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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例

2024-07-11 阅读 5162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实行打卡与未打卡时段、事由认定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二、集团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总体负责,各公司办公室人事业务专干应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做好本公司员工未打卡时段、事由、认定和上报工作。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

三.大连本地直属各公司每月以《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考勤情况一次,::将因事假、病假、婚产假等休假和出差、会议等工作原因未能打卡的日期填报于《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内。

四.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等须附相应的诊断书、请假单批准件等资料。

五.大连本地直属各公司办公室人事专干须在每月5日前将由其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的《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报给集团人力资源部,外地公司报所在公司办公室主任处。

六.人力资源部及各公司办公室依据打卡记录,对各公司上报的人员工资变动情况说明及工资发放表进行审核批准。

七.集团人力资源部将长期保管《未打卡人员情况说明表》、打卡记录等资料,并对下属公司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

附:打卡须知

1、员工本人自行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员工考勤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损坏,需当日申报补卡;

3、打卡机设在各公司接待处。

4、各公司人事专干负责员工打卡管理工作。

篇2:华闽酒店考勤管理细则

闽华酒店考勤管理细则

为了维护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酒店劳动纪律,保障员工能积极有效地进行工作,特制定本酒店考勤管理细则。

一、上、下班

员工必须根据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实行打卡计时制,严禁代打卡或电话通知打卡,上班打卡到岗后及下班离岗时员工在部门设立的二次签到记录上注明到、离岗时间。

1、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无故不打上、下班计时卡视同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每次扣罚3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2、旷工:

凡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3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解雇。

口头警告者扣当月奖金10%,书面警告者扣当月奖金30%,最后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扣当月奖金的100%。

二、请假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生效。3天以内的假期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并报备人力资源部;3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一个月以上的假期还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的种类

1、法定假期:员工在本酒店任职期间每年可享有十天法定假期,其中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2、病假:员工生病经市级以上医院医生建议,正常情况下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病假,紧急情况下,可先休病假,后补办手续。病假期间将扣发病假当日工资,但员工病假期间月工资不低于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3、事假:员工如有正当原因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三天以下(含三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者,须在部门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生效,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补办事假手续时,须在上班后的三日内详细说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认可,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生效。事假期间将按规定扣发工资。

4、产假:正常分娩为90天,难产假加15天,晚育又领独生子女证的(须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产假延长到120天。男员工配偶可休有薪假3天。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5、婚假: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假为3天;晚婚婚假为1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须将结婚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

四、加班

酒店因经营需要安排员工超时工作或在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休或补薪。

如遇法定假期正常上班或部门安排值班者,按加班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发放加班工资。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因管理的需要日常延时工作或节假日值班的不计加班,由酒店另行安排时间休息。

五、补休

员工补休由部门灵活安排,原则上员工本月加班时间应在下一考勤月补休完毕,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休假的,经酒店批准同意后允许累积到下月,部门应适时安排补休。本年加班时间(除12月份所产生的加班时间外),不跨年度补休。

本考勤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酒店

篇3:某酒店员工考勤管理细则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细则(七)

员工考勤制度是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察,是严格执行酒店的劳动纪律,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条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罚款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请假天数审批人

员工级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领班、组长级

一天以内(含一天)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

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