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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程

2024-07-11 阅读 3587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22引用标准

《山西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山西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条例》

3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监督机构

3.1.1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行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负责制,领导我厂继电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面贯彻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规定。

3.1.2技术监督专责人由继电保护专责人担任,设在生产技术部。

3.2监督职责

3.2.1厂技术专责人职责

a)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组织本单位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制定我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标准,安排并检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与落实情况。

b)根据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和监督指标,组织制定我厂的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计划和监督指标的完成。

c)根据我厂监督工作和监督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年终总结和考核自检。审核月度监督报表及其它报表。

d)组织监督专业人员参加基建、改扩建、技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

e)组织继电保护的技术规程和试验、技术改造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及审核工作。

3.2.2各三级网专责人职责

a)协助厂专责人搞好继电保护监督工作,指导继电保护专业工作,随时掌握本单位继电保护的状况。

b)组织制定我厂的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计划和监督指标的完成。

3.2.3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职责

a)负责全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检验及技术改造工作,与运行配合进行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修改工作。编制保护装置年检计划并执行,负责反事故措施及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

b)全面监督我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备状况,对不适应系统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提出更改建议。

c)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仪器仪表的配置标准及测量精度等是否满足要求。

d)搞好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技术资料、设备台帐、定值管理等符合有关规程。对回路进行改造、变更时,在相应的台帐上做好记录,并向运行人员交代。重要回路改造时,应经厂技术监督机构审批。

e)根据系统变化,进行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保证各级保护定值正确,配合适当。整定计算的结果经部、公司及厂专责人、总工程师审核。

f)遇有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应积极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g)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及理论水平,不断掌握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专业技术的飞速发展。

h)定期上报有关的报表、资料。

i)每年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健康水平进行评价,对三类设备应提出更改建议。

3.2.4运行部门职责

a)根据运行规程,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工作。

b)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及异常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3.3交接、验收管理

3.3.1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中新接入的保护设备在报竣工前,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

3.3.2保护装置产品应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供货合同规定验收,并满足部颁“反措”要求。凡在出厂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在厂内处理,并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该产品的保质期。

3.3.3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中新接入的保护设备,发现质量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处理,否则不予接收。

3.3.4基建安装或外委项目应由基建单位或外委单位对保护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负责。我厂继电保护人员应介入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及各级继电保护部门制定的反措规定等有关规定等进行验收。

3.3.5工程报竣工前,施工单位向我厂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报告、厂家说明及其它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如移交工作确有困难,应经我厂同意后,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内全部移交完毕。

3.3.6新建、改扩建、技改工程中新接入的保护设备及自动装置,投运前,应由施工单位向运行人员做详细的交代。

3.4设备改造

3.4.l改造工程中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以及试验设备的选型,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产品,严禁未经鉴定或质检不合格以及未执行反措的设备入网运行。

3.4.2保护设备的设备合同,应接受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的监督,合同内容应有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

3.4.3新产品(含新研制样机及技术鉴定后产品)试运行应经厂监督机构批准,主设备及线路保护还应按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4.4设备改造应进行充分的产品调研,选择技术性能先进且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注意生产厂家的技术实力及发展前景,以确保能得到优质产品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3.4.5设备改造应兼顾积极与稳妥、新设备不宜短期内大面积推广,应在小范围内取得一定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确证其技术性能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才能推广。

3.4.6设备改造后投运前,负责改造的单位或我厂继电保护人员应给运行人员讲课,使其对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功能有基本的了解,掌握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投退知识。同时作为设备变更做出详细的书面报告。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通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红

审核:原雪明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解

篇2:低压检漏继电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矿机电监区成立电气管理组,负责对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机电科负责监督管理。

2、井下380V、660V供电系统必须全部使用检漏继电器。没有检漏保护严禁送电。

3、电管组维修人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检查试验一次,并作记录。坚持日报制度(报机电科一份,电管组存根一份)。对漏报漏查责任者漏一次罚一元,并追究其安全责任。

4、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一次检漏继电器最远点人工漏电试验,确保检漏保护灵敏可靠,并作记录备查。

5、按《漏电保护细则》规定,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每年应上井进行检修一次。

6、发现漏电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故障点保证人身、矿井的安全,不准带病运行,强行送电。严禁甩掉检漏继电器

7、为确保检漏继电器安全运行,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对私自乱动或甩掉检漏保护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并作违章登记。

8、检漏继电器由电气管理组统一管理,进行编号、建立台帐,实行牌板管理。

9、“电管组”应明确分工负责到人,确保检漏继电器零部件完整无缺陷,接地装置合格,动作灵敏可靠,符合“细则”标准。

篇3: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

一、定值的计算、审核、审定

1、全公司110/10/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实行三级核准制度:保护定值的计算、保护定值的审核、保护定值的审定。

2、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专业分管主任审核,公司专业总工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3、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车间副主任审核,车间主任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二、定值单的管理

1、经三级核准的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存查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2、经三级核准的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3、定值单应统一编号,上面应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废定值单编号及作废日期。三级签字栏必须为手写,不能打印签字名。被保护设备的名称应实行双重编号。

4、车间、班组应建立保护定值通知单档案,妥善保管,车间、班组保护定值通知单应24小时方便备查。

5、已下发的定值保护通知单在确认内容无误后,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时内实施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的,110/10kV部分须经公司专业总工同意,0.4kV部分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单应填写的内容

修改前装置的参数、修改后装置的型号参数;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装置的组态情况、修改后装置的组态情况;

修改前控制字的状态、修改后控制字的状态;

修改前软压板的状态、修改后软压板的状态;

保护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台监控微机

1、后台监控微机分三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操作由班组负责;日常维修组态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系统权限由车间分管主任管理。

2、后台监控微机所配事故报警音响,任何情况下不准关闭声音或将声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将后台监控微机退出监控画面,更不准在微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程序;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停系统通信机、集线器、网关的工作电源,不准擅自改变系统网络上的各类插头、开关的状态。

五、间隔微机保护装置

1、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分两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非定值内容的查看由班组负责;保护定值的查看、输入及修改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

2、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对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内的保护定值和保护定值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况下要得到专业总工同意。

3、值班人员仅能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仅能查看与定值无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如需查看定值,应在后台监控微机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