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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脱硫烟道吊装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6180

1工程概况义马跃进电厂脱硫改造工程脱硫烟气系统烟道安装为分段吊装组对。由于吊装高度较高,吊装回转半径大且有主烟筒和配电风机室挡碍,所以需要使用QY100K型吊车配合QY20型吊车才能达到吊装要求。由于场地有限,同时吊装安装难度很大,特编制本措施指导施工。2编制依据2.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11;2.2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03;注1:引用石化行业起重标准适用电力施工建设2.3《起重机械、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注2:我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4吊车性能表;2.5设备平面布置图;3.烟道安装措施3.1本次吊装先安装进口烟道,由水平段烟道开始吊装组对至原整体安装完毕,而后吊装出口烟道即净烟气烟道。3.2烟气挡板门先行组对,随烟道整体吊装。3.3长段净烟气烟道在地面由20吨吊车在设备底部进行挂钩,配合100吨吊车承抬设备缓慢起升至直立吊装状态,注意保护净烟道防腐层3.4由于烟道尺寸较大,原则为整体安装,所以一电厂烟筒西侧南北向道路需暂时封闭。4.吊装明细4.1吊装明细序号施工项目安装位置高度米单重量1原烟道安装一厂吸收塔西122t2净烟道安装一厂吸收塔西303t4.2烟道利旧安装吊车选用及占位选用徐工QY100K型(100t)汽车吊1台,额定最大起重量100t,主钩重400Kg,配重19.2t,主臂长49.0米,支腿中心区域7.6m*7.56m,在烟筒西侧站车,站车位置烟筒西侧南北道路。4.3吊点的选择设备吊装吊点为设备临时焊接吊耳;4.4索具的选择选用6×37+1-φ25-170右交GB5972-86型钢丝绳做成8m长绳扣2根。4.5吊装工艺计算4.5.1100t吊车工作半径28m,吊装最大烟道段时,100t吊车的负荷率计算吊装总重量为:P吊=P物+P索+P吊钩=3+0.2+0.4=3.6t经查100t吊车手册,主臂臂长49m,半径28m时吊车允许吊装负荷为5.3t。负荷率=3.6÷5.3×100%=67.9%4.6吊装使用车辆数量如下序号施工项目使用吊车台班数备注1烟道吊装100t15HSE管理要求5.1进入现场施工严格遵守《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11)、《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03)及《起重机械、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一看、二问、十不吊”。5.2吊装作业期间,必须设立吊装警戒区,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因要占用图所示通道,请调度提前与相关部门协商好,办好各种证件。5.3进入现场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5.4吊装过程中严禁砸、碰、误操作事故的发生。5.5运输时,必须封车;运输中要有专人跟车引导、开道,要低速行车,保证沿路上通信电缆、照明器具、工业设施的安全。5.6吊车支腿按要求伸出,吊车性能应满足吊装工艺要求,警报和液压系统必须可靠。吊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吊车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5.7严格检查各施工机索具的施工质量与核算安全系数,用钢丝绳做成的绳扣应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钢丝绳吊索—插编索扣》(GB/T16271-1996)标准进行检查,凡合格的索具要作好标记,并有专人保管,各种绳扣均需重复使用,因此每次用完后必须严格认真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工机具,发现不合格的机具必须更换;被吊装物的绑扎平稳牢固;吊装前要经过安全系统确认后才能进行吊装。5.8索具布置好,起吊前检查主起升吊钩的垂线是否与受力线处于同一竖直线上,吊装过程当中亦要尽量保持主起升吊钩的垂线与吊装受力线处于同一竖直线上,吊钩偏角不应大于3°。5.9设备吊装前必须核实重量。5.10起吊时应缓慢提升及下降。5.11正式吊装前需试吊,即起吊离地200mm,检查吊车各部位、吊装索具以及设备本身是否有变形,无异常情况为合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吊装。严禁盲目、侥幸吊装。5.12重载吊装过程中,吊车运转速度要尽量慢,且吊车尽量不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运动,以免发生意外。5.13吊车吊臂与设备距离不得小于500mm。5.14设备就位固定好,必须达到足够强度,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松钩。5.15吊装中吊臂下严禁站人,所吊重物要避免跨越生产设施,不能避免时,要注意与生产设施的安全距离,净距要大于0.5m;风速大于10.8m/s不准进行吊装,夜间及可见度低的时候不准进行吊装,雨雪、雷雨天气不准吊装。5.16吊装应由取得资质的起重工指挥。