构运转检查无卡涩现象,刮板与风室底板的间隙合适,石子煤排放阀装配方向正确。

17.润滑油系统具备运行要求,油质合格,油量充足。

18.冷却水系统、消防系统检查验收合格,有条件时做通入试验。

二、制粉系统整套启动

1、允许启动条件

1)密封风机运行与一次风机已投入运行

2)冷油器后润滑油温度t≥35℃

3)磨推力瓦回油温度t≤45℃

4)润滑油站滤油网差压△P≤0.2MPa

5)润滑油箱油位h≥200mm

6)磨入口密封风与一次风压差△P≥2KPa

7)磨入口一次风量Q≥16m/s

8)磨分离器出口混合物温度63-83℃

9)石子煤仓上插板开启、下插板关闭

2、磨煤机启动前的准备

1)按辅机通则检查合格。

2)启动润滑油泵,调整润滑油压在0.12-0.25MPa。调整润滑油供油温度在45℃--55℃,根据油温投入冷却器。

3)投用给煤机工作灯,并检查内部无杂物。

4)检查给煤机驱动滚筒,张紧滚筒,称量托辊,电机,皮带,刮板完好。

5)检查皮带支撑板,皮带清洁刮板,断煤信号装置,煤流监测器良好。

6)开启给煤机密封空气阀。

3、磨煤机启动

1)查一次风机、密封风机已启动正常,出口压力正常。

2)打开磨煤机密封风门。

3)查磨煤机启动条件满足,开启磨入口冷、热风闸板门,调节冷、热风调节门,进行暖磨。

4)当磨煤机出口温度达到65~93℃,调整一次风量至合适,启动磨煤机,开启给煤机出口门,查给煤机出力在最小位,启动给煤机,开启给煤机入口门。

4、制粉系统的运行监视与调整

正常运行应维持如下状态:

1)磨分离器出口温度63-83℃

2)一次风量18kg/s

3)磨密封风与一次风差压2kPa

4)磨轴承温度<70℃

5)润滑油冷油器后油压力>0.14MPa

6)滤油器网差压≤0.2Mpa

5、制粉系统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的紧急停磨条件

1)磨煤机出口温度高高>110℃

2)磨煤机润滑油泵出口压力低低<0.07MPa。

3)磨煤机一次风与密封风差压低低<1.0KPa。

4)磨煤机电机轴承温度高高>95℃。

5)磨煤机电机定子线圈温度高高>145℃

6)磨煤机润滑油温度高高>65℃。

三、安全注意事项

1.参加试验人员必须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规,高空作业应有可靠安全措施。

3.试验时电厂运行人员及公司设备监护人员应严密监视,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按运行规程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4.事故按扭动作可靠,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投入。

5.试验人员应正确使用各自仪器,并注意维护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篇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

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三、每10天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

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24~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

篇3:阳煤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第一条各矿应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第二条甲烷校准气体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筑内,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

第三条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测控仪器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第五条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小时方能下井。

第六条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第七条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气体测控仪器应每隔10天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压力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压力计调校、其它传感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第八条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第九条瓦斯抽放泵站监测系统每间隔10天进行核准和调校,确保抽放泵站监测的准确和可靠。抽放泵站监测系统出现数据不准、监测中断、仪器损坏或失效等各类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每隔10d应按以下方法调校

一、配备器材

1%-2%CH4校准气体、配套的减压阀、气体流量计和橡胶软管,空气样。

二、调试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调校零点,范围控制在0.00-0.03%CH4之内。

3、校准气瓶流量计出口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4、打开气瓶阀门,先用小流量向传感器缓慢通入1%-2%CH4校准气体,在显示值缓慢上升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然后调节流量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90s。使显示值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若超差应更换传感器,预热后重新测试。

5、在通气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断电值是否符合要求,注意声、光报警和实际断电情况。

6、当显示值小于1.0%CH4时,测试复电功能。测试结束后关闭气瓶阀门。

7、填写调校记录,测试人员签字。

第十一条新甲烷传感器使用前、在用甲烷传感器大修后应按以下方法调校

一、配备仪器及器材

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秒表、温度计、校准气(0.5、1.0、3.0%CH4)、直流稳压电源、声级计、频率计、系统分站等。

二、调校程序

1、检查甲烷传感器外观是否完整,清理表面及气室积尘。

2、甲烷传感器与稳压电源、频率计(或分站)连接,通电预热10min。

3、在新鲜空气中调仪器零点,零值范围控制在0.00-0.03%CH4之内。

4、按说明书要求的气体流量,向气室通入2.0%CH4校准气,调校甲烷传感器精度,使其显示值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反复调校,直至准确。在基本误差测定过程中不得再次调校。

5、基本误差测定。按校准时的流量依次向气室通入0.5、1.0、3.0%CH4校准气各约90s,每种气体分别通入三次,计算平均值,用平均值与标准值计算每点的基本误差。

6、在每次通气的过程中同时要观察测量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和声、光报警情况。以上内容也可以单独测量。

7、声、光报警测试。报警时报警灯应闪亮,声级计距蜂鸣器一米处,对正声源,测量声级强度。

8、测量响应时间。用秒表测量通入3.0%CH4校准气,显示值从零升至最大显示值90%时的起止时间。

9、测试过程中记录分站或频率计的传输数据。误差值不超过0.01%CH4或2HZ。

10、数字传输的传感器,必须接分站测量传输性能

11、填写调校记录,测试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