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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电缆托运车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2762

一、工程概况:便于905运输巷安装液压电缆托运车

二、技术要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

①、适用巷道倾角…………………………………….±18゜

②、主要结构及工作原理:……………………………乳化液

③、工作压力………………………………………...15-30Mpa

④、推移油缸最大推力………………………………...90KN

⑤、推移油缸行程……………………………………….800mm

⑥、最大运行速度……………………………………….70m/h

⑦、单个制动装置的最大静制动力…………………….90KN

⑧、外供乳化液泵站工作压力…………………..…20-30Mpa

⑨、设备外形尺寸(长、宽、高)……….150m、0.68m、0.6m

(二)、主要结构及工作原理

1、主要结构:轨道、吊挂链条、各种滑轮小车、安全链条、刹车装置、推拉装置等

2、轨道与吊挂链条

采用锚杆和吊挂链条将装置悬吊固定在巷道的顶板一侧靠右帮锚杆的规格可与巷道的支护锚杆相同,拉拔力不得小于4t。距帮距离为2m,通过调节吊挂链条的长度,使轨道倾斜度保持一致,以降低滑车通行阻力。

3、各种滑轮小车与安全链条

(三)、刹车装置

安装刹车装置时,该装置的滑轮一端对着前方(即推拉装置一端),刹车装置安装到轨道上后,调整弹簧拉杆使刹车装置具有一定的预紧力而固定在轨道上。

当系列小车前高后低时,系列小车由高向低(由前向后)滑行,刹车装置受推力,刹车力随着推力的增大而变大,阻止系列小车下滑。

当系列小车前低后高时,系列小车由高向低(由后向前)滑行,刹车装置受推力,刹车力随着推力的增大而变大,同样能阻止系列小车下滑。

(四)、推拉装置

三、安全技术措施:

操作、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篇2: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业务员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二条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在交付运输时应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强调承担运输的企业必须根据所运的危险化学品性质,派出熟悉此类性质(危害、应急措施等)的驾驶员及押运员;正在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不得驶入商业区、居民区,不得在村、镇停留,如需驶入,必须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并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业务员必须如实记录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及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记录存档保存备案(至少保存1年);

第五条业务员在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时,必须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分清双方责任;主要分清双方以下方面的责任:

1.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超载或驾驶员的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2.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脱离押运员的监控,导致货物的丢失、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火灾,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3.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和押运必须定时停车检查所装货物的情况(尤其在通过危险路段前和后),如发生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4.如果企业委托给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的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负责。

第六条业务员在运输车辆进行装车前,必须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和是否在危险化学品品种运输范围内、运输车辆是否安装了警示标志、驾驶员是否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证、是否配备了押运员、押运员是否有押运证和是否在押运危险化学品品种范围内、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必须检查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由供货货方负责发货运输时,业务员必须按运输管理制度内容向供货方强调安全管理,在供货合同注明供货方式及运输由谁负责委托;提醒供货方必须对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运输安全协议。

第二章铁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八条必须委托具有剧毒危险化学品(氰化金钾)运输资格办理站,办理铁路运输;

第九条严格执行铁路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相对固定,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持有铁路局发放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必须按《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20号)在办理托运前,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在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篇3: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业务员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二条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在交付运输时应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在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承运人强调承担运输的企业必须根据所运的危险化学品性质,派出熟悉此类性质(危害、应急措施等)的驾驶员及押运员;正在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不得驶入商业区、居民区,不得在村、镇停留,如需驶入,必须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并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业务员必须如实记录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及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记录存档保存备案(至少保存1年);

第五条业务员在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时,必须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分清双方责任;主要分清双方以下方面的责任:

1.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超载或驾驶员的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2.在运输途中,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脱离押运员的监控,导致货物的丢失、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火灾,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3.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和押运必须定时停车检查所装货物的情况(尤其在通过危险路段前和后),如发生事故由承担运输的企业负责;

4.如果企业委托给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的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负责。

第六条业务员在运输车辆进行装车前,必须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和是否在危险化学品品种运输范围内、运输车辆是否安装了警示标志、驾驶员是否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证、是否配备了押运员、押运员是否有押运证和是否在押运危险化学品品种范围内、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必须检查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由供货货方负责发货运输时,业务员必须按运输管理制度内容向供货方强调安全管理,在供货合同注明供货方式及运输由谁负责委托;提醒供货方必须对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运输安全协议。

第二章铁路运输管理制度

第八条必须委托具有剧毒危险化学品(氰化金钾)运输资格办理站,办理铁路运输;

第九条严格执行铁路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相对固定,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必须持有铁路局发放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必须按《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20号)在办理托运前,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在办理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格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