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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管理标准规定

2024-07-11 阅读 116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继电保护管理标准》作为我公司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11.003-2007

继电保护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继电保护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山东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管理标准》

3管理职能

3.1职能与分工

3.1.1调度所是龙海电网继电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对继电保护工作实行业务领导和全过程管理。

3.1.2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总公司为分工负责部门。

3.2职责与权限

3.2.1调度所

3.2.1.1负责系统远景及近期规划的制定;参加所辖系统新、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

3.2.1.2制定新设备启动措施;参加新设备验收、启动。

3.2.1.3对调度所辖的系统按下列负责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A按调度所辖范围确定系统保护配置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原理接线图;

B按调度所辖范围,定期编制及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审定分界点的定值;

C按整定范围编制主网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说明和调度规程中继电保护方面的内容,处理有关保护的日常运行工作;

D分析所辖系统的故障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积累运行资料,提出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改进措施。

3.2.1.4制定电网继电保护技术改进计划;汇总审核继电保护技术改进项目。

3.2.1.5负责龙海电网继电保护工作的技术管理:

A组织编制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B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写出年、季度运行总结;

3.2.1.6对用户会同用电监察部门提出继电保护的原则要求和提供有关定值,监察重要用户继电保护的运行情况。

3.2.1.7对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做出评价,制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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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

3.2.1.9负责组织对变电站、发电厂值班人员及调度运行人员进行有关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

3.2.2分工部门

3.2.2.1生技部按计划完成有关继电保护设计任务和继电保护设备选型等工作。

3.2.2.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及对继电保护安装、调试的全过程管理。

3.2.2.3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定值整定、定期校验、事故异常分析处理及基建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并负责技术改进工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管理目标

4.1.1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达99.6%。

4.1.2主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达97%。

4.1.3人员责任造成的不正确动作次数达到承包合同要求。

4.1.4定值计算准确率达100%。

4.1.5定值通知书合格率达100%。

4.2继电保护管理程序,见附录E所示。

4.3基建工程中的继电保护管理

4.3.1基建工程管理程序见附录A所示。

4.3.2生产和技术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以及一、二次设备综合的可行性问题;新、扩建工程设计,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保护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符合部颁反措要求;设计部门对设计质量负责。

4.3.3继电保护设备选型要求

A必须是经过入网技术鉴定的产品。

B必须符合统一标准原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符号的原则。

4.3.4设备选型是基建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质量点。

4.3.5由施工单位于设备投运前(110KV以上及小发电三个月,35KV设备20天,6—10KV设备10天)向负责整定计算的市调度所提供整定计算所需的全部图纸、资料;整定计算人员收到全部图纸、资料后,于设备投运前(110KV及以上设备两个月,35KV设备15天,6—10KV设备2日内)给出正式保护装置定值通知书。

4.3.6施工单位必须将承建工程的保护装置按设计图纸进行安装调试,按定值通知书进行定值的整定,按反措要求进行反措,做到一、二次设备同步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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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确有困难无法全移交,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在投入运行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4.3.8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一年内,发生不正确动作。经分析确系运行单位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前,而是由于安装调试不良引起的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施工单位。

4.3.9由生产运行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

4.4继电保护整定管理

4.4.1继电保护整定管理程序见附录B所示。

4.2.2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工作严格按继电保护整定管理程序进行,写出年度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说明,并于每年二月前报地调所。

4.5继电保护定值管理

4.5.1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程序见附录C所示。

4.5.2定值管理严格按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程序进行。定值通知书必须填写清晰,字体工整,按程序传递。调整部门收到定值通知书后,按定值通知书规定时间完成改定值的工作。定值通知书执行后三日内必须将回执送回负责整定计算的调度所。

4.6继电保护定期检验管理

4.6.1继电保护定期检验管理程序见附录D所示。

4.6.2由设备专责单位负责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6.3检验报告应有标准格式,并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合格率应为100%。

4.6.4定期检验时应按定值通知书整定保护定值。

4.6.5保护装置出现异常,由设备专责人负责消缺,并做好消缺记录。

4.7新设备起动措施由负责继电保护日常运行的人员编制,经调度主任审查,报总工批准后执行。

4.8做好继电保护运行统计分析工作:

A每年二月前提出上年度的统计分析运行总结

B每季度第一个月提出上季度的统计分析运行小结

4.9保护装置的事故处理

4.9.1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保护装置动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保护信号经第二人复核后方可复归,并同时向所辖调度值班员汇报。

