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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工程电气图设计检查要点

2024-07-11 阅读 1236

房产开发公司工程电气图设计检查要点

1.目的

对电气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通用性电气设计审查。

3.职责

电气施工图设计检查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

4.内容

4.1.检查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7)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7)

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4.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4.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4.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程》GB50062-92

4.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4.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4.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4.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4.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4.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4.1.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4.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4.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4.1.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CECS09:89

4.1.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企业通信工程设计图形及文字符号标准》CECS37:91

4.2.审查内容

4.2.1设计文件审查

4.2.1.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

4.2.1.2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2.1.3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

4.2.2供配电设计审查

4.2.2.1建筑工程的用电负荷等级,供电电压要求,继电保护措施,计费方式及供电电源的可靠性;

4.2.2.2负荷计算、短路计算、电源引入方式、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中性点接地方式、无功功率补偿方式;

4.2.2.3变配电所的位置、设备布置及电气设备的选择;

4.2.2.4自备发电机组的设置、设备选择、供电方式、运行要求。

4.2.3用电安全审查

4.2.3.1电气设计与建筑场所环境的配合;

4.2.3.2配电线路与建筑分区的配合;

4.2.3.3配电线路与保护电器的配合,用电设备的操作和控制系统的安全;

4.2.3.4配电线路的系统形式和接地故障保护;

4.2.3.5各种线路、管道的交叉处理;

4.2.3.6用电设备的安全接地及接地形式、等电位联结措施;

4.2.3.7过电压保护措施。

4.2.4防雷设计审查

4.2.4.1建筑物的防雷等级、防雷措施,防雷设备的选择;

4.2.4.2防雷引下线的设置及防危险高压电的措施;

4.2.4.3接地电阻值的要求,接地装置的选择、设备和防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措施。

4.2.5防火设计审查

4.2.5.1建筑物的防火分类及消防措施;

4.2.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置和选择;

4.2.5.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设备的供电方式,末端双电源切换措施,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的设置和电源配电方式;

4.2.5.4建、构筑物的航空故障灯的设置要求;

4.2.5.5消防电气线路和非消防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

4.2.5.6消防系统通信设施的位置。

4.2.6弱电系统设计审查

4.2.6.1电话通信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

4.2.6.2卫星天线和电缆电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

4.2.6.3有线广播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设备选择和线路敷设;

4.2.6.4闭路监视和安保电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质量指标、设备选择和管线选择;

4.2.6.5综合布线系统的结构及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

4.2.6.6建筑设备监控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设备选型;

4.2.6.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资质、设计标准、供电电源级别及

环境要求。

4.3.审查要点

4.3.1供配电设计

4.3.1.1建筑工程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建筑物的防火和功能要求,一、二级负荷应用2个电源供电,高层普通住宅客梯、生活水泵、楼梯照明为Th级负荷。

4.3.1.2装有2台以上的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1台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用电。

4.3.1.3配电所的10KV或6KV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安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4.3.1.4民用建筑的继电保护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应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并计算灵敏系数。

4.3.1.5电能计量应按供用电管理部门对不同用户的计费要求,每套住宅、住宅建筑的水泵、电梯和公共照明应分别设电度表。

4.3.1.6电气设备和导体的绝缘水平、载流量、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气设备的断流能力应满足正常运行、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4.3.1.7变配电所的位置应选择在通风、散热条件较好的正常场所,室内除本室需要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一类高、低层主体建筑内,严禁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

4.3.1.8低压电力网中,电源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的配电装置的两端均应与接地线相连。

4.3.2用电安全

4.3.2.1住宅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T制,在建筑物内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和局部等电位的联结。

4.3.2.2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以下简称N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不平衡负荷电流,且应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2。

4.3.2.3电线、电缆的载流量应根据不同的基准条件进行校正。

4.3.2.4配电线路过负荷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不大于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且不小于线路计算电流,保护装置上、下级之间应有选择性配合。

4.3.2.5TT系统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Ra×Ia

篇2:房产公司工程电气图设计检查要点

房产开发公司工程电气图设计检查要点

1.目的

对电气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通用性电气设计审查。

3.职责

电气施工图设计检查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

4.内容

4.1.检查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7)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7)

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4.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4.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4.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程》GB50062-92

4.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4.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4.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4.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4.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4.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4.1.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4.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4.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4.1.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CECS09:89

