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制度范本

2024-07-11 阅读 7564

一、目的

为了使劳动者能深入了解其工作场所生产或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护治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以及为预防因使用本公司产品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活动。

三、制度内容

(一)公司要采取各形式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相关信息,保证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知情权。

(二)定期联系取得检测评价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在车间醒目位置公告栏向职工公布。

(三)对产生严重职业病的作业岗位,公司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四)厂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五)劳动者在已订的劳动合同期间向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劳动合同中来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六)国宝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使其获得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七)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有关规定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八)国宝公司向用户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治及应急措施等内容,使用户获得本产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相关内容。

篇2: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四、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健康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公司健康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公司健康安全科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篇3: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4、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5、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7、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