6吊装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序号岗位负责人职责1吊装总指挥曹依伟全面负责吊装施工吊装副总指挥杨小峰机械责任人员尹伟波起重机械保养运行的技术指导安全责任人员杨年红安全检查及监督方案编制人唐书娟、王冬吊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重量审核,方案编制及实施技术指导7吊装作业应急方案7.1吊装施工HSE应急预案7.1.1目的和工作标准7.1.1.1制定紧急事件准备计划的目的。a)确保大型吊装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时,救援迅速得当,使遭受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b)保证吊装运输施工现场周边作业不产生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影响。c)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不受到任何伤害,公司财产的完好。d)确保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够充分利用项目部和其他方面的资源与手段。7.1.1.2工作标准a)项目部成立紧急事件管理组织,确定项目主管HSE经理为紧急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立以施工部为主体的紧急准备及救援小组,通过事先组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紧急准备计划的学习和训练,以保证对计划的了解,使所有人员都知道在紧急事件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义务。b)所有人员必须明确发生吊装运输事故(或故障)时,应采取的先后措施及脱离危险的方法和步骤。c)所有人员须熟悉掌握项目部《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施工现场救护应急预案》中有关的撤离步骤、救护方法等。7.1.2吊装现场应急组织大型设备吊装项目部建立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施工经理指挥组成员:吊装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吊装指挥。应急组成员:调度员、车辆司机、现场安全员7.1.3吊装运输应急工作程序7.1.3.1在事件发生前:a)确定现场应急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b)现场备有值班车,卫生员守护在现场;c)做好吊装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人员熟悉作业流程及有关要求;d)吊装运输前严格进行班组自检、项目部联检,并按《大型吊装作业风险评价报告》e)吊装运输前要了解周边的作业环境,拉设好警戒区域,不得有无关人员作业。7.1.3.2事件发生时a)吊车漏电、触电Ⅰ若起重臂触及高压输电线无法脱离时,驾驶员千万不能随便下地,现场人员应立即把危险区围好,以各支承器为圆心、R=8—10m为半径的范围内为危险区。同时通知甲方调度部门立即切断电源,驾驶员等电源切断后再下地,故障久不能排除时,驾驶员可在关好一切操作手柄后再双脚并足跳下(身体不能再触及车身与吊具),并继续并足(不能跨步)跳出危险区,吊车本体因电气故障发生漏电时,驾驶员可采取上述方法离开吊车,并拉设危险区,通知专业人员前来检查维修。Ⅱ若发生人员触电,按《施工现场救护应急预案》中步骤进行急救和处理。b)吊物坠落、挤压Ⅰ吊装过程中,吊车司机及吊装指挥应密切注意吊车运行状况,吊车若出现异常振动、噪声等,吊车司机应保持镇定,立即回钩,将吊物落地,之前吊装指挥应立即退出警戒区域疏散人群。待吊物落地后,立即检查吊车各种装置及绳索、构件等,隐患未消除严禁带病作业。Ⅱ吊装过程中,若吊车本体吊耳或平衡梁焊点出现异常响动,吊车司机应立即快速回钩,将吊物落地。Ⅲ吊物坠落、挤压造成人员伤害,按《施工现场救护应急预案》中相应步骤处理。c)吊车倾覆Ⅰ吊装过程中,若出现吊车抬腿、侧身,司机应保持镇静,视轻重程度立即长杆抬臂或甩杆向抬起方向侧移,转移重心保持稳定。Ⅱ吊装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支撑器基础沉降现象,吊装指挥应视轻重程度及时发出信号,立即回钩或甩杆向相反方向侧移,转移重心保持稳定。Ⅲ如无法避免上述现象导致吊车倾覆,应按《施工现场救护应急预案》立即抢救伤员,并拉设警戒区域,无关人员严禁靠近吊车,同时报告公司及甲方有关部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通知消防车辆到达现场,防止设备进一步损伤。d)登高作业Ⅰ安全帽安全带要佩戴齐全、符合规范。Ⅱ如有身体不适状况,及时反映,并进行人员更换。Ⅲ如无法避免导致高空坠落,应按《施工现场救护应急预案》立即抢救伤员,并拉设警戒区域,通知急救中心,同时报告公司及甲方有关部门。7.1.3.3事件发生后a)及时检查,使所有应急资源回到正常状态。b)准备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含事故的教训。c)总结、验证抢险活动的执行效果、进一步修正、完善紧急准备和救援计划。7.1.4应急所需设备、物资7.1.4.1车辆: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吊车、叉车、货车、清障车各一辆由电厂统一调配。7.1.4.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无线电对讲机若干部。7.1.4.3警戒设施:警戒牌、警戒绳、警戒灯。

