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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安全措施要求

2024-07-12 阅读 2875

1、全矿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矿长负责安排,矿调度室作好相关记录。

2、全矿井下停电由机电矿及机电科负责安排,在停电前应安排水泵工尽量排干水仓积水,停电地点直接由地面配电工将井下一、二回路全部断电。

3、如果在放假期间需打水送电时,必须由救护队和打水工共同完成,由救护队检查送电范围内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必须低于0.5%才能由电工通知配电房进行送电,电只能送到中央变电所,严禁由中央变电所向其他配电点配送电,放假期间只能供打水用电。

4、矿内停电检修必须制定停电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提前、推后或更改停送电计划。再接到网电停电通知时,应提前安排电工检查电机的情况。

5、送电前,必须先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按操作规程开启风机,密切注意瓦斯监控系统上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待各处的瓦斯浓度值下降到规定值后方可向机电设备送电和安排人员下井。局部通风地点的送电恢复通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主要通风机停电后,必须在20分钟内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7、因检查设备停电后,必须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示牌。将所有开关必须将手把锁好。

8、井下设备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验电笔验电,确定无电后在瓦斯浓度低于0.5%下(由瓦斯检查瓦斯)时在进行放电,并进行三相短路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得不小于25mm2铜导线。

9、井下使用摇表必须在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进行,使用时必须搭好表笔摇测。对于高压设备,经摇测后,还需对地放电。

10、禁止带电检修,带电搬迁设备和电缆。

11、其他大型机电设备送电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执行。

篇2:检修停送电安全措施要求

1、高压线路检修停送电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不得口头或电话联系。

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地面部分必须完成下列措施:⑴停电;⑵验电;⑶放电;⑷装设接地线;⑸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井下部分必须完成下列措施:⑴停电;⑵测瓦斯;⑶验电;⑷放电;⑸装设接地线;⑹悬挂标示牌或专人看守。

3、严禁约时送电,非停送电人员严禁停送电操作。凡不是单位申请的停电线路,严禁趁停电之时在线路或所停电的设备上工作。

4、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所有工作都结束,拆除所有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方可合闸送电。

5、工作班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监护人员。

6、井下部分除执行第四条外,还应执行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应执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7、检修人员应对自己的工作任务、供电电源及所带负荷了解清楚,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制度规定。

篇3:现场停送电安全卡控措施要求

(一)作业组停电作业卡控措施

1、每次天窗作业根据具体情况可指定驻站联络员、工作领导人或安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作业组成员担当要令人员,所有要令人员须经教育科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要令人员在接到电调的停电命令时,应立即通知工作领导人,

3、工作领导人通知地线操作监护人员验电挂地线,地线操作人要与监护人呼唤应答共同确认接地杆号与分工票是否相同后,按标准验电接线。

4、工作领导人确认各地线点全部挂好后,方可通知各作业小组开始作业。

5、上轨道作业车平台作业还应在上平台时挂号随车接地封线。

(二)送电现场作业卡控措施

1、工作领导人根据具体情况,掌握适当的时间通知作业小组停止作业。

2、工作领导人确认各作业小组人员、工具、材料撤离至安全位置后,通知地线操作监护人拆除接地封线。

3、工作领导人确认作业组所有接地封线已拆除(含随车封线),具备送电条件后,通知要令人员消除停电命令。

4、要令人员接到工作领导人可以消除停电命令的通知后,及时向电调申请消除停电命令。

(三)配合施工停、送电现场卡控措施

1、配合施工根据具体情况设配合施工工作领导人一名,施工监督员若干名,要令人员必须为我段正式职工,所有地线点必须安排施工监督员监督验电接地、撤除地线。

2、配合施工工作领导人与要令人间的停、送电工作环节按本措施第一、第二点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