4.1.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企业通信工程设计图形及文字符号标准》CECS37:91

4.2.审查内容

4.2.1设计文件审查

4.2.1.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

4.2.1.2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2.1.3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

4.2.2供配电设计审查

4.2.2.1建筑工程的用电负荷等级,供电电压要求,继电保护措施,计费方式及供电电源的可靠性;

4.2.2.2负荷计算、短路计算、电源引入方式、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中性点接地方式、无功功率补偿方式;

4.2.2.3变配电所的位置、设备布置及电气设备的选择;

4.2.2.4自备发电机组的设置、设备选择、供电方式、运行要求。

4.2.3用电安全审查

4.2.3.1电气设计与建筑场所环境的配合;

4.2.3.2配电线路与建筑分区的配合;

4.2.3.3配电线路与保护电器的配合,用电设备的操作和控制系统的安全;

4.2.3.4配电线路的系统形式和接地故障保护;

4.2.3.5各种线路、管道的交叉处理;

4.2.3.6用电设备的安全接地及接地形式、等电位联结措施;

4.2.3.7过电压保护措施。

4.2.4防雷设计审查

4.2.4.1建筑物的防雷等级、防雷措施,防雷设备的选择;

4.2.4.2防雷引下线的设置及防危险高压电的措施;

4.2.4.3接地电阻值的要求,接地装置的选择、设备和防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措施。

4.2.5防火设计审查

4.2.5.1建筑物的防火分类及消防措施;

4.2.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置和选择;

4.2.5.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设备的供电方式,末端双电源切换措施,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的设置和电源配电方式;

4.2.5.4建、构筑物的航空故障灯的设置要求;

4.2.5.5消防电气线路和非消防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

4.2.5.6消防系统通信设施的位置。

4.2.6弱电系统设计审查

4.2.6.1电话通信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

4.2.6.2卫星天线和电缆电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

4.2.6.3有线广播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设备选择和线路敷设;

4.2.6.4闭路监视和安保电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质量指标、设备选择和管线选择;

4.2.6.5综合布线系统的结构及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管线选择;

4.2.6.6建筑设备监控的设计标准、技术措施和设备选型;

4.2.6.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资质、设计标准、供电电源级别及

环境要求。

4.3.审查要点

4.3.1供配电设计

4.3.1.1建筑工程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建筑物的防火和功能要求,一、二级负荷应用2个电源供电,高层普通住宅客梯、生活水泵、楼梯照明为Th级负荷。

4.3.1.2装有2台以上的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1台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并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用电。

4.3.1.3配电所的10KV或6KV非专用电源线的进线侧,应安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要求时,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4.3.1.4民用建筑的继电保护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应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并计算灵敏系数。

4.3.1.5电能计量应按供用电管理部门对不同用户的计费要求,每套住宅、住宅建筑的水泵、电梯和公共照明应分别设电度表。

4.3.1.6电气设备和导体的绝缘水平、载流量、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气设备的断流能力应满足正常运行、短路和过电压状态的要求。

4.3.1.7变配电所的位置应选择在通风、散热条件较好的正常场所,室内除本室需要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一类高、低层主体建筑内,严禁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

4.3.1.8低压电力网中,电源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的配电装置的两端均应与接地线相连。

4.3.2用电安全

4.3.2.1住宅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T制,在建筑物内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和局部等电位的联结。

4.3.2.2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以下简称N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不平衡负荷电流,且应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2。

4.3.2.3电线、电缆的载流量应根据不同的基准条件进行校正。

4.3.2.4配电线路过负荷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不大于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且不小于线路计算电流,保护装置上、下级之间应有选择性配合。

4.3.2.5TT系统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Ra×Ia

篇3:电气图纸设计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电气图纸设计岗位职责

FAEPLAN电气图纸设计工程师上海中车瑞伯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车瑞伯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车瑞伯德职位描述:

1.负责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硬件选型和制图工作;

2.根据要求撰写、整理系统开发文档并提交相关文档;、

3检查制造部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检查确保生产质量;

4.协助完成部门主管分配的工作任务;

应聘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二年以上电气工程师任职经历,熟悉并能独立完成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

3..熟练掌握EPLAN绘图软件,能独立完成自控系统硬件系统的设计以及元器件的选型;

4.具有较强的英语读写能力;汽车行业(焊装、发动机等)工程经验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沟通协调能力,谦虚务实;责任心强;

电气图纸设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