篇2:吸收塔烟道内防腐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规范》以及北京龙源宿迁分公司、监理方、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

3、每天班长(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列队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根据当天的工作实际情况,突出安全技术工作危险重点,做到人人清楚人人明白,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

4、做好班前三查工作,确保安全保护用品合格到位使用,施工人员身体精神状态良好,方可进行防腐作业。

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架管搭设必须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脚手架板铺设必须捆绑牢固,确保无探头板、无漏绑扎,无螺栓松动现象。每天施工前班组长必须检查施工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无安全隐患方可施工。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损坏,在确认其完好后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脚手架搭设施工中,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安全施工,脚手架搭设完后,必须由使用人员进行安全质量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悬挂验收使用牌及专人维护。

8、搭设脚手架材料必须随用随运,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有序。

9、高处作业人员使用小型工器具必须栓安全绳和使用工具袋,各种小型工具用完后及时放入工具袋,或配备安全绳,严禁在高处作业抛掷工器具及物件,防止坠物伤人。

10、在喷砂施工中,喷砂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喷砂防尘保护服装和防尘口罩,确保身体健康。

11、在喷砂过程中喷枪不允许对准人员和设备等物件,防止砂枪伤人和损坏设备及物件。

12、在防腐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毒、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方面的法规要求,正确使用防毒口罩,确保安全施工和人身健康。防腐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纯棉工作服、鞋及保护用品。

13、在防腐施工前要做好设备、地坑的通风设施及防爆、防火、防毒等方面的检查工作(防毒面具、防爆照明、防毒口罩、防爆电源、防爆通风机、防爆开关,防静电工作服)及库房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吸收塔、事故浆液箱、工艺水箱等设备周围搭设防护围栏,设置明显安全防火标志,禁止非防腐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配备足够相应有效的消防器材,确保万无一失。

14、脱硫装置内衬防腐施工前对防腐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及相关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应具备应急救援知识和逃生技能。

15、在防腐施工过程中,10米内严禁烟火,防腐施工区域尽量减少相邻单位的交叉动火作业,如有相邻单位必须在防火区域动火作业,严格办理动火作业票,经有项目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后方可施工,未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每次处罚人民币5000元,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防腐施工中必须派专职安全员监护,灭火器随施工部位移动(烟道内施工不少于两组灭火器),施工到那里灭火器就到那里,确保初期火灾的扑救。

16、防腐施工时应在防腐区域,搭设红白相间牢固可靠的安全警示围栏或警戒绳,并悬挂防火区域施工管理责任牌,防火管理制度及重点防火警示标志,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7、防火施工区域及库房要派专人24小时值班巡视,确保无外来危险因素。易燃材料应放置在专门的库房内,库房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指定的场所搭建,库房墙外应设置安全防火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18、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设专职的安全员监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如有工作需要进入重点防火区域,由安全监管人员将其所带的火种(打火机、手机等)留置在作业区外保存,确保无危险源进入防火区域。

19、防腐使用的废品、废桶及时回收,远离施工区域统一保管,并拉设警戒绳、设置警示牌,确保无外来危险因素。

20、防腐施工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防腐施工区域有无违规作业及火灾隐患。

21、防腐作业人员每天下班时,应检查防腐施工区域有无火灾隐患。

22、使用的灯具、插销、插座、开关应为防爆型;禁止使用裸露高功率灯具。

23、行灯需使用12V低压安全电源,其变压器应放置在设备壳体外部;电缆线容量应提高等级。

24、电气线缆、插头插座、照明灯具、开关等有破损或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25、防腐作业下班或防腐作业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防护所用的中小型电动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三相五线制,并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

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陕西略阳项目部

2015年3月

篇3: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防腐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1、总则?

