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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2024-07-11 阅读 9864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

各岗位员工负责在交接班进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性检查和抽查。各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综合部,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

每季度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及隐患进行排查。

3、专项检查

(1)季节性检查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如夏季防暑、冬季防护设施防冻等检查。

(2)专业性检查

主要是对职业危害的噪声、粉尘、高毒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二、工作内容

1、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警示标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生产部负责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工艺、技术、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普查,并向王德风汇报;

3、综合部负责在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期限内进行跟踪复查;

4、对检查处发现的问题由检查者向王德风书面报告,并将处理时间、方式及时登记,留存;

5、隐患整改由综合部负责复查,验收,并专门记录。

三、记录

综合部制定检查表和隐患整改台账,并做好记录档案,至少保存3年。

篇2: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1、车辆安全检查形式包括全面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检查、道路行驶过程抽查及车辆回场检查等,公司车辆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驾驶员在交接班时要进行交接检查,如有车辆安全隐患存在尚未排除的上一班驾驶员要对下一班驾驶员交待清楚,接班驾驶员必须排除后方可上路;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驾驶员在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和隐患时必须停车进行检查,待消除后方可继续行驶;

驾驶员进入工地应对道路、架空线、坑洞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碍于车辆安全的隐患,有权提出消除隐患,在隐患没有消除前有权拒绝驶入。

2、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安全生产教育、车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生产设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等。

3、对涉及运输的重点部位、重点驾驶员、重点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4、对于危及人身、财产车辆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

5、限于客观条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能确保车辆安全的,应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如无法保证车辆安全的,应停运或停止使用。

6、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制度,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事故隐患整改的进程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出记录,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应及时补充完善整改措施。

篇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全体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

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落

实和执行是否到位。

3、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情况,是否脱岗、溜岗、是否

出工不出力,查是否有违规作业现象

4、查隐患: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查各类安全硬件情况,*射线检查仪和生产场所安全设

施是否正常齐全;电路、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房屋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水电采暖管线是否正常使用。

6、查原始资料包括生产记录、会议记录、培训学习记录、

检查记录是否完备。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安全领导小组每月25号进行全站性安全综合大检查,期间不

定期抽查、暗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岗位年度评选先进依据。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在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单》。

2、《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3、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令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

4、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