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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人身安全措施

2024-07-12 阅读 8317

一、通用控制措施

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它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4.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上道检修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或通讯联络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奋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报警设备。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7.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除落实上述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二、具体控制措施

1.线路施工、维修作业要设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无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时,须设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采用有效通讯手段加强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下道避车。禁止利用特快旅客列车的运行间隔进行施工,禁止在大风、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上道养护作业。

2.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设备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遇有特殊情况,需对运行的特快列车设置响墩进行防护时,必须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确定安全防护距离。

3.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瞭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通车,不允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4.在旅客列车或特快旅列车通过的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瞭望距离不足800m或1200m,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5.特快旅客列车通过邻线,本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线路封锁施工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两线间不得有人员停留。岔群作业来车不明时,必须下道,在安全地带避车。

6.线路巡检单独作业人员应准确掌握巡道检查区段列车运行时间,严格执行回头瞭望制度。本线来车时必须按规定距离下道,邻线来车本线也应下道,在安全地带接车。特快旅客列车接近时,应在距离1000m及以外时下道避车,在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行走路肩。

7.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在高处、陡坡及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

篇2:人身伤亡事故防止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华中电网。

1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1.1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勘察,分析查找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严格实施。

1.2实行安全措施交底和作业环境、作业任务、安全措施确认制度。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并签字确认,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及预防措施清楚(“四清楚”);必须对作业环境、作业任务、安全措施和安全措施交底进行确认,未经确认严禁作业。

1.3强化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护及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四到位”)。

1.4作业过程中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按“两票”管理有关规定经许可后及时补充或调整安全防范措施。

1.5规范和完善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志。对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的地点和因素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及防护措施,并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交叉作业应制订合理的交叉作业程序和完善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1.6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严禁扩大工作范围和擅自解锁操作。

1.7实行标准化作业,作业现场设备、材料、工器具的摆放应实行定置化。

1.8工作终结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场所,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的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9积极采用先进安全防护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不断提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能力。

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应设置高空作业人员上下杆塔的防坠落安全保护装置。

2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2.1健全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并严格执行。

2.2定期组织安全规程、业务技能及安全知识的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其岗位有关的安全知识、业务技能和安全规程规范要求,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

2.3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4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及事故应急演练,以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2.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追究。严禁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走过场、流于形式等现象发生。

3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

3.1工程发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严格控制工程分包范围,严禁违规分包工程。工程分包后严禁再次分包或转包。

3.2发包单位在工程分包时,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不得使用未经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3.3发包单位对其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管理、指导责任,对其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3.4发包单位在工程分包时,必须与其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及义务。

3.5发包单位必须督促分包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患有职业禁忌症、老弱病残及未成年者不得录用。

3.6分包单位对其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和发包单位备案。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和重要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应指导工程分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发包单位应派员现场监督、指导。

3.7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8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发包单位应对其进行监督。

3.9发包单位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作业、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应及时终止其合同,并责令限期退出作业现场。

3.10需要进行劳务分包或招用临时用工时,劳务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务输出单位或劳务本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或用工合同,协议或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权力和义务。

3.11劳务用工单位必须将劳务人员纳入本单位管理范围,对其进行与职工同等的安全教育、体检及安全管理,并同等发放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

3.12劳务用工单位不得强迫劳务人员进行冒险作业、违章作业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作业,劳务人员有权拒绝此类作业。

4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4.1健全和完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安全工器具采购、检测、使用、维护、保管、报废等环节中人的行为。

4.2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配置安全工器具,所选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及行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要求,并经省、部级以上质检机构检测合格。

4.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在合适部位贴上检验合格标签。

4.4安全工器具必须统一编号、定置存放、专人保管,其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

4.5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使用。

4.6安全工器具的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经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7建立完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检测、维护、存放、报废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跟踪管理。

4.8合格安全工器具与不合格、缺陷安全工器具必须分开存放,损坏或达到报废时限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篇3:隧道工程人身安全具体保证措施

隧道工程项目人身安全的具体保证措施

1.安全技术和意识教育

上岗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针对不同的工种进行专项培训,使工人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根据工种的特点,组织编制操作规程,并在施工中针对危险点进行专门安全交底,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从我做起"观念

通过培训学习、安全事故教育、安全检查、工程例会和开展安全月等活动,提高职工对安全的重视,树立"安全第一,从我做起"的观念。

4.危险源识别和监督检查

认真划分危险源,通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通过监督检查,采取降低危险风险、安全防护、利用技术进步、制订可行的应急方案等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5.遵守国家劳保政策

按国家劳保政策,尊重职工法定作业时间与节假日休息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选购时必须审核其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书",确保防护用品安全可靠。

6.做好日常生活管理,确保人人健康

加强日常生活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和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注意均衡饮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增强身体的抵抗力。工地设卫生队,工点配置卫生小药箱,加强施工一线卫生防病工作。

7.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7.1.项目指挥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奖罚兑现。

7.2.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7.3.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