1.1?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精神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脱硫系统防腐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电厂烟气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橡胶衬里和玻璃鳞片衬里防腐作业的安全管理。

1.3?各项目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防腐设计和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遵照本规定,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1.4?防腐作业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高空作业、中毒、着火等,各项作业应根据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中橡胶衬里的底涂、胶浆,玻璃鳞片衬里的底涂、面涂等均含有有害物质,并具有一定的可燃性,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毒的固化剂、增塑剂、稀释剂以及其他助剂等。释放后有强烈的刺激性、窒息性气味,对眼、鼻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使人流泪、过敏。吸人并引起恶心、鼻炎、支气管炎和结膜炎,接触皮肤会引起过敏或皮炎。

1.5?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的有关要求。

1.6?应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作业人员等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安全规程和本规定的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1.7?各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防腐工程的安全管理,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8?各级领导人员不准发出违反本规定及引用标准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上述要求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定。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及引用标准的行为,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9?在防腐作业前,项目单位组应组建专项安全监察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各项施工作业正常开展。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措施,然而,鼓励根据本措施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12942-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

?DL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GB18241.4-2006《橡胶衬里?第4部分?烟气脱硫衬里》?

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HG/T20677-1990《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HG/T2640-2004《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

JIS6940-1998日本《玻璃鳞片树脂衬里标准》?

DIN28053《金属基体和半精加工制品上实施有机涂层和衬里》??

3、防腐安全措施

3.1?人员及资质管理

3.1.1?承担防腐施工的单位应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的约定,进场的施工队伍应持有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2?防腐施工单位进场前应提供组织机构方案,其中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数量根据作业规模确定。进场的人员按照经批准的组织机构方案配置。

3.1.3?防腐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质监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设置齐全且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3.1.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持有体检合格证明,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

3.1.5?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掌握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3.1.6?由于脱硫防腐材料具有可燃性,工作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熟悉材料的特性和防火防爆规则,掌握消防灭火技能。培训应在施工前在现场完成,由施工单位组织,业主和监理单位参加。

3.1.7?工作人员的着装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

3.1.8?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噪音较大时,还应佩戴耳塞。

3.1.9?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1.10?喷砂作业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用喷砂服。

3.1.11?参加现场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开工前由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对新进场的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3.1.12?凡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严禁带火种,现场严禁吸烟。

3.1.13?防腐作业单位应配置专职防腐监护人,24小时监护。监护人工作区域设置灭火器,监护人对灭火器定置管理并负责检查确保灭火器有效。监护人对防腐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监护,直至防腐涂层完全凝固后,方可离开,严禁间断性或者涂层未完全凝固前离开防腐作业现场。

3.1.14?对于非材料供应商指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前应由材料供应商进行培训,并形成书面培训记录。

3.2?机具及设备管理

3.2.1?施工机具的管理应满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节的要求。

3.2.2?施工机具的准备按照GHDJ-11-07(T)和GHDJ-11-08(T)的要求执行。

3.2.3?材料、机具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布置,不得随意摆放。

3.2.4?吊装机具钢索、绳索施工前应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须进行修理或更换。

3.2.5?施工电源箱引接的电源线应有良好绝缘,并应采取相应保护性措施。

3.2.6?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拆装,不得私自进行,均应由电工负责。

3.2.7?所有电气设备壳体应接地,每个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内照明装置应采用保护罩保护,防止灯泡打破引起火灾,电压不得高于12V。灯线应采用胶皮线,不得漏电。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及开关应选用防爆型。一切电气工具在使用完后或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关闭电气开关,切断电源。

3.2.8?施工现场严禁施工碘钨灯等高温灯具。

3.2.9?临时用电应配漏电保护、报警装置,挂警示牌,临时电缆要埋地或架空,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3.2.10?安全变压器应设置在吸收塔或烟道外,考虑防雨措施,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

3.2.11?喷砂用机具应布置在工件周围,且不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3.2.12?金属表面喷砂前,应检查喷砂设备、管道压力表、管道接口等,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操作时,待操作人员拿好喷枪并发出信号后,方可将压缩空气送入喷砂设备。喷砂过程中严禁枪口对人。操作终了或中途停车时,应等喷砂管内压缩空气排净后方可放下喷枪。

