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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2024-07-11 阅读 2692

为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电工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优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1、电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岗位。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因没有及时整改又没有上报有关领导反映其原因的,将追究责任。每次罚款50元。

4、对学生宿舍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上报有关领导并说明其原因,若没有及时完成又不上报有关领导的每次罚款50元。

5、电工要对机房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机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房工具不得私自带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损坏工具的应及时反映并上报库房进行更新,绝不能因为工具不付而影响本工作。如出现此情况示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6、对全校用电严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电费,杜绝人情用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发现学生或教师有偷电现象的,应及时反映有关领导处理。

8、突然停电时,电工应迅速发电,必须在10分钟内送出,如未送出,每次扣款10元。若有供电站通知停电的,电工应做好供电准备工作,保障教学的正常运行。

9、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处。

篇2:充电工管理制度范本

1、充电工负责煤矿矿灯电瓶充电工作,在矿长、技安员(管厢)的领导下工作。

2、充电前必须对职工所用电瓶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对每天的充电情况登记入册。

3、充电前发现有失爆、损坏现象应及时告诉本人,修理完好才予以上充电架充电,避免影响充电质量。

4、充电时必须检查变压器输入的电源是否符合充电电压,充电架连接是否坚固,充电插头是否稳固,待各部位检查完后,才能将矿灯挂上充电架。

5、必须坚持上班制度,保证职工随时能调换电瓶。

6、当天职工领用电瓶后,应对充电设备进行一次完全清理检查保养,做好下班充电准备。

7、对充电用硫酸应妥为保管,对稀释硫酸应符合浓度,确保瓶的使用寿命。

8、必须对充电设备严加爱护,保证每个职工电瓶都能充上电,随时注意安全。

9、必须对厂方的备用电瓶认真保管、保养,做好出租、出借登记。

10、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1、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的工资。

篇3:矿灯充电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工作岗位,上班和下班人必须在工作场所交接。

二、下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看记录本记录情况及遗留问题,并带领接班人员将工作场地巡回检查一周。

三、接班人员要详细看记录本记录情况,符合接班条件后,由双方在交接班本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岗下班。

四、接班人员对交班人员交待不清的问题,可以当面提出来,交班人员须耐心解答,直到明白为止。

五、有下列问题交待不清者不交接:

1、工具、材料、各件不齐全不交接。

2、记录上实际情况不符不交接。

3、卫生情况不好不交接。

4、防护用具(胶鞋、手套、防酸工作服、眼镜)不齐全,不接班。

5、防火器材、设施不够不交接。

6、因交接不清,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在班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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