4.9.2对判断为拒动误动的保护装置,调度值班员应采取措施并同时向领导和继电保护专工或调度主任汇报,以便进行分析处理,找出原因,制定对策。

4.10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出现异常,运行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值班员汇报,对危及系统安全的应先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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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再汇报。值班单独员接到汇报后应向领导和继电保护专工或主任汇报,并同时通知检修人员既是处理。

4.11继电保护专业的培训管理

4.11.1组织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超前规范性培训,继电保护专业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小时。

4.11.2建立专业人员培训档案。

4.11.3培训管理程序见附录F

4.12保护专业的技术管理

4.12.1推广应用经过入网鉴定的技术先进的保护装置。

4.12.2图纸、资料应齐全,符合实际,设专人保管。

4.12.3规章制度应齐全,及时修订,严格执行。

5检查与考核

5.1由调度所主任组织自查考核,自查结果按系统报分管经理认可。

5.2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附录A:

基建工程中的继电保护管理程序

附录B:

继电保护整定管理程序

附录C:

定值管理程序

附录D:

继电保护检修管理程序

附录E:

继电保护管理程序

附录F:

培训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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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

一、定值的计算、审核、审定

1、全公司110/10/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实行三级核准制度:保护定值的计算、保护定值的审核、保护定值的审定。

2、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专业分管主任审核,公司专业总工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3、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车间副主任审核,车间主任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二、定值单的管理

1、经三级核准的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存查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2、经三级核准的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3、定值单应统一编号,上面应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废定值单编号及作废日期。三级签字栏必须为手写,不能打印签字名。被保护设备的名称应实行双重编号。

4、车间、班组应建立保护定值通知单档案,妥善保管,车间、班组保护定值通知单应24小时方便备查。

5、已下发的定值保护通知单在确认内容无误后,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时内实施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的,110/10kV部分须经公司专业总工同意,0.4kV部分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单应填写的内容

修改前装置的参数、修改后装置的型号参数;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装置的组态情况、修改后装置的组态情况;

修改前控制字的状态、修改后控制字的状态;

修改前软压板的状态、修改后软压板的状态;

保护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台监控微机

1、后台监控微机分三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操作由班组负责;日常维修组态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系统权限由车间分管主任管理。

2、后台监控微机所配事故报警音响,任何情况下不准关闭声音或将声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将后台监控微机退出监控画面,更不准在微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程序;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停系统通信机、集线器、网关的工作电源,不准擅自改变系统网络上的各类插头、开关的状态。

五、间隔微机保护装置

1、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分两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非定值内容的查看由班组负责;保护定值的查看、输入及修改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

2、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对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内的保护定值和保护定值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况下要得到专业总工同意。

3、值班人员仅能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仅能查看与定值无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如需查看定值,应在后台监控微机上进行。

篇3: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相关事故追忆打印记录保管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及相关事故追忆打印记录保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新投产及新改造的设备投入后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继电保护可靠动作;保证继电保护动作后对事故性质的确认迅速准确,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厂。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上级下发的定值通知单直接发给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交给各风厂,各风厂接到定值通知单后复印一份正常使用,原件保存。接到上级下发的通知单应登记造册,通知单必须在限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定值调试完毕后,调试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薄,核对继电保护装置定值与实际定值通知单一致,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执行的定值通知单号、内容、CT变比及注意事项,在通知单“实际执行日期”注明定值修改日期并签字。

定值变更后,由检修人员向当班运行值班人员交代,运行值班人员应掌握执行的定值通知单号、内容及注意事项。临时定值单执行完毕后立即废除,只在风厂保存。只有在新定值通知单正式执行后方可废除原定值通知单,定值通知单只在各风厂保存。保护改造完毕按新定值通知单投入运行后原定值通知单立即废除。风厂所有作废的定值通知单,必须在风场保存以备调用,放在专用的档案盒内。发生故障时相关故障录波器、微机保护、NCS事故追忆打印记录,由各风厂保存,并作好记录。各种定值通知单及打印记录各风厂要妥善保管。相关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变电所所在电网上级单位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考核细则

对有效的保护定值单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的,将对责任人处于200元罚款。由于微机缺墨、缺纸等原因造成事故追忆不能及时打印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四章附则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