3.2.13?喷砂人员轮番作业每人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喷砂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喷砂现场。作业中应经常清理脚下集砂防止人员滑跌。

3.2.14?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高处移动作业时,必须使用双背安全带。

3.2.15?施工现场应配置强制通风设备,并运行正常,保证通风效果。通风机应采用大功率轴流风机,风机布置在吸收塔顶部和底部人孔处。通风机布置在吸收塔外。

3.3?材料管理

3.3.1?橡胶衬里材料

3.3.1.1橡胶衬里按照GB18241.4-2006的要求进行选型。

3.3.1.2橡胶衬里设计参照HG/T20677-1990相关条款。

3.3.1.3材料特性和检验应满足GB2411.4-2006的要求。

3.3.1.4橡胶衬里应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出厂检验。

3.3.1.5对选定的材料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规定,制作试样,并进行衬里粘合强度、衬里适用性试验。试验不合格者,材料不得使用。

3.3.2?玻璃鳞片衬里材料

3.3.2.1玻璃鳞片防腐衬里的性能至少应满足HG/T3797-2005的要求。

3.3.2.2玻璃鳞片衬里的材料应满足HG/T2640-2004的要求。

3.3.2.3材料特性和检验必须满足上述标准的要求。

3.3.3?材料的检验与验收

3.3.3.1防腐材料进场应提交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验收,报验合格。

3.3.3.2现场依规范按批次复检,见证取样,厚度测试,复检应合格。

3.3.4?材料的储存

3.3.4.1材料进场前应进行库房布置规划,并完成报批手续。

3.3.4.2库房的布置,应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布置。

3.3.4.3库房不得设在食堂、明火作业场所、变电所和仪表间附近。

3.3.4.4库房内的电源装置、照明灯具应采用相应的防爆、隔离或封闭式的安全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严禁设在库房内。

3.3.4.5库房应做好防火、防泄漏、防中毒的措施。

3.3.4.6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区,应配置合适的灭火器,且数量足够,存放区应设置“严禁动火”标志,在其附近严禁动火。

3.3.4.7库房和施工区域应有一定的距离,距离要求在50米左右。

3.3.4.8防腐材料的装卸搬运过程应轻装轻卸,不得撞击、翻滚、倾倒,防止包装容器损坏及爆炸。

3.3.4.9库房应设立分隔区,不同类物质分类单独存放,并应与酸类、氧化剂等隔离存放,同类材料存放,应设置隔层或搁架。

3.3.4.10库房应设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不得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3.3.4.11每种危险品的储存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标志。

3.3.4.12库房内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明火和热源,防止日光直射。

3.3.4.13防腐材料临时存放实行许可审批制度,材料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地点存放。

3.4?施工方案及技术准备

3.4.1?作业指导书审批完毕。

3.4.1.1防腐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供应商的技术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应包括技术交底中的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3.4.1.2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明确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人。

3.4.1.3作业指导书应经材料供应商书面确认。

3.4.1.4作业指导书应经项目单位审批方可生效。

3.4.2?防腐专项安全措施已编制并审批完毕。

3.4.2.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实施细则。

3.4.2.2本专项安全措施应经项目单位组织审查,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3.4.3?消防、中毒应急预案已编制并审批完毕。

3.4.3.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在充分了解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制消防、中毒应急预案。

3.4.3.2本预案应报项目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3.4.4?防腐技术交底完成。

3.4.4.1基建项目防腐施工作业前,设计单位应就防腐类型、范围等进行设计交底。

3.4.4.2防腐材料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防腐材料选择、施工方案等进行设计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分析等安全要求。

3.4.4.3设计交底应保留交底记录。

3.4.5?现场应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其中包括高空坠物、人员中毒、现场火灾等应急措施,做到有情况可即时报告,以便快速反应。

3.4.6?现场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票管理、消防保卫制度(吸收塔进出管理制度)已建立并投入运行,安全监督人员数量足够且合格上岗。

3.4.7?施工开始前应进行防腐作业扩大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全员消防常识及器材使用培训,并应进行全员消防演习。

