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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工作职责范本

2024-07-11 阅读 4934

1.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监督、公正的法律职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证,依法出证,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储.

4.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5.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6.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7.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8.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9.通过公证活动,保证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实施,制止不法行为,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10.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引导公民、法人进行民事经济活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11.通过公证的媒介作用,促进对外经济、文化交流。

12.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制订公证处的远景目标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

13.通过公证活动,宣传、规范和引导公证工作的开展,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14.担任公证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进行非诉讼调解,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15.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公证处出纳员职责

公证处出纳员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和行政科长领导下,配合会计做好财务管理,负责记录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并做到帐款相符。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各种借款凭证和保险柜钥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做好银行对帐与调帐工作。

三、按照规定使用各种支票;建立空白支票领用登记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及时注销。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凭证,有权拒报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报销凭证(需说明理由);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奖金;代扣代缴职工所得税;按规定做好社会统筹保险和公积金计缴工作。

五、负责公证服务的收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耐心,发生差错不与服务对象争吵;每日核对所收现金(支票)否与开出的发票(收据)相符,并及时登帐,现金存入银行。

六、向公证当事人发放《行风评议表》。

七、牢固树立为公证业务一线服务思想,自觉遵守各项规制度;接受主任、副主任及行政科长的指导与监督;学习政,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八、完成主任、副主任及行政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3:公证处会计职责

公证处会计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和行政科长领导下,做好财务管理、记帐、做帐及其它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三、按规定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核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运用财务科目。

四、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及时报送财政、税务、局有关处室;随时向主任报告财务情况,积极提出经费使用和安排的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和管理,做到每年盘点核对,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认真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种支票;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做好银行对帐与调帐工作。

七、负责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整理、装订、立卷和保管工作,做到帐面内容、编号、日期等符合规范。

八、牢固树立为公证业务一线服务思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主任、副主任及行政主管的指导与监督;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九、完成主任、副主任及行政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