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8446

项目名称: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

工作时间:2013年04月07日--2013年04月09日

工作地点:主厂房#2蓄电池室

现场负责人:刘建军

安全监护人:刘海斌

工作负责人:董东

工作人员:?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出来,改变运行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带#2机组直流系统,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我厂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8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及直流油泵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我厂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提供电源,将#2机组Ⅰ段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发生故障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将蓄电池投入运行,确保正常的直流供电。

四、技术措施:

(一)放?电(10小时放电率)

1、从蓄电池组出线侧铜排接线柱端处接放电电缆至放电装置直流输入接线柱,红色接正极,黑色接负极。

2、取检修电源箱交流220V电源接至蓄电池放电装置。

3、检查放电接线,控制接线,确认正确无误。

4、检查并调整当前运行方式,将1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3ZK位置指向Ⅰ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5、检查放电回路接线正确后,将放电装置控制器上电。设置参数后,开始放电。

6、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8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80A左右。

7、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8、后2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9、在蓄电池放电后期,测量单个蓄电池的电压,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二)充?电(80A恒流充电)

1、在终止放电工作结束后,检查蓄电池温度符合规定即可开始充电。

2、本厂使用GFM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3、对Ⅰ段蓄电池进行均充,检查1ZK处于Ⅱ段母线位置,将3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4、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

5、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4V(2.35V*104),充电限流8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则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h2Y"

6、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三)直流系统恢复运行:

1、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状态。

2、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后,结束工作票,结束蓄电池充放电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关闭放电装置并将1ZK切换至Ⅰ段位置,检查3ZK指向Ⅰ段位置,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正常,以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的充放电运行方式。

3、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8V以下,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过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6、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7、在充电过程中,应监视充放电电流保持在80A。

8、开始充电,蓄电池室内严禁有明火现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蓄电池室通风设备应齐全,并能可靠投入运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采用大电流放电,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进行,充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极板的变化情况。

2、充放电过程中,请值长及有关运行单位领导,要求运行人员尽量减少合闸操作。

七、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危险因素:火灾

控制措施:1、严禁烟火。

2、室内通风良好,门窗密闭。

3、配备消防器材。

(二)危险因素:蓄电池爆炸

控制措施:1、严密监视蓄电池的温度。

2、当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止充放电工作,当温度降到27℃以下时再继续充放电工作。

3、保证室内的轴流风机设备完好,确保室内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2013年04月05日

篇2: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充电工必须在井下现场向区调度打电话进行交接班,做到上班不来,下班不走。

各点班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充电职责,认真检查电瓶的电液配比、电池电压、充电电流等情况,并认真做好充电记录。

认真检修机车,做到出车无影响、完好,无失爆出车。

充电工必须认真督促司机和跟车工按时换瓶,以保证每个电瓶都有充电时间,一般应不低于6小时,有事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认真按电液配比浓度要求配比酸水,比重一般要求初充前为1。22±1°,充电后达1。26±1°严禁超过此标准对电瓶进行充电。

配比酸水时,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戴上护目镜,防酸水套等,将硫酸徐徐倒入蒸馏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向硫酸内直接加水。

充电工必须由持有充电工合格证者担任,并坚持持证上岗。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蓄电池电瓶充电工

充电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性能原理及完好标准,持证上岗,遵章操作。

第3条配制和添加电解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第4条调制硫酸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第5条加强责任心,搞好整流设备、蓄电池的维修保养,保证蓄电池电量充足。

第6条电池的初次充放严格按规定操作。

第7条保持充电房整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性能原理,造成设备毁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0条配制和添加电解液时未使用专用工具的,未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造成事故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1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