3.4.8?防腐作业区应设置2个或3个紧急逃生通道,配置逃生绳、引导绳,并保证逃生路线畅通。逃生口应设有自发光方向指示灯。

3.4.9?施工开始前应完成紧急逃生演习。

3.4.10?逃生口设置专人监护,紧急情况时协助吸收塔内部作业人员逃生。

3.4.11?施工单位在每日上班前应组织班前会,进行“三交三查”,保证人员和机具处于安全状态,并保持站班会记录。

3.4.12?高空作业时,搭设脚手架,严禁攀、爬、登、踏等冒险行为。

3.4.13?防腐作业脚手架和工作平台的搭建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钢木混搭,脚手板严禁使用木板、竹板,应使用钢脚手板。

3.4.14?脚手架、工作平台搭设完成后经搭设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4.15?基建期间吸收塔防腐施工前,应对除必须保留的人孔、通风孔、逃生孔之外的其他接口及烟气进出口进行封堵,以防电焊火花及其他火种从烟气进出口、人孔、管道接口等落入吸收塔内。严禁在吸收塔的烟气出口和入口附近进行动火作业。检修期间的吸收塔烟气出口和入口需要动火时,应办理一级动火票,并在吸收塔烟道出口和入口用彩钢板或防火帆布等进行严密封堵。

3.4.16?对于净烟道采用玻璃钢制作的吸收塔,吸收塔防腐施工时应在玻璃钢烟道入口处采用防火封堵措施,并打开接口处的钢烟道上的人孔。

3.4.17?在防腐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的罐体、烟道等均为重点防火部位,应避免安装和防腐工程同时施工。

3.4.18?对于基建期间的吸收塔,防腐施工开始后塔内不得进行电火焊作业。

3.4.19?对于已完成防腐作业的设备,如果必须在局部进行电火焊作业应按程序办理一级动火票和工作票,逐级签发,并在动火前现场认真确认是否在其上下周边存在可燃物,是否具备动火条件。具备动火条件后的动火作业要在安全人员和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并就地采取接焊渣措施,就地应设置灭火器,严禁火星四溅。动火后要认真确认是否遗留火种和火险隐患。

3.4.20?严禁防腐施工和动火作业交叉进行。

3.4.21?作业区内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应悬挂到位并经检查可正常运行。

3.4.22?严格执行施工区域出入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凭证出入,无证人员严禁入内。

3.4.23?作业的工序及验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3.4.24?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5?作业环境控制

3.5.1?防腐作业应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3.5.2?防腐环境温度满足国华公司《脱硫防腐衬胶质量控制措施》、《脱硫防腐衬鳞质量控制措施》的要求。如果环境温度低于上述措施的要求,应采用蒸汽采暖。

3.5.3?防腐施工区域应采取严密的全封闭式隔离措施,设置1个或多个出入口。

3.5.4?防腐期间,防腐施工区及周围5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动火作业,并在隔离防护墙上四周悬挂醒目的“防腐施工,严禁动火!”等醒目的警告标识。

3.5.5?防腐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相关单位的防腐安全要求,工作联系单要说明防腐施工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对动火作业管理要求、防腐危险点、要求各单位协调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3.5.6?现场具备条件时,工件附近可设置操作间,与其他作业面应有大于10米的距离;如工件附近没有条件,则在库房附近设置,吸收塔内部不得设置操作间。

3.5.7?防腐施工过程中,应打开部分人孔用于通风,并同时配备防爆通风机强制通风,打开的人孔选择在没有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一侧,对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性气体作必要的浓度监测和控制,配备浓度监测仪和危险浓度报警装置。

3.5.8?橡胶衬里施工环境应达到《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1990的要求及材料供应商要求。

3.5.9?玻璃鳞片衬里施工环境满足《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HG/T2640-2004的要求及材料供应商要求。

3.5.10?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且完好有效;应配备水消防,消防水至少接引到吸收塔除雾器层平台上或烟道防腐区域内部;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有条件的配备消防车。

3.5.11?防腐作业材料按需领取,不可堆积。

3.5.12?防腐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应一日一清,严禁在防腐作业现场堆放防腐材料,确保防腐施工区域保持干净,无可燃易燃物。

3.5.13?在防腐作业全部结束前执行24小时巡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