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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

2024-07-11 阅读 8035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格式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篇2:砂石厂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

  砂石厂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格式模板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

  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

  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 工资 4000元。

  第五条: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 合作协议 书。

  第十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一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