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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危害应对措施要求

2024-07-12 阅读 4895

一、静电产生的原因

最常见的产生静电的方式是接触--分离起电。当两种物体接触,其间距离小于25×108cm时,将发生电子转移,并在分界面两侧出现大小相等、极性相反的两层电荷,当两种物体迅速分离时即可能产生静电。

其次,因物体电阻率的不同而产生,电阻率高的物体,其导电性能差,带电层中的电子转移较困难,构成了静电荷集聚的条件。据有关资料介绍,液体的电阻率在1×1010~1×1015Ω?m时,能产品危险的静电,而在1×1013Ω?m时产生的静电最大,高于1×1015Ω?m或者低于1×10Ω?m时,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小到可以忽视的程度。特别是电阻率在1×106Ω?m以下时,对静电来说就等于是导体的作用了,这时可以不考虑静电的问题。

二、静电的危害

静电的危害有三种:一是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且易放电,出现静电火花;二是可能产生电击。静电产生的电击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往往会导致二次事故,因此也要加以防范;三是可能影响生产。在生产中,静电有可能会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或降低产品的质量。此外,静电还会引起电子自动元件的误操作。

三、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岗位(场所)

(1)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

(2)产生可燃性粉尘的生产装置、干式集尘装置以及装卸料场所。

(3)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槽车和船的装卸场所。

(4)其他易产生静电积累的易燃易爆岗位(场所)和有静电电击危险的岗位(场所)。

四、静电的消除措施

消除静电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创造条件加速静电泄漏或中和;二是控制工艺过程,即限制静电的产生。第一条途径包括两种方法,泄漏法和中和法。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剂等属于泄漏法;运用感应静电消除器、放射线静电消除器及离子流静电消除器等属于中和法。第二条途径就是工艺控制法,包括材料选择、工艺设计、设备结构及操作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预防静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静电接地:接地是消除静电灾害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是防止静电的最基本的措施。静电接地连接是接地措施中重要的一环,可采取静电跨接、直接接地、间接接地等方式。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1、固定设备

(1)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贮罐等都必须接地。不允许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设备或金属零部件。亚导体或非导体应作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2)各生产装置系统(或装置单元)的总泄漏电阻都应在1×106Ω以下。

(3)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其总泄漏电阻必须在1×106Ω以下。

(4)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器大于或等于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起间距不应大于30m。

(6)有振动性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不准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

(7)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法兰、胶管接头等),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引出接地。

2、管道系统

(1)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2)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3)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4)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5)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6)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3、人体静电接地

(1)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

(2)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

(3)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静电危险区域进口处,设立倒除人体静电装置

(二)工艺控制法:危险化学品在管道中流动所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的二次方成正比。降低流速便降低了摩擦程度,可减少静电的产生。主要控制措施有:

(1)限制物料输送速度,管径越大,速度要放慢。

(2)灌装液体物料时,从底部进入或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

(3)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控制反应釜内易燃液体的搅拌速度。

(4)在灌装过程中,禁止用检尺、取样、测温等现场操作,应静置一段时间后方可进行操作。

(5)设备和管道应选用适当的材料,尽量使用金属材料,少用或不用塑料管。

(6)如生产工艺条件许可,增加室内空气中的相对湿度至50%以上。

(7)采取惰性气体保护。

(8)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9)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五、静电的管理措施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自查为主,车间要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相关管理部门每年指定电工班检查一次,也可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易燃易爆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安全管理部门对职工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

静电对化工生产是有危害的,但也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正确认识静电产生的原因,分析静电产生的过程,制定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做好防静电设施的维护、检测和检查工作,才能够彻底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静电危害。

篇2:CNG站消防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为贯彻*同志关于安全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确保国家、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以下制度:

1、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列入CNG加气站的议事日程,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的知识讲座,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压缩机房、储气库等)防火、防雷措施是否落实到实处,器材是否有专人管理。

2、CNG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将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实行逐级负责目标管理。

3、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制度。公司每月对CNG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加气站实行每日巡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好记录,

4、任何人禁止在具有火险、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

5、进站充气的车辆,应按指定的方向停放,加气时汽车必须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路开关,严禁在充气时发动车辆,严禁在站内修车。

6、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和器材,按消防、防雷主管部门及相应规范配备,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和更换。

7、CNG加气站内严禁使用手机和吸烟,全体人员都有维护设施、预防灾害的义务,一旦发生火险和雷击,要立即切断电源、气源,迅速启动消防预案。

站内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得穿化纤制品和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

篇3:加油站设备